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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節(jié):石顯最能事(3)

中國歷史中的誣告往事:無中生有 作者:何木風(fēng)


石顯在蕭望之被重新起用后還很忐忑不安,見到蕭望之兒子的申訴書,立即興奮不已。他對元帝說道:"蕭望之心懷不滿而指使兒子上書,他這可是犯了不敬罪??他之前就專權(quán)擅朝。所幸沒有被治罪,現(xiàn)在居然不悔改,反而懷恨在心,唆使兒子上書,歸惡于皇上。他自以受先皇舊恩,不會處罪,而懷此不敬之心。所以??"這一次,他沒有說"請謁者召致廷尉"這樣的官話,而是說得很樸實,"應(yīng)該把他扔進監(jiān)獄。"

但是,石顯在說了那么多誣陷之言后,居然只是希望元帝把蕭望之扔進監(jiān)獄這么簡單,也許有人會認為石顯發(fā)了慈悲之心。事實上并非如此。蕭望之反對宦官專權(quán)是朝廷上下皆知的,他絕對是石顯的眼中釘。石顯想要把他置之死地是必然之事。而石顯之所以顯出仁人的樣子來,無非是他了解元帝的心理。元帝不想殺自己的老師。

所以,石顯就對元帝說:"我們只是把他投進監(jiān)獄,只要他有悔改之心,可以放了他,讓他回家養(yǎng)老。"元帝這才勉強同意,但這一次與上一次不同,上一次他可以以自己不知道"召致廷尉"是什么意思為由來讓老師釋懷。而這一次,卻是他親自下的令。蕭望之也不是沒有進過監(jiān)獄,但上一次是突然被捉,沒有來得及想儒家教義關(guān)于君子是否可以容忍被小人陷害而又進監(jiān)獄被獄吏侮辱的事情。這一次他有時間思考這些人生與尊嚴的問題。所以當(dāng)皇上派來的人圍住他的府第,使者向他宣讀了逮捕令后。蕭望之立即就想到了自殺。

他的一位弟子也勸他說要保持名節(jié),最好的方法就是現(xiàn)在立即自裁。蕭望之仰天長嘆道:"吾嘗備位將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獄,茍求生活,不亦鄙乎!"然后就讓人拿來毒藥,喝下去死掉了。據(jù)說元帝得知自己的老師自殺后,捶手震驚:"果然殺吾賢傅!"然后是連續(xù)幾天吃不下飯,哀哭聲感染左右。

但他并沒有定石顯的罪,石顯在這個政治舞臺上還要活躍很久,即使他后來下場凄慘,卻也不是元帝的事情了。

事實上,漢朝對誣告罪的法律規(guī)定相當(dāng)嚴厲,誣告和殺傷人一樣為重罪。就在漢宣帝元康四年,朝廷下詔書規(guī)定,80歲以上的人犯有其他罪行,都可以不予處罰,唯獨誣告和殺傷人,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責(zé)任。

由此可知,誣告罪在漢帝國統(tǒng)治者那里的重視程度有多高。但仍舊不能避免出現(xiàn)石顯這樣的誣陷份子,而且還是慣犯。所以說,在帝制時代,誣陷罪是否是法律打擊的對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接收者皇帝的素質(zhì)。如果蕭望之遇到的皇帝是宣帝,那么,石顯的誣陷永遠不可能成功。石顯在誣陷上的天分也就不可能施展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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