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jié) 1930年代中國現代作家群落的特征與研究意義
如僅僅從時間的縱向角度和空間的橫向角度的分類歸納來考察這個階段的社群流派,企圖達到對這個階段作家群落的整體認識和把握,這實在是一廂情愿的天真想法。作為一種現象研究,不僅本質上需要了解群落的特征,而且更需要通過與其他階段作家群落的比較分析,才能真正貼近研究對象,從而得出這個階段群落現象的特點。
一、1930年代中國現代作家群落的主要特征
筆者認為,與1920年代和1940年代相比較,1930年代的現代作家群落現象主要有三個特征:
1.群落形態(tài)的多樣性
1920年代群落形態(tài)相對穩(wěn)定,這種穩(wěn)定首先是建立在成員關系穩(wěn)定的基礎上,由于地域和教育背景的限制、群落交往空間的狹窄,師友或同學在共同興趣的驅使下聚集結社,成員之間交往頻繁,情投意合,關系往往比較融洽。比如《新青年》團體的成員陳獨秀、胡適、錢玄同、劉半農、李大釗、高一涵、周作人、魯迅等人基本上都來自北大文科,“新青年社團的核心社員也由陳獨秀引薦全部進入了北京大學文科,從思想主張的相同,到社員的基本集結,圍繞《新青年》形成了一個社團”。創(chuàng)造社成員郭沫若、成仿吾、郁達夫、張資平、田漢等人都是留日學生,異國他鄉(xiāng)的經歷使他們往往忽略了各不相同的個性,求同存異,結下深厚的友誼。新月派成員聞一多、徐志摩、胡適、梁實秋、陳西瀅等則都有留學歐美的背景。其次,這種穩(wěn)定是建立在社團章程的基礎上,每個社團往往有類似于契約的結社章程,規(guī)定了加入社團的條件和應盡的義務。比如文學研究會有《文學研究會簡章》,規(guī)定加入者須“有會員二人以上之介紹”,“會址設于北京,其京外有會員五人以上者得設一分會”
。創(chuàng)造社有《創(chuàng)造社社章》,考慮周全,規(guī)定細致,包括社員、組織、職務、會務、任期、紀律、經費和權利等八項內容。
這種群落的相對穩(wěn)定帶來了1920年代群落形態(tài)的單一性。
1930年代由于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外部環(huán)境的變化,作家群落的穩(wěn)定性逐漸被打破,群落也時刻處于變化之中,這種變化主要表現在:第一,政治信仰和價值觀的多元化。1930年代是一個多頭政治尖銳對立的時代,出現了多種政治傾向性和政治階層,使得每個作家群落成為某種政治思想或傾向的載體,作家群落往往具有了鮮明的政治傾向性。第二,作家群落成員的改變。每個作家群落的成員不是固定的,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員有進有出,處于流動之中。比如說左聯成立之后不斷吸收新鮮的血液,補充了很多革命青年的加入,但同時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又有很多人退出了左聯(如左聯五烈士的犧牲,郁達夫、蔣光慈、葉靈鳳等被左聯開除),人員處于不斷變化之中。第三,群落聚散方式的變化。由于知識分子活動空間的擴大,互相交往的機會增多,聚散也面臨著更多更自由的選擇。在同人性質刊物的作家群落紛紛解體的情況下,順應各類消費階層的需求成為創(chuàng)辦刊物的前提條件和必要條件,每個作家選擇與自己作品個性相近的出版物作為自己依附的對象,圍繞不同刊物而形成不同的作家群落。這些變化最終導致作家群落形態(tài)也趨于多樣:有的作家群落成員星散,走向消亡;有的作家群落在經歷一段時間的輝煌后,其原有的成員又延續(xù)倡導原有的或相近的文學主張,重新組合或建立新的作家群落;還有的作家群落在保持原有群落名稱、基本框架基礎上,內部觀念和人事發(fā)生很大變化,并以另外一種面貌出現。而在政治和經濟利益的雙重驅動下,為了爭奪話語權與生存權,群落與群落之間劍拔弩張,對峙與沖突成為一種常態(tài)。
2.群落內在的統(tǒng)一性
群落之所以成為群落,其基本條件之一就是具有某種協(xié)議和一致的群體意識,群體成員之間遵守一些共同的情感、觀念、價值、態(tài)度,形成一些共同的興趣和利害,并遵循群體的一些行為規(guī)范。遵從這些意識、規(guī)范,就會受到群體內其他人的歡迎,否則就會受到其他人的討厭和拋棄,一旦群體意識(又稱歸屬感、“我們感”)建立起來,群體成員就與群體之外的人有了明確的區(qū)別感。特別是當群體面臨外部壓力或內部少數成員反叛時,群體意識和規(guī)范的表現和作用就更為明顯。
與1920年代相比,1930年代的作家群落的這種內在統(tǒng)一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強化。這主要因為這個階段作家群落的形成往往受到較大的政治影響,政治因素有時甚至決定了作家群落的發(fā)展動向。政治傾向的同一性成為作家群落聚集的基礎,相近政治傾向的作家聚集在同一個作家群落之中,有些作家群落之間界限分明,水火不容?!拔膶W群體多少具有某種封閉性、宗派性或黨派性特征,文學群體之間互不統(tǒng)屬,各群體之間的成員較少重復會籍,有的甚至對其成員有較嚴密的組織性要求?!?sup>在作家群落內部,組織性意識強,成員往往一致對外,表現出一種凝聚力和向心力。
