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這僅僅是夢想嗎?”顯然,若以資產階級的抽象法權和財產權觀念來加以評判,這部歷史作品當然是成功的。但是,此種外在于歷史的評判無疑也終止了人類為自身命運而繼續(xù)斗爭的可能性,也否決了人類通過歷史當中的行動而獲得知識的可能性。七月王朝崩解之后法國社會的發(fā)展是對基佐自由觀念所作的最佳嘲諷,因為隨后的法國社會實際上是在不斷設立集體目標并在不斷的突破性的斗爭中前行的,毫無疑問,七月王朝之前的法國社會亦是如此。和前兩者不一樣,此一時期歐洲另一位自由和個體性觀念的集中闡釋者布克哈特,將自由觀念寄托于“文化價值”之上,在布克哈特看來,傳統(tǒng)自由觀念在19世紀的最大威脅來自大眾及其民主訴求。由此,布克哈特對自由的理解充滿了舊制度時期的那種貴族意識,他認為只有在人可以發(fā)展自己的創(chuàng)造性個性的地方,才可能談論自由。顯然,在布克哈特看來,自由應當脫離“單調而無名”的大眾領域,而與特定的文化價值結盟。他在古希臘和文藝復興時代的城市共和國中找到了這種文化價值的完美體現(xiàn)。就認識論角度而言,布克哈特的歷史選材和分析通常遵從“國家”、“文化”和“宗教”這樣的三分法;“國家”很少能夠在他的歷史分析中占有一席之地,因為“國家”在他看來是對文化價值的壓迫物,《希臘文化史》,尤其是《希臘人和希臘文明》,幾乎對政治制度及其歷史變遷只字未提,《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化》也許給予政治、歷史微小的篇幅,但也只是注重政治生活當中的那些富有創(chuàng)造性個性的人物及其行動,吸引他的地方也僅及于此,而且我們還需要考慮到,《文藝復興時期的文化》是布克哈特更為早期一些的作品,他在這個時期并沒有完全培育出對政治的那種冷漠態(tài)度,“文化—宗教—國家”的三要素體系還并未在他的思想中完全成形。在這事關人類命運的三項要素中,宗教或許享有較之國家更充分的地位,但相比文化及其價值來說,也只配得上是殘羹剩飯。由于僅僅考慮文化價值,布克哈特便得以放棄那種復雜而深刻的多脈絡的敘述方式,并完全自由地在歷史材料中進行取舍,他在這方面的主觀性和任意性之發(fā)揮幾乎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同時,他也能夠輕易地將古希臘和文藝復興時期的城市共和國刻畫成一種全然自在、自為的文化價值整體,這個整體不但喪失了時間坐標,也脫離了空間坐標,永恒地矗立著;毫無疑問,此種自由觀念及其創(chuàng)造性個體并非矗立在社會實在之上,而是矗立在布克哈特主觀而任意的想像當中。顯然,以一種主觀而任意的文化價值標準來評判歷史,所導致的結果就是認定人不能從歷史自身習得知識,并進一步認定民主對于歷史的知識要求,是一種盲目而愚蠢的非分要求,簡言之,就是認定人經由歷史而獲得的知識不能解除人類自身注定了的愚蠢。這與其說是一種歷史觀念,倒不如說是一種反歷史的情緒失控。正如布羅代爾評論的那樣:他“以鑒賞和智慧的眼光研究了文化的藝術價值,對他來說,價值決定一切;對比之下,宗教只得到了一些殘羹剩飯。更糟的是,除了這"三要素"外,關于"豪華者"洛倫佐時期意大利的物質和社會的實體沒有或幾乎沒有談及。因此,這部不朽之作所研究和確定的"上層建筑",盡管由于作者對個體性的奢好而變得栩栩如生,但依然是沒有根基的。這樣做對嗎?我是說,一個世紀后的歷史學家能夠滿足于這個此后實際上一直無人予以取代的整體影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