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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節(jié):走進中世紀(11)

明朝四季 作者:趙柏田


清代歷史學家趙翼把朱元璋與漢高祖劉邦誅戮功臣作了一個比較,認為劉邦誅殺功臣還相對節(jié)制,到朱元璋則完全是趕盡殺絕了,把他的嗜殺歸之為“天性”使然:“其殘忍實千古所未有,蓋雄猜好殺本其天性?!敝挥邪褔夜饕曌魉郊宜械莫毑谜?,才會不惜采取種種極端措施消滅所有潛在的敵人,因為他要傳給子孫們的是無刺的荊條。

天網(wǎng)

洪武年間四大獄,胡、藍黨案之外,還有空印案和郭桓案??沼“赴l(fā)生在1382年,照規(guī)定,每年,各布政使和府、州、縣都得派員到戶部,核算錢谷軍需等賬目。錢谷數(shù)字不好有絲毫的差池,如遇有不合,就得重新填寫報銷冊。重造賬冊倒不要緊,但需蓋上原衙門印信才合法。由于各省府州縣離京城路途遙遠,為了蓋這顆章,來回就得一年半載,所以為了避免來回奔波的麻煩,各級政府來京核算人員都帶有預先備好的空印文書,遇到部駁,也好隨時填用。到了這一年,朱元璋忽然發(fā)覺這事,認為一定是部里官員與地方官員相互勾結(jié)作弊,下令地方各級政府的長官主印者一律處死,佐貳官杖責一百充軍。后來建文朝的大臣方孝孺的父親方克勤,時為山東濟寧知府,也因此案牽累至死。

事實上,地方各級政府上京核算錢糧軍需等賬目,所預備的空印文書是騎縫印,不能作為他用,別說一般人得不著,就是得著了也不一定用得著。再說到戶部核算賬目,必須府合省,省合部,一層層上去,一直到部里審核完畢,才算手續(xù)完備,數(shù)字有出入還須重核,可是各省離京師,遠的七八千里,近的也要三四千里,為了賬冊上的一顆印,往返就需經(jīng)年,所以帶空印文書上京,也是權(quán)宜之計,沿習多年,戶部官員也是默認這一做法的。但皇帝的猜忌心這么重,誰也不敢站出來說明詳情。只有一個叫鄭士利的寧海人,上了一篇數(shù)千言的奏章鳴冤。朱元璋看他說得在理,也就沒殺他的頭,廷杖充軍了事。

郭桓案是明初懲治貪墨又一大案。1385年,有人告發(fā)北平二司官吏伙同戶部侍郎郭桓舞弊,吞盜官糧,皇帝震怒,禮部、刑部主官,兵部、工部侍郎等一大批高級官員同被問罪誅殺,追贓七百萬。六部侍郎以下的中下級官員,因殺得太多,連名字都不可考,供詞還牽連到各省官吏,死的又是幾萬人,一些中產(chǎn)之家差不多被這案子鬧得傾家蕩產(chǎn)。一時群議洶洶,告發(fā)和審理此案的御史和刑部的官員都受到了彈劾。

朱元璋看形勢有些失控,急忙下詔公布郭桓等人的罪狀,說郭桓等在收受浙西秋糧時,應收四百五十萬石的,只收繳六十萬石上倉,鈔八十萬錠入庫(可抵二百萬石),尚有一百九十萬石沒有收繳,郭桓又收受了浙西等府五十萬貫的賄賂,縱容府、州縣官作弊,中飽私囊。又稱,應天等五府州縣數(shù)十萬畝沒官田地夏秋稅糧,郭桓與經(jīng)辦官吏通同作弊,無一粒上倉,全讓他們瓜分了。手諭稱,追贓七百萬還是圣恩浩蕩,要是全部徹查的話,算起來要有二千四百萬。話是這樣說,到底民意難平,于是只好借審理這個案子的官員的腦袋來平息眾怒,殺了一批御史和刑部辦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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