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魔王膽小畏死
丁的身體本來便很荏弱,在久經(jīng)羈押、長期緊張之后,越發(fā)感到身心俱疲,不巧的是,他在受審之際,更碰上位漢奸們?nèi)巳宋分缁⒌摹敖饎兤ぁ薄?/p>
原來,在南京首都高等法院成立之初,審理刑事案件法庭共有刑一、刑二兩庭,分由金世鼎及葛之覃擔任庭長。刑一庭長金氏生性嚴謹,處世刻板,自從在巴黎大學榮獲法學博士歸國之后,在課堂教書固然是一板一眼,不茍言笑,在法庭審案一樣也是執(zhí)法如山,嚴苛無比。倒是以書記官長兼任刑二庭長的葛氏,為人處世比較寬厚溫和,在審案時更是有點婆婆媽媽地善待被告,他們兩位在法界都很有成就,金氏在審完漢奸案件之后即升任最高法院推事,赴臺后,更久任執(zhí)掌解釋法律大權(quán)的大法官之職。至于葛氏,則在國府遷臺之前,即奉命接任臺灣高等法院院長,主持臺灣全島司法業(yè)務。
猶憶在首都高院接下審奸重任之初,以刑法權(quán)威學者名世的趙琛院長為慎重,對巨奸大惡如梅思平、林柏生及周佛海輩,都親自蒞庭審理,其后行政事務加劇,始將審奸任務交付金、葛兩位庭長,同時,復因葛氏兼任書記官長,無法專心審案,因此金氏幾乎包辦了后期的審奸重任。
丁默邨受審之日較遲,案子也就分在金庭長手里,一方面,金氏審案素來嚴厲,一方面司法方面也想及早結(jié)束幾近兩年的審奸業(yè)務,因此輪到丁默邨上庭時,審訊程序往往一口氣拖長到八九小時之久。金庭長這人出名的身體好,在庭上一坐,八九小時不吃不喝不拉,一點也不在乎,其他人便多承受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