1930年代作家群落內在的統(tǒng)一性主要依靠三種方式來實現:一是每個作家群落都樹立一個權威和領袖,比如左聯作家群落中的魯迅,新月作家群落中的胡適、徐志摩等,群落其他成員追隨并圍繞在其身旁,形成一個相對穩(wěn)定的群體。二是每個作家群落都有自己的刊物,他們都借助于刊物營造了公共空間,為社群成員找到一個真正的心靈棲息之所。比如論語派主要是林語堂通過《論語》《人間世》等刊物而聯系了一大批作家形成的文學流派,這些作家也許和林語堂或者這個派別的其他作家從未謀面,但這絲毫不影響這個作家群落的共性。他們往往通過創(chuàng)作無意識地聚集在《論語》《人間世》這些刊物上,有的則是通過書信交往,表現相近的文學觀念和審美理想,互相激勵、互相欣賞,從而圍繞刊物形成一種相對固定的創(chuàng)作群體。三是每個作家群落往往通過書評的寫作或者作品選輯、文藝評獎等方式來凝心聚力,維護一個社群的整體面貌。比如1936年《大公報》文學獎的評選活動,反映了京派的內在凝聚力。
3.群落的文化心態(tài)復雜豐富性
如果說群落形態(tài)的多樣性是研究作家群落的外在表征,群落內在的統(tǒng)一性是群落內部群體意識和規(guī)范的建立,那么群落的文化心態(tài)則是群落成員在特定時代的共同境遇里形成的相近的感受、看法、觀念、情緒,具有群體性、概括性和相對穩(wěn)定性。群體文化心態(tài)的研究則進一步深入到文化心理的層面,尋覓現代作家群體精神和心靈的特殊演變軌跡,探究作家群落的內在發(fā)展軌跡。
1930年代期間作家群落心態(tài)豐富多樣,每一種群體都有著自身獨特鮮明的文化心態(tài),個性鮮明,清晰可辨。同時,群落的文化心態(tài)又非常復雜,群體心態(tài)充滿了尷尬與矛盾,如論語派的猶豫彷徨、社會剖析派的雙重人格。此外群落的文化心態(tài)還呈現出動態(tài)發(fā)展的態(tài)勢,群體心態(tài)不斷進行著調整與轉變。群落的文化心態(tài)復雜豐富也由此成為1930年代作家群落的顯著特點之一。
二、1930年代中國現代作家群落的研究意義
從“作家群落”這一概念出發(fā)來研究1930年代的中國現代作家群落現象和中國現代文學,至少具有如下幾個方面的意義:
首先,采用“作家群落”的概念,能有效解決傳統(tǒng)社團流派概念涵蓋性不夠的問題,有利于拓展社團流派研究的視野。
文學史上通常把文學社團和流派并稱,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文學特性構成的一致性,無論是社團還是流派,本質上是文學團體的組織形式,不同只是在于組織的疏密程度而已。但是一個文學群體到底是社團還是流派,有的卻很容易引發(fā)爭議,比如說“語絲社”到底屬于社團還是屬于流派,就一直存在著較大的分歧,原因在于,文學群體形態(tài)的嚴密還是松散,很難有一個固定的衡量標準。不過,頻繁的人事交往是社團的一個顯著特征,相比而言,雖然流派內部關系比較松散,不一定像社團那樣擁有一定的組織關系和具有鮮明的創(chuàng)作主張,但是在流派創(chuàng)作現象的背后,也隱藏著一個獨特的作家群體。所以無論是社團還是流派都有一個共同點:它們都是以文學特殊目的相近而聚合起來的作家群體,這些作家群體人員始終處于一種變化之中,從而形成了一個個變動的作家群落?!白骷胰郝洹卑焉鐖F和流派并置于一起,是一個外延更寬泛、內涵更豐富的概念?!白骷胰郝洹辈粌H是一個活躍著復雜的人事交往、反映著多種心理和行為傾向的豐富的知識文化譜系,其中既包含著獨特地域、教育背景、政治經濟、出版?zhèn)髅降榷喾N客觀因素,同時還涉及群體的形態(tài)的演變、文化心理的轉變等多個方面。所以這個概念的采用不僅能有效避免社團流派歸屬的紛爭,而且更多關注作家群體的文學形態(tài),對于揭示文學群落內部的復雜關系具有重要意義。
其次,采用“作家群落”研究的方法,有利于描述特定階段文學社群的生存狀況和動態(tài)性變化,從一個新的角度揭示1930年代文學的轉型。
如果說社團與流派的研究方法是一種靜態(tài)的描述,那么作家群落研究提供的將是一種新方法。作家群落研究更關注的是文學社群人員的變動、群落的變化,注重動態(tài)的描述。同時作家群落研究將改變以往流派命名的局限,從創(chuàng)作的主體角度直接描述文學群體,把群體的理念、創(chuàng)作心態(tài)和創(chuàng)作實踐相結合,考察群體的聚散。所以采用作家群落研究的方法,不僅將摒棄以往用既定的標準研究社團流派的簡單化的做法,更貼近文學發(fā)展復雜歷史過程的具體實際,而且有利于展現文學社團流派本身不斷嬗變的動態(tài)感,從而把握住文學總體結構系統(tǒng)中最不穩(wěn)定的結構,在具體的歷史語境中對社群生態(tài)的發(fā)展情況做出客觀的描述。也正是因為作家群落的組合變化,為文學理論和創(chuàng)作的多元化奠定了基礎,對于多極化文學形態(tài)和文學格局的形成影響至關重大,使得1930年代文學真正走向了繁榮。所以也只有從作家群落現象這個獨特的角度出發(fā),才能真正揭示出1930年代文學的多元共生形態(tài)形成的深刻原因。
