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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案,要用多少的心?(2)

什么人需要什么人:林奕華的心之偵探學 作者:非常林奕華


和奕華一起創(chuàng)作,是非常累的。因為面對著一個把整顆心都掏給了創(chuàng)作的人,你要就拒絕參與,參與了,就不會只舍得給他“半顆心”。做完《紅樓夢 What is Sex》的某一天,我就跟他說,做一出戲,竟把我十數(shù)年累積的知識通通耗盡了,甚至,還讓我必須主動去學新的來面對。一方面,我是覺得自己淺,可是,另一方面,我卻覺得,這才是創(chuàng)作,只是我知道得晚,奕華,老早就知道了,創(chuàng)作,絕對不是按圖索驥的事。

他是偵探,不是拿了地址就去抓人的警察,落在他手上的案子,件件都是“懸案”。我書里提到的性、形象、成長、自我中心、愛,哪一個是已經(jīng)被辦到盡頭的案子?沒有,全是抓不到的犯人,惹不完的事,犯不完的罪,全是華人社會里千年的懸案,找狄仁杰來也沒有用,因為,我們往往只抓到看得見的,卻始終沒抓住看不見的。

當福爾摩斯這個題材出現(xiàn)在奕華的心中時,他問我有什么看法,我說:“我對偵探小說沒什么研究?!庇腥さ氖?,他回我——“我也沒有”??墒?,當他想出“心之偵探”的劇名時,我知道他絕對不會做一個“推理劇”,因為,許多的“邏輯”(理),對奕華來說,都只是眼睛看得見的事實,他想探究的,永遠是眼睛看不見的,要用心才看得見的——真實。

至今我一直記得,兩本厚墩墩的《福爾摩斯全集》對于我們來說是那樣的“枯燥”、“乏味”,光這一點,或許就讓很多福爾摩斯迷想要對我們丟雞蛋砸番茄。但是,我們不是對“查案”這件事情沒興趣,而是對“查案的人”更有興趣。只是談查案的手法,對于福爾摩斯的讀者而言,縝密、精算、演繹……全都在福爾摩斯一個人的腦中,旁觀者除了“驚嘆”,實際上,就是一個身為“普通人”的讀者,在看一個“不普通”的福爾摩斯大顯身手而已。

而這,就是我們最有興趣之處,現(xiàn)在回想起來,將這出戲作為“非常林奕華”二十五周年的作品,不是巧合,而是——注定。

至今,奕華走到哪里,都要被一個“鬼才導演”的名號冠在頭上,先不論那到底是荊棘冠冕,還是桂冠。聽起來,他在大家的眼中,就是個“不普通”的人,他是福爾摩斯,我們都是華生,或者,我們甚至連華生都不是,有的人是雷斯垂德警官,有的人是房東哈德森太太,有的人是委托人,有的人是受害者。但,有沒有人問問,那在奕華的眼中呢?

在做這出戲的時候,他剛一開始就跟大家自白說,他這一生最想做的,就是“華生”。哇,聽在許多人耳里,這是不是一種嘲諷?一個最想當普通人的人,卻成了大家眼中最不普通的人?一個天才,一個鬼才?

戲中,是有線索給我們的?!缎闹畟商健返淖詈笠粓鰬?,是回到華生與福爾摩斯初次見面的時候。都到了戲的最后,從頭再說,通常是不意外的做法,然而,我卻一直覺得奕華把生命中某一個重要的“意識”,放在了最后幾句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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