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jié) 學任公 究佛理(3)

毛澤東與佛教 作者:王興國


種信仰,既建一種信仰,即發(fā)為一種之行為。知也,信也,行也,為吾人精神活動之三步驟。凡知識必建為信仰,當其知識之時,即心以為然,此以為然之狀態(tài),即信仰也。[2]

從前述梁啟超的話中,我們可以看到,他有將哲學與信仰對立起來的傾向。而在青年毛澤東看來,知識,而且知識的首要內(nèi)容是哲學,不僅是不與信仰對立的,而且是統(tǒng)一的,知識是信仰的前提??梢?,在知識與信仰的關系上,青年毛澤東可謂是青出于藍而勝于藍了。

從前面的分析中我們已經(jīng)看到,梁啟超所推崇的宗教主要是指佛教;而他宣揚佛教的目的也很明確,就是要為當時的維新變法活動服務。關于這一點,我們還可以從梁啟超將譚嗣同的《仁學》稱為 應用佛學 中看到。在《論佛教與群治之關系》一文中,梁氏引用了譚嗣同在《仁學》中關于佛教靈魂不滅思想對人的巨大作用的論述: 今使靈魂之說明,雖至暗者猶知死后有莫大之事及無窮之苦樂,必不于生前之暫苦暫樂而生貪著厭離之想,知天堂地獄森列于心目,必不敢欺飾放縱,將日遷善以自兢惕。知身為不死之物,雖殺之亦不死,則成仁取義,必無怛怖于其衷。且此生未及竟者,來生固可以補之,復何所憚而不亹亹! 對此,梁啟超發(fā)出感慨: 嗚呼!此 應用佛學 之言也。 接著,他解釋了什么叫 應用佛學 :西人于學術每分純理與應用兩門,如純理哲學、應用哲學,純理經(jīng)濟學、應用生計學等是也。瀏陽《仁學》,吾謂可名為應用佛

[1].《毛澤東早期文稿》,第263 頁。

[2].《毛澤東早期文稿》,第227 228 頁。

學。瀏陽一生得力在此,吾輩所以崇拜瀏陽步趨瀏陽者亦當在此。若此者,殆舍佛教末由。[1]

可見梁啟超講的 應用佛學 ,就是將佛教的一些基本理論,運用于現(xiàn)實的人生和政治斗爭的實踐。 瀏陽 (譚嗣同)是如此,梁啟超自己又何嘗不是如此。不僅是譚嗣同和梁啟超,而且近代幾乎所有推崇佛教的思想家亦莫不如此。而梁啟超的

《論佛教與群治之關系》一文所列舉的六個方面,則是比較全面地表述了他對 應用佛學 的理解。下面我們就以這六個方面為綱,結(jié)合當時一些學者的共同認識,及對青年毛澤東的影響,作一些簡要的分析。

一曰 佛教之信仰乃智信而非迷信 。梁氏指出,有些宗教強調(diào) 不知焉而強信 ,而 佛教不然。佛教之最大綱領曰 悲智雙修 ,自初發(fā)心以迄成佛,恒以轉(zhuǎn)迷成悟為一大事業(yè)。其所謂悟者,又非徒知有佛焉而盲信之之謂也。故其教義云: 不知佛而自謂信佛,其罪尚過于謗佛者。 [2] 而章太炎在日本的一次講演中說: 試看佛陀、菩提這種名號,譯來原是 覺 字,般若譯來原是 智 字。一切大乘的目的,無非是 斷而(爾)知障 , 成就一切智者 ,分明是求智的意思,斷不是要立一個宗教,勸人信仰。 顯然,他們是企圖利用佛教的某些理性內(nèi)容,喚起民眾的覺悟,并試圖建立一個統(tǒng)一的信仰。這種反對迷信提倡信仰的思想,影響到青年毛澤東,便有如前所述的 宗教可無,信仰不可少 的論斷。

二曰 佛教之信仰乃兼善而非獨善 。梁啟超引證佛說: 有一眾生不成佛者,我誓不成佛。 惟行菩薩行者得成佛,其修獨覺禪者永不得成佛。 并由此發(fā)揮曰: 彼菩薩者,皆至今未成佛者也。何以故?有一眾生未成佛

[1].《梁啟超哲學思想論文選》,第148 頁。

[2].《梁啟超哲學思想論文選》,第144 145 頁。

彼誓不成佛故。故學佛者以成佛為希望之究竟者也,今彼以眾生故,乃并此最大之希望而犧牲之,則其他更何論焉。故舍己救人之大業(yè),惟佛教足以當之。 [1] 而譚嗣同在《上歐陽瓣姜師書》中說的 以心度一切苦惱眾生 ,及前述引文中所說的知身為不死之物,雖殺之亦不死,則成仁取義,必無怛怖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autoforsalebyowners.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