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文化的成分
由地理、生物、心理及文化各種要素的影響,而形成某一社會的文化,我們可以叫做文化圈圍。文化圈圍是某一種文化的整個方面的表示,而別于他種文化圈圍。她也可以叫做研究文化的單位,好像政治學上的政府,經濟學上的財產,生物學上的生命,天文學上的天體。
每個文化圈圍固是整個的表示,但她可以從二方面去觀察:一方面是空間,一方面是時間。從空間看去,文化的特性是復雜的,從時間看去,文化的特性是變動的。因為了她是變動的,所以經過了悠久的時間,文化遂成為不少的層累。因為她是復雜的,所以在每一圈圍的文化里,其所包含的成分也很多。因此我們想對于文化本身上得到充分的了解,不但是要明白形成文化的各種基礎,還要知道文化的成分及其層累。
想明白文化的成分,及其層累,我們應當從文化的成分的分析,及文化地層的分類來研究。文化地層的分類的功用,是使我們了解文化發(fā)展的原則及其程序。文化成分的分析的功用,是使我們明白文化所包含的性質是什么及其關系的原則。我們現(xiàn)在先從文化成分的分析方面說。
著名的人類學者泰勒氏(Tylor)在其一八七一年所著的《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一書里,劈頭就說:“文化是一種復雜總體,包括智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人類在社會所得的一切能力與習慣?!碧├帐线@樣的分析文化,學者有些采用,有些變用,四其影響于后來學者甚大。
比較泰勒氏的分析為精密而詳細的,是剌策耳氏(Ratzel)。剌策耳氏于一八八五年發(fā)表他的《人類學》(Valkerkunde)〔英譯為《人類的歷史》(The History of Mankind)〕,把文化分為物質及智識方面的創(chuàng)造,而所謂物質和智識二方面的文化又可再分為下列諸類:
(一)言語。
(二)宗教。
(三)科學和藝術。
(四)發(fā)明和發(fā)見。
(五)農業(yè)和畜牧。
(六)衣服和裝飾。
(七)習慣。
(八)家庭與社會風俗。
(九)國家。
此外又如米勒賴兒(Müller-Lyer)于一九〇八年所發(fā)表的《文化的各方面觀》(Phasen der Kultur)也以為文化所包含的,乃智識、能力、習慣、生活、物質上與精神上種種進步的成績。近來人類學者對于文化成分的分析的研究,較為注意,而其分析最有威權的大約要算衛(wèi)士來(Wissler)。衛(wèi)士來氏的文化成分的分析見于他一九二三年所著的《人與文化》一書(Man and Culture),他的分析包括下面九類:
(一)語言(Speech)。
言語(languages)文字制度。
(二)物質的特質。
(a)食物習慣。
(b)住所。
(c)運輸與旅行。
(d)服裝。
(e)器皿用具等。
(f)武器。
(g)職業(yè)與工業(yè)。
(三)藝術。
雕刻、描寫、書畫、音樂等。
(四)神話與科學智識等。
(五)宗教的動作。
(a)禮儀的形式。
(b)病人的看待。
(c)死亡的處理。
(六)家庭與社會制度。
(a)婚姻的形式。
(b)親戚關系的計算方法。
(c)遺產。
(d)社會管理。
(e)游戲與運動。
(七)財產。
(a)不動產與動產。
(b)價值與交易的標準。
(c)貿易。
(八)政府。
(a)政治的形式。
(b)司法及法律的手續(xù)。
(九)戰(zhàn)爭。
衛(wèi)士來氏這樣分析,究竟是否明了,及是否妥當,我們這里不必討論。不過我們若把這種分析和上面所舉出剌策耳(Ratzel)的分析來比較,我們覺得二者在大體上是沒有大分別的。剌策耳既承認文化的物質方面的重要,則衛(wèi)士來氏所舉第二項物質的特質當然包括在內。衛(wèi)士來第七項財產雖不列入刺策耳的分析里,然在物質方面亦可包括。此外衛(wèi)士來第九項戰(zhàn)爭于剌策耳氏列入國家項內。因此我們差不多可以說衛(wèi)士來的文化成分的分析,是從剌策耳的分析脫胎而來。
把衛(wèi)士來的分析計畫以為根據(jù),而略以修改使比較的更為復雜的是韓瑾斯氏(Hankins)。韓瑾斯氏的分析是見于他一九二八年所著的《社會的研究緒論》中(頁三九二至三九三)?,F(xiàn)把來抄之于下:
(一)言語與交通。
(a)姿勢與標幟。
(b)說話。
(c)文字。
(二)實際智識與工藝。
(a)食物。
