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劍教給我一種全新的訓練形