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屢屢訴苦,說下屬某某做事如何不靠譜,讓她頭大。我聽多了,也頭大,就對她說:“既然如此,干嘛還一直留著他?開掉算了?!迸笥褔@息道:“開人哪是那么容易的?我們這種單位,雖然是企業(yè)性質(zhì),卻直屬部委機關(guān),想進一個人當然不容易,要開掉一個人,卻更難。我們不成文的規(guī)定是,要開一個人,需要找出十條理由。這已經(jīng)夠難為人了,更麻煩的是,我們有一正六副七位領(lǐng)導(dǎo),每個人都要匯報,都要征得同意。你就是下定決心要裁一個人,把這一堆程序走完了,兩三個月也就過去了?!?/p>
相比之下,私企裁人效率就容易得多。我見過最有效率的炒魷魚,是在臨下班前五分鐘,老板點名要五位同事到他辦公室“開個短會”——竟然真的是短會,不過三兩分鐘,就見辦公室門開,幾位同事灰頭土臉地出來,開始收拾自己的辦公用品,打包。老板娘(這是一家夫妻店,老板娘兼副總兼人事、財務(wù)總監(jiān))在一旁虎眈眈地監(jiān)視著。這幾個倒霉蛋,在突然之間,就失業(yè)了。
裁人容易,當然是因為老總說了就算,一手遮天,卻也與公司不正規(guī)、沒有和員工簽勞動合同有關(guān)。換一家正兒八經(jīng)的公司,要開除一個員工,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需要賠三倍月薪的違約金。因此,頭兒就算看哪個員工不順眼,想開掉他時,也不得不算算性價比,掂量一下是否劃得來。
某人在公司呆煩了,想換個地方,就開始出言無狀,公開指責頭兒做事不當,以及消極怠工等等,就想讓頭兒把他開掉,可以拿到賠償金——有兩萬多塊錢呢,算是一筆小財了。但他那頭兒也是位神人,根本不理他這茬兒,后來倒是他實在熬不下去了,主動交了辭職報告了事。
另一家公司就很聰明,基本工資只有區(qū)區(qū)一千元,其他的是各種補助、獎金和績效工資。這樣開人的成本就低多了——不就是三千塊錢嗎?給錢!走人!
春節(jié)前,某公司集中裁掉了一批人。當然,按合同付了賠償金。但是,算一算就知道,春節(jié)干不了什么活,卻要給雙薪,還有不菲的年終獎,這樣算算,就是給三倍賠償,公司也還是劃算的。
只是那些被裁的人,大過年的,遇到這種窩心事,這個年恐怕都過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