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某一個地方,是要進入,出來;再進入,再出來。靠近,遠離;再靠近,再遠離。要有幾個回合才能行。這跟揉面一樣,不是一蹴而就的。貼近,也要遠視。所以略薩說,他只有生活在巴黎的時候才更能真正地理解秘魯。我是在城市生活了三十年才開始愿意理解過去鄉(xiāng)村的意義。也只有當我意識到我還算是個知識分子并且不太犬儒主義時,我才能更深切地同情并認識底層。
我只能與我身處的世界對話,這個世界是實在的,充滿了喜怒哀樂。作家不是輕松物,他天生是捍衛(wèi)真理的。他的生活表面可能比較平靜,但他的內心會時常翻騰,并要時時壓制自己的沖動,否則,他會成為瘋子和異端者。但是寫作,要把這種內心的影像表現(xiàn)出來,通過對世界的愛恨情仇,非常細致地、纖毫畢現(xiàn)地來展示筆下的“這一個”世界。我認為我寫作是向世界示愛,是向遠方我的描寫對象示愛。我渴望聽到回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