最后,1930年代文學發(fā)展和社群形態(tài)呈現出的特殊性,決定了“作家群落現象”成為一種更為合理的表述。
1930年代是中國現代文學發(fā)展的一個重要階段,出現了一大批優(yōu)秀的作家和作品,司馬長風把這一時期稱為“與其它時期比較,是作家、作品和書刊最繁榮、蓬勃的時期”。作為1930年代文壇的親歷者,施蟄存也認為整個現代文學成就最高的“還是30年代。的確還是30年代”
。與1920年代相比,1930年代文學發(fā)展出現了很多新動向,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中國社會政治形勢發(fā)生重大變化,文學政治化,政治影響和制約著這個階段文學的發(fā)展。此外,隨著出版業(yè)的繁榮和文化消費市場的初步形成,一個新的知識分子公共空間得以構建。這兩方面的變化使作家聚集方式也發(fā)生了鮮明改變。1920年代作家往往出于共同的文學興趣,在相近的教育背景下三五好友結成文學社團,成員之間往往是地域相近的同學、同一學校的師友關系,結社地點一般是在學校,社團的組織形態(tài)比較明顯,組織結構相對嚴密。但是到了1930年代情況則發(fā)生很大變化,最為明顯的變化至少有這樣三個方面:一是1927年隨著南京國民政府的建立,國民黨為了鞏固政治,除了軍事上進行北伐、政治上進行“清黨”外,在社會管理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就是通過立法來加強對社團的控制。從1928年開始,國民政府先后出臺了《民眾團體整理會例則》《民眾組織的原則及系統(tǒng)》《文化團體組織原則》《文化團體組織大綱》等法規(guī),這些法規(guī)對社團組織有著嚴格的要求,比如《文化團體組織大綱》中第六條規(guī)定:“文化團體不得于三民主義及法律規(guī)定之范圍以外為政治運動。”第七條:“文化團體之活動,不得妨害社會公共利益?!?sup>
這些法規(guī)的出臺制約了社團的發(fā)展,文人集會結社的自由普遍受到壓制,所以1930年代嚴格意義上的文學社團減少,取而代之的是結構相對松散的流派群體。二是1930年代政治在整個社會發(fā)展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并對社會文化發(fā)展起到了決定性的影響。在這樣特殊的政治文化語境中,作家聚集的原因不再是出于單純的文學興趣,而是更多滲透著政治目的。作家們往往由于共同的政治立場或政治傾向而聚集于一起,形成作家群落。三是隨著現代出版業(yè)的發(fā)展,期刊出版物相對于1920年代大量增加。這些期刊出版物不僅成為部分作家賴以謀生的載體,還搭建了知識分子交流的新平臺,所以作家的活動范圍也不再局限于書齋和學校之中,活動的公共空間得到前所未有的擴張,聚散方式也變得更為便利和自由。因此,如果說1920年代還可以使用社團這個概念,那么到了1930年代這個概念的意義已經大打折扣,而流派的概念又顯得過于寬泛,兩者都已經無法對文壇群體的復雜局面做出準確的解釋,因此“作家群落現象”成為針對1930年代文壇的一種有效而合理的表述。
關于中國現代文學社團流派研究的成果如果還不能說汗牛充棟的話,至少可以說是蔚然大觀。本書的研究并非只是為了回到歷史的語境和現場,更是意在建構一種新的研究視角和方法,引發(fā)學術界對于社團流派研究的興趣,為拓展社團流派研究的視野作自己的努力,以期為“重寫文學史”提供一條參考思路。
- 莊森:《〈新青年〉團體的社團性質》,載《江西社會科學》,2008(8)。
- 《文學研究會簡章》,見賈植芳編:《文學研究會資料》,2~3頁,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
- 參見《創(chuàng)造社社章》,見饒鴻兢等編:《創(chuàng)造社資料》(上),3~5頁,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10。
- 朱曉進:《政治文化與中國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文學》,5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 司馬長風:《中國新文學史》,中卷,1頁,香港,昭明出版社有限公司,1978。
- 施蟄存:《沙上的腳跡》,183頁,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5。
- 《文化團體組織大綱》,見《國民黨政府政治制度檔案史料選編》(上),649頁,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