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30日一大清早,數(shù)十位外國駐華大使、大使夫人以及來華的外商們蜂擁進北京的一家免稅店,焦急地把他們看到的貨架上的一切東西盡量塞滿他們的購物包。
這次瘋狂的購物并非是為了迎接新年的到來,而是因為前一天晚上央行的一紙公告:12月29日晚間,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從1994年1月1日開始停止發(fā)行外匯兌換券(簡稱外匯券)。盡管央行的通告非常清楚地說明現(xiàn)存的外匯券仍然可以暫時流通,但外匯券的擁有者們還是覺得越快花完手中的外匯券心里越踏實。
這家位于北京建國門附近的免稅店毗鄰使館區(qū)和許多外商辦公的寫字樓。在30日這一天,營業(yè)額比平時多了9倍。該店一名姓董的經(jīng)理在當天接受《中國日報》記者的采訪時說,“生意比圣誕節(jié)的時候都紅火,看來我們元旦的假都不能放了”。
在跨國公司云集的國貿(mào)寫字樓里也是一片混亂。許多當時在外企工作的中國雇員的工資都是以外匯券的形式支付的。因此,他們非常急切地想知道他們的老板是否會彌補由于外匯券停止發(fā)行而給他們帶來的損失。雖然理論上講,外匯券應該與人民幣等值,但在黑市上,它們的價值比同樣面值的人民幣高出30%。
“我們都急死了”,一名在香港貿(mào)發(fā)局工作的中國員工告訴《中國日報》的記者。
特權(quán)貨幣
1980年4月1日,中國開始發(fā)行外匯券。1995年1月1日,外匯券最終退出市場。在這15年間,中國實行了非常獨特的雙貨幣制度——人民幣和外匯券同時在市場上流通。
在改革開放初期,來華訪問的外國人、歸國的華僑和港澳臺同胞日益增多,而中國的市場供應還非常緊張,國內(nèi)居民的日常用品(如糧油、肉、布等)還實行定量供應。為滿足來華的外國人及歸僑的需要,中國興建了一批賓館和商店。然而,當時國內(nèi)是禁止外幣流通的。為了便于他們在這些場所購買物品和支付費用,同時又使他們區(qū)別于國內(nèi)居民,國務(wù)院于1980年4月1日授權(quán)中國銀行發(fā)行外匯兌換券。外籍人士須將所持外幣在中國銀行或指定的外匯代兌點兌換成外匯券,并在指定范圍內(nèi)與人民幣等值使用。離開中國大陸時,他們可以選擇將外匯券換回硬通貨或留著以備下次來華時使用。很多外國人當時都管外匯券叫“旅游貨幣”。
外匯券有100元、50元、10元、5元、1元、5角、1角7種面值,與人民幣等值,背面是具有代表性的中國風景名勝畫面,如三峽、長城、天壇等。
當時,外匯券是特權(quán)貨幣。正如美國愛荷華大學的新聞學教授Kenneth Starck在《畫龍點睛》一書中描寫的那樣,“如果錢能說話,外匯券的聲音比人民幣大50%”。Kenneth Starck于1986年來到中國,在社會科學院的研究生院教授英語新聞專業(yè)的寫作課程。他對外匯券的使用深有體會,有了外匯券,人們在中國就可以買到進口商品,可以在特殊的地方消費,還可以換美元,這些都是人民幣所沒有的功能。
外匯券只能在特定的地方使用,如賓館、友誼商店、免稅店等等;也只有在這些地方,人們才能買到當時被視為奢侈品的高檔貨——人頭馬的洋酒、萬寶路香煙、彩電、瑞士手表。一些有中國特色的手工藝品和絲綢等也能在友誼商店買到。
但漸漸地,擁有外匯券就不是外國人的專利了。有一些大陸居民從他們的海外親戚朋友那里能得到一些外匯券。一旦擁有外匯券,他們立刻成為他們的同事、鄰居和朋友眼紅的對象,因為外匯券就是出入友誼商店的特殊通行證。
外匯券的這種特權(quán)引起了很多擔憂,甚至是外國人的擔憂。1980年9月11日,《人民日報》發(fā)表了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理查?羅伯遜的來信,“我是一個對現(xiàn)代中國的成就深為欽佩的人,現(xiàn)在向你們寫這封信。最近我在中國作了為期兩周的訪問,剛剛回到美國。所到之處,中國人民的生氣勃勃給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我相信到了2000年,四個現(xiàn)代化一定可以實現(xiàn)。但是我必須承認,對外國人的優(yōu)待和對中國公民的歧視這種不平等的待遇使我深感不安。我指的是對非中國公民發(fā)行的外匯兌換券。憑這種外匯兌換券,外國人可以在特殊的旅館住宿,在特殊的餐館就餐,在特殊的商店購買東西——所有這些特殊的地方一律不接待中國公民。這種制度使人想起19世紀時清政府給予外國人的特權(quán)。此外,那些專為外國人設(shè)立的特殊的等候室等等也似乎是不必要的。作為一個外國人,我對這些特殊待遇感到不安,這些特殊待遇會助長并加深優(yōu)越感和自卑感。我強烈主張對此給予重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