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他者 緒論(5)

他者 作者:李有成


在《消解性別》(Undoing Gender)一書的最后一章,巴特勒主要以自身的治學經(jīng)驗,見證哲學在哲學學門以外開枝散葉的情形。她將寄居在別的學術(shù)領(lǐng)域的哲學學者稱之為哲學的“他者”,而且提出一個相當斯皮瓦克式(Spivakian)的問題:“哲學的‘他者’能否發(fā)言?”她提到早年自己處理黑格爾哲學中欲望與承認的問題時指出:“欲望一方面想否定他者的他者性(即:因為他者的結(jié)構(gòu)和我的相似,占據(jù)了我的地盤,威脅了我的單一存在),另一方面則又處于這樣一個困境:它需要那個他者,又害怕自己成為那個他者,被那個他者所攫取?!保˙utler,2004:240)欲望與承認界定了自我與他者的關(guān)系,自我雖然在他者身上看到自己,卻又深感受到威脅,因此必須否定他者——否定的形式與方法很多,從反移民到入侵伊拉克,我們看到程度不同的否定。為抵拒對他者的否定,巴特勒也因此提到承認的重要性。從泰勒(Charles Taylor)闡述承認的政治開始,過去二三十年,承認的議題在英美學界的討論已經(jīng)很多(參考Taylor and Gutman,1994;Honneth,1996;Markell,2003等),巴特勒則把這個議題進一步帶到另一個面向,要我們承認生命脆危,承認對他者的義務或責任。她延續(xù)在《消解性別》一書中對承認的論證指出:

譬如,說生命會受傷,會消逝,會被摧毀,或者系統(tǒng)性地被忽略以至于死亡,不僅是在強調(diào)生命有限(死亡無可避免),也是在強調(diào)生命脆危(生命因此需要諸多社會與經(jīng)濟條件以便能以生命存續(xù))。脆危性暗示生命存在于社會中,暗示一個人的生命在某個意義上總是掌握在別人的手上。脆危性也暗示生命對我們認識與不認識的人暴露;暗示生命對我們所認識,或略微認識,或根本不認識的人的依賴。相對的,對別人(大部分身份不明)的暴露與依賴也暗示了生命會受到侵害。這一切不一定出于愛甚至關(guān)懷的關(guān)系,但卻構(gòu)成對他人的義務,這些他人大部分我們都叫不出名字,也不認識,對意義上確定的“我們”是誰而言,他們也許有也許沒有熟悉的特征。換成一般的說法,我們可以說對“他人”具有義務,同時假設在這個情況下,我們知道“我們”是誰。(Butler,2009: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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