(b)衣服。
(c)住所。
(d)用具與使用法。
(e)財產。
(f)個人服務與職業(yè)。
(g)交易。
(h)運輸。
(三)自然發(fā)生的團體及風習。
(a)戀愛。
(b)婚姻。
(c)家庭。
(d)血統(tǒng)關系的團體,以及他們的權利與義務。
(四)關于人與世界的理想與實際。
(a)神話。
(b)魔術。
(c)神學及宗教的動作。
(d)醫(yī)藥的信仰與實用。
(e)科學的智識與實驗的方法。
(五)圍范個人關系的理想與實際。
(a)舉止與禮節(jié)的形式。
(b)私德。
(c)自由結合。
(d)游戲與運動。
(六)圍范公共方面的個人的關系的理想與實際。
(a)倫理的風俗與制度。
(b)司法的形式與制度。
(c)政治的組織與制度。
(七)藝術與裝飾。
(a)個人的修飾。
(b)畫圖描寫與雕刻。
(c)音樂。
(d)建筑。
(八)戰(zhàn)爭與外交。
上面所舉出幾種文化成分的分析,據(jù)著者的意見,可以適合一切的幼稚或進步的文化。質言之,無論在那一個圈圍內的文化,都包括這些文化的成分。其實文化成分的分析,不但是止于此,我們也可再做比較上面更為詳細或簡單的分析。不過我們這處所要明了的,并不是分析上的簡明或詳細,因為分析不過是我們?yōu)檠芯可媳憷鹨姸O,而且這種分析,總不免有多少的主觀。結果是每一個人的分析,可以和別人的分析不相同。這個原因不外是因為文化本身上,像我們上面所說,是整個表示。分析是我們對于文化認識上一種權宜,文化本身上并沒有這回事。文化的特性固然是復雜,然其所表現(xiàn)的各方面是互有密切的關系。其實精確的分析是一件不可能的事,這一點像分析較為詳細的韓瑾氏也沒有不承認。
我們現(xiàn)在可以設一個實例來說明。比方:宗教與藝術是二件不同的東西,然我們試看中世紀的藝術,我們只覺處處都是宗教化的藝術。結果是藝術成為宗教上的一種表示。同樣,宗教和政治是二件不同的東西,然比方中世紀的國家,有些人說:簡直不過是教會的警察廳。由此類推,文化的宗教方面,差不多和文化的其他方面都沒有不互相關系,而且這種關系,是很密切的。
因為文化的各方面的關系是這樣密切,所以一方面的波動,必影響到他方面。比方:有明中葉因歐亞海道已通,中外商業(yè)因而日盛,因通商而牽到宗教的輸入。宗教的輸入在中國人的宗教上的影響固不待說,然因宗教的輸入,又影響到中國人的科學智識。從此以后,所有一切的政治革命,及各種維新事業(yè),沒有一件不與通商上有多少關系。
因此我們可以知道文化的各方面不但是因為有了密切的關系,而致一方面的波動,常常影響到他方面,而且文化成分的分析,除了是我們?yōu)楸憷芯科鹨?,她本身上是一個整個的東西。
分析是為研究的便利,所以分析的功用,不但使我們知道在文化圈圍里的文化所包含的成分是什么,而且使我們知各種成分的互相關系。此外,分析的功用又可以使我們知道文化在時間上的發(fā)展的重心,而給我們在時間得到一種比較的研究,比方我們說中世紀的文化重心是在宗教方面,但是我們于未懂中世紀的文化的重心是宗教以前,我們必先把文化來分析做政治、道德、宗教各方面。設使我們不把她來分析,我們怎能知道她的重心是宗教。所謂中世紀的文化重心是宗教,不外是說中世紀的政治道德各方面沒有宗教這么要緊,并非說中世紀沒有政治及其他方面的文化。而且所謂中世紀的重心是宗教,不外是把中世紀來和羅馬時代的政治及法律和希臘時代的倫理重心來比較,而這種的比較也是賴于分析。此外我們要將空間上的不同圈圍的文化,來做一種比較研究,而找出各圈圍的重心所在,我們也要以分析為先提。
但是若照上面各家的文化成分的分析來看,這些文化的特質,即無論在幼稚或在比較進步的文化里,都可以找出來,則二種不同圈圍的文化的差別,只有程度上的不同,而沒有成分上的各異。比較進步的文化所以異于比較幼稚的文化,不外是因為前者復雜得多,后者較為簡單罷。文化是人類所獨有的東西,而且是人類適應時代環(huán)境以滿足其生活的努力的工具和結果,所謂文明人固要生活,野蠻人也要生活。生活上的方式固甚多,然生活上所必要的條件,卻有根本的相同。因為生活的根本條件相同,則為生活而努力的結果和工具,也必有根本上的相同。設使不是這樣,那么文化分析家實在沒有法子,去做出一個能夠施諸所有的文化圈圍的分析計畫來。文化成分上的分析,在文化各種圈圍的差別,既不能給我們以充分的了解,我們不能不再從其層累的分類上做工夫,而明了其程度上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