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照亮了我。我常想,如果我不寫作,我將會怎樣?我將會成為一個什么樣的人?把最好的假設排除——比如我在省某廳待過,我可能會成為處長?廳長?從壞的或正常情況的發(fā)展,我也許會成為一個很可怕的人。我也許會成為一個普通的縣文化館館員,編縣里的旅游文化小叢書,收集民間故事。我曾借調到縣文化館;我也許會成為一個老船工,現(xiàn)在可能已經下崗退休。因為我在一個水運公司干過五年;我會成為小鎮(zhèn)上的一個老渾蛋。因為我出生在一個凋敝的小鎮(zhèn),那里的人陽氣全無,吊兒郎當。總之,以我的這種性格,我極有可能成為小鎮(zhèn)上的一個老渾蛋。
因為我寫作,我獲得了非寫作者的許多東西,獲得了虛榮和尊嚴。不是因為我的才華受到尊重,當我選擇文學,是文學的光芒照亮了我,是文學挽救了我。我這樣一個出身的人,父母文盲,學根不深,慧根也淺,六根也不清靜,長相平平,手無縛雞之力,心無宰魚之膽。我的那些偏鋒狠毒的寫作,卻使我得到了不錯的名聲和抬舉,人們從我的作品中看出我的狠氣,算條漢子,可我是一個連走路都喘氣的人,沒有城府,動輒發(fā)怒,性情干癟,講話不利索,從人格上來說,沒有任何趣味可言。但是人們尊敬我的作品,繼而尊敬我這個人——這么一個糟糕的低賤的人。這不是文學鍍亮了我嗎?文學是有光的,我感謝文學,讓我站在領獎臺上微笑,人模狗樣地高傲,振振有詞地發(fā)表演講,可是內心是虛的。如果不是文學壯膽,我在許多場合會發(fā)抖、尿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