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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會議現(xiàn)場;倫道夫提出《弗吉尼亞方案》(5)

民主的奇跡:美國憲法制定的127天 作者:(美)凱瑟琳·德林克·鮑恩


雅茨其實過甚其詞了,倫道夫壓根兒不曾提過廢除州制。他可不會這么蠢,想法也沒有這么激進。他的開場措辭非常有技巧,一再為自己比其他代表年輕、沒有經驗致歉。這項任務之所以落到他的身上,他說,純然由于制憲會議的構想 “最早是出于弗吉尼亞的緣故”。

事實上倫道夫早在二十三歲之齡,就曾作為弗吉尼亞制憲會議的一員,擬定該州州憲;并曾任檢察總長,還出席安納波利斯會議;現(xiàn)在擔任弗吉尼亞的州長。這些資歷,足使他夠格充任此一方案的提案人。他一表人才,出身名門,地位雖然顯赫,卻謙和自然。提案之先,他略述目前邦聯(lián)的種種缺失:“所謂邦聯(lián),甚至還比不上一州的州憲,任何一位法官都不會裁定《邦聯(lián)條例》的地位高于州憲……”他呼吁道:“看看各地的現(xiàn)象,從新罕布什爾到喬治亞!難道我們不正瀕臨戰(zhàn)爭的邊緣,唯一的解救只有這次會議帶來的希望了?”

倫道夫滔滔不絕一共講了三四個鐘頭,最后當他發(fā)言完畢,南卡羅來納的一位代表,二十九歲的查爾斯·平克尼站起來了。他表示,自己對于新政府的體制也有一套看法,基本的原則和剛才那一方案完全一致。

平克尼的方案非常仔細地分成若干章節(jié),是他自己在家鄉(xiāng)查爾斯頓獨力完成,并未就教于任何人,不過大家對他的計劃并不陌生,因為一年以前他曾在國會提過。于是年輕的平克尼向大會大聲誦讀他的提案,不過時辰已晚,眾人不曾就其加以討論。多年以后,查爾斯·平克尼向人炫耀其構想在聯(lián)邦制憲會議中發(fā)揮的作用,為他自己在當?shù)刳A得了“憲法查理”的外號。

紐約的雅茨記道:“然后大會決議,由全體人員于次日組成全體委員會,討論聯(lián)邦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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