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權(quán)貴們的支持下,義和拳更是肆無忌憚,任指他人為教民,甚至借機報以私仇。據(jù)記載,如有良民被指認為教民后,及強令燒香焚表,倘若紙灰不起,便誣稱為教民,結(jié)果往往是“槍刀并下,眾刃相交”,或者“亂刀剁死,就地掩埋”,等等。另外,還有一種辨認教民的離奇方式,那就是看額頭十字---但額頭豈能看出什么字!不過是隨意指認,隨意誣指,多幾個冤殺鬼罷了!
最為荒唐的是義和拳殺白蓮教徒。據(jù)《西巡回鑾始末記》中的記載,說義和拳“攻交民巷西什庫,既屢有殺傷,志不得逞。而教民亦合群自保,拳匪不敢前,乃日於城外掠村民,謂之白蓮教,以與載勛。載勛請旨交刑部斬於市,前後死者男女百馀人,號呼就戮,哀不忍聞,皆愕然不知何以至此也。觀者數(shù)千人,莫不頓足嘆息,憐其冤。”據(jù)時人推測,義和拳之所以要誣指無辜村民為白蓮教,原因是“攻人無績,故以此效忠”,這個結(jié)果便是一百多人無辜送命。臨刑時,街上人看到那些窮苦黑瘦的饑民,說:“如此樣兒,亦想做皇帝耶?”更荒唐的是,官人在行刑前問劉大姊、二姊:“你們習白蓮教耶?” 大姊、二姊皆驚問什么是“白蓮教”。
在失控狀態(tài)下,暴力便代表了“正義”,殺戮也成了家常便飯。令人恐懼的是,類似的事情在后來八國聯(lián)軍對義和拳民的屠殺中,得到同樣甚至是加倍的報復(fù)。在暴戾性殺戮面前,東方與西方、愚昧與文明幾乎沒有本質(zhì)性的區(qū)別,加上后來那些清軍殘兵敗勇的劫掠暴行,老百姓才是這場浩劫中的最大犧牲品。
(四)、謠言與從眾行為
庚子年中,謠言盛行,正如時人所說,“謠言謬說,日盈于耳”,這個時期的謠言基本繼承了之前三十年的反洋教斗爭傳統(tǒng),其內(nèi)容也大同小異,無外乎傳教士“拐騙男女幼孩,取其精髓,造作丸藥”;“童子割腎,婦女切乳,剜眼取胎,嬰孩同煮”;入教后“子淫其母,兄淫其妹,父奸其女,翁奸其媳”,諸如此類。這些謠言,目的是將外國傳教士丑化成妖魔鬼怪,雖然都是些捕風捉影的無稽之談,但由于其形象突出、鮮血淋漓,倒也具有極大的煽動力。
謠言之所以能夠廣泛傳布,還在于當時社會上的一種普遍彌漫的焦慮情緒,而在政府權(quán)威缺位、信息嚴重不對稱的情況下,這種焦慮情緒往往導致民眾的緊張和盲目性,進而導致社會心理學中所說的“從眾行為”,俗稱“隨大流”。所謂“言者不知其妄,聞?wù)咝乓詾檎妗?,“言者如是,聞而傳者如是,傳而力爭者?fù)如是”,結(jié)果是一傳十,十傳百,人云亦云,異口同聲,待到“假到真時真亦假”的時候,這種強烈的社會輿論和環(huán)境氣氛使得人們不得不信,反對自己的理性思考持存疑的態(tài)度(因為謠言至少可以緩解因不確定性帶來的緊張焦慮情緒)。
正如前文所說,義和拳在快速傳播過程中使用當時一個非常有效的手段,那就是在傳單揭帖的末尾加入諸如“傳一張能免一家之災(zāi),傳十張免一方之災(zāi)”或 “傳三張,免一家之災(zāi);傳十張,免此方四鄰之災(zāi);如見不傳,必受刀頭之罪”等的恐嚇性內(nèi)容,這使得義和拳的觀念(包括謠言在內(nèi))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nèi)得以傳播,這也是義和拳迫使人們“順從”或“從眾”的一種手段。
謠言對當時生活的影響很大,其中使用最為成功的一個謠言是教民往公用水井中投毒,這在激起普通民眾與教民的對立乃至仇視中起到了非常有效的作用,甚至造成了華北部分地區(qū)的恐慌。由于局勢劇烈動蕩,普通百姓在驚惶恐懼中很容易受到謠言的影響,譬如《潛園瑣記》中曾描寫庚子年義和拳高潮時期,山西太原“百十村莊因訛言而傳擾者大半”,每當訛言一起,即“人民驚惶,群相奔走”;“悲啼呼號,男負其妻,子負其母,披星踏露,四散遁逃”。例如七月七日夜半,“街市傳言教民來攻城,闔城士庶奔走相蹂躪”,等到天曉,始知無事;過了幾天,又傳“柳林莊教民亂”,“各村人民驚恐無措,鳴銅鑼,繕守御,田畝農(nóng)夫僉負耒□而歸,老弱婦女咸仰屋而泣”,但事后才知道,這根本就是子虛烏有,虛驚一場,“民乃不擾”。
類似的事情,在天津等地也多有發(fā)生,可謂是稍有風吹草動,便立即草木皆兵,這也反過來說明了社會正處于一個失控的動亂時期。為了消除心中的焦爐和出于自身安全的考慮,普通百姓在“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態(tài)下,即使他們沒有加入到這場斗爭的漩渦,但也必然為當時的社會形勢所逼迫,最終做出超乎尋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