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莫言不刻意交代,他寫這部書是要獻給母親,大概人們的譴責(zé)聲還會小一點,他既想獻出,那就是誤導(dǎo)讀者。
莫言的每一篇小說,其實都是既審丑也審美的,只不過他的“審丑”,比起旁的作家來,可能更頻繁,并且好走極端,喜歡寫到極致,讓神經(jīng)脆弱的人受不了,引起廣大的震撼和爭鳴,變相地也就迎合、操縱了市場。
這是他較為鮮明的“藝術(shù)”特征。
到后來,他成了“壞孩子”,專向“惡作劇”使勁,變本加厲地強化、突出那些“惡作劇”,有心違背一些常規(guī)意義上的美學(xué)原理或原則,去達到驚心動魄的效果。
從一方面說,我們可以認為這是他的特色。
從另一面說,凡事過度,朝反方向“迎合”“批判”,效果不一定好,不一定達到信誓旦旦聲明中所說的那些效果。
寫作時作者很自由、很隨意,這是權(quán)利,不可讓度,至于讀者接不接受,抱怨不怨,那就是讀者的權(quán)利了。因而,只要不在乎,作家無論怎么寫都行。
怎樣才“好”,涉及一個量與度的問題。
一般人的意識里,不太贊成一切的夸張和賣弄。
“一切夸張和賣弄總是過量的,上自媒人的花言巧語,下至戲里的丑表功,都是言過其實、表過其里的”,同時,你的“夸大反襯出我們的渺小,所以我們看見我們認為過當(dāng)?shù)氖挛?,我們不知不覺地聯(lián)想到賣弄……”
也就是說:“這一個東西里一定有……太過火的成分,不論在形式上還是在內(nèi)容上。這個成分的本身也許是好的,不過,假使這個人認為過多了(too much of a good thing),包含這個成分的整個東西就要被判為俗氣。”
“俗氣不是負面的缺陷(default),是正面的過失(fault)?!?/p>
俗氣了的“他們不反對風(fēng)雅,他們崇拜風(fēng)雅,模仿風(fēng)雅,自以為風(fēng)雅”。
莫言小說里,不少地方既過量,又過度,認為“我是一個出身底層的人,所以我的作品中充滿了世俗的觀點,誰如果想從我的作品里讀出高雅和優(yōu)美,他多半會失望……什么鳥叫什么調(diào),什么作家寫什么作品。我是一個在饑餓和孤獨中成長的人,我見多了人間的苦難和不公平,我的心中充滿了對人類的同情和對不平等社會的憤怒,所以我只能寫出這樣的作品”,這就不忠厚,顯得有點狡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