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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1983年7月1日到《人民文學》上任當主編,意味著身份的一個重大變化。1979—1983,我以為是他創(chuàng)作最值得稱道的時期。如果他當年不到《人民文學》當主編,順著這樣自如而又輝煌的寫作道路走下去呢?我有時候經(jīng)常這樣想。
《布禮》、《蝴蝶》、《雜色》與《相見時難》,這四個中篇小說,在當時真有一種炫目的光芒。第一個是《布禮》——致以布爾什維克的敬禮,這是他自己坎坷經(jīng)歷中精神追問過程的一個真實紀錄,思索軌跡自然形成了小說中自由的時空轉換——1949、1950;1957、1958、1959;1966—1970;1979。
1949、1950是《青春萬歲》中“所有日子,所有的日子都來吧,讓我用青春的金線,幸福的瓔珞編織你們”的歲月。剛解放時那個黨員大會,那支“沒有胖子,沒有老邁,沒有僵硬與遲鈍”的隊伍,那場在笑聲中傳遞而風掃殘云般的午餐,真寫得氣勢磅礴。這精神面貌真是他們所持信仰,被錯劃為“異己”后精神折磨的基礎。在此基礎上,1957—1959才真實而感人。王蒙形容定右派的過程“像一次外科手術,鐘亦成與黨,本來是血管連著血管,神經(jīng)連著神經(jīng),骨連著骨,肉連著肉的”,而一旦用外科手術刀割除,“人們看到這塊被拋到垃圾桶里帶血的肉詩,用不著別人,就是鐘亦成本人也不能不感到厭惡、惡心了”。
說實在,當年(1979),以我的閱歷還不能深刻體會王蒙的時候,對這樣的布禮的內(nèi)涵是無法理解的。他沒有寫苦痛,寫的是贖罪的狂熱,那個“腿在長勁,腰在長勁”、寫“四肢、腸胃、身體與精神都得到了解放”的獻身勞動的章節(jié),在當時我是以為粉飾的。直到深入了解王蒙后,才覺得這小說之了不起,恰在真實記載了那樣一種由信仰驅使的精神拷問,由精神磨礪的脫胎換骨。作為一位以整個青春期目睹著新中國如何以清朗與明麗蕩滌舊社會的青年布爾什維克,那個革命、進步、明朗的五十年代初是他們整個精神的基礎,深深烙在他們的心靈上,他們就認定那是中國最好的時代,動搖了這個基礎,便動搖了整個政治靈魂。王蒙因此而與五十年代右派作家中的多數(shù)有本質的不同。站在他不可顛覆的精神基礎上,被“割掉”的精神折磨所推動的贖罪狂熱,就是一種極殘酷的真實。從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不正是因為這樣的生態(tài),才構成了越來越慘痛的災難嗎?
進入九十年代以后,有人抨擊王蒙是一個不講真話的作家,而在我看來,沒有這樣由信仰所構成的精神拷問更深刻的中國現(xiàn)實了。這是由他們這一代人的烙印所決定的,正是這樣的烙印磨礪了這樣的人生,另一種烙印的人可能會淺薄地懷疑其真實性,那是因為他們根本沒有進入那個年代真實的情景。這才是這個時代真正的深刻性。
然后是《蝴蝶》。這個中篇小說借《莊子》中莊生夢蝶的意象,討論的是處境、身份與人的關系——鉆山溝的八路軍變成了掌控一個城市幾十萬人的執(zhí)政者,要什么就有什么;這個身為市長、書記的執(zhí)政者回到鄉(xiāng)村,就變成了拿鋤把,與鄉(xiāng)民一起坐在炕頭端著海碗喝粥的老張頭;老張頭再重新回到城里,就是住星級賓館的張副部長了。從張市長、張書記、老張頭到張副部長,他獲得過比他小13歲的女學生海云的崇敬與愛,但她與他的市委比較,又是那樣渺小。然后,她作為“小資產(chǎn)階級知識分子”,成了從他身上剝離的一個瘤子,又有一個美蘭成為他身份的附庸。當他被隔離了市委這個位置,美蘭離去,他就變成老張頭回到了他與海云的孩子身邊,在這里又遇到了命運中第三個女人,鄉(xiāng)村醫(yī)生秋文。最后,重新容光煥發(fā)的張副部長回到鄉(xiāng)村,以自己的心愿想帶回秋云的時候,這個大學畢業(yè)生回應他的是,“官大的人總覺得自己比別人重要”。王蒙在這篇小說中思考的是“位置比人重要嗎?”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是高踞他人之上的張書記回到老張頭之后,才被體悟的——“在登山的時候,他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腿,多年來,他從來沒有注意過自己的腿。在幫助農(nóng)民揚場的時候,他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雙臂。在挑水的時候他發(fā)現(xiàn)了肩。在背簍子的時候他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背和腰。在勞動間隙,扶著鋤把,伸長了脖子看著公路上揚起大片塵土的小汽車的時候,他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眼睛?!?/p>
從這篇《蝴蝶》開始,王蒙在當時被認為最早使用了西方“意識流”的敘述方式。其實,他當時的敘述不過自然地舒展了其精妙的聯(lián)想能力,比如小說這樣開頭的描寫:“車輪的滾動發(fā)出了憤怒而又威嚴的、矜持而又滿不在乎的轟轟聲。車輪軋在地面上的時候,還有一種敏捷的、輕飄飄的沙沙聲,這種沙沙聲則是屬于青春的,屬于在冰場上滑冰,在太液池上劃船,在清晨跑步的青年人的。坐上這樣的車,他美好得像一塊新出爐的面包,帶著小麥、牛奶、蛋黃和砂糖的芳香,烘烤得紅撲撲的?!睌⑹龇绞酱_實是意象任意跳躍的意識流,但本質上,仍然是非常堅實的現(xiàn)實主義。
與《蝴蝶》比,我更喜歡《雜色》:一匹灰白色,眼珠已經(jīng)渾濁的老馬,蹣跚駝著一位裹著破棉襖的曾經(jīng)的音樂學院高才生,距離就是去夏季牧場,要一個簡單的統(tǒng)計數(shù)字。這個距離如音樂中的極弱到漸強——沿途有什么呢?過河,馬要喝水;進村,到供銷社買一點水果糖與莫合煙,在年輕女售貨員的眉眼里,他看到了恍若隔世、曾經(jīng)的音樂世界。然后,進山,馬遇到了蛇,他不斷遭遇哈薩克牧人的同情問候,他被青草包圍起來,前后左右都是,到處是青澀的香氣。再然后,變天了,烏云,冰雹與暴雨,雨中的寒冷與雨后脫去濕衣,由陽光沐浴裸體的愜意,而愜意之后,饑腸絞痛,即使挨到夏季牧場,帳篷里充饑的食物只有發(fā)酵的馬奶子??崭桂嚳实剡B喝三大碗后,胃刺痛,頭犯暈,最后,像是酣睡過后,他變成了展翅的燕,游弋的魚,音樂就如極強到驚天動地。在踏著月光迎著星空回去的路上,他唱起歌,那匹老馬便四蹄騰空,如“一枚火箭在發(fā)光的天空中”飛馳起來,群星都在列隊舞蹈。這篇小說一氣呵成,一瀉如注,真是寫得灑脫至極。它在《蝴蝶》對人與身份的思考之后,記錄的是他自己如何走過,或者說,如何地忘我?它終要表達的是什么?每個人和每匹馬都要走過自己的路,無論艱難、光榮、歡樂、驚險,都是必需和無法避免的。寫這篇小說時,他在美國愛荷華,受聶華苓之邀,參加“國際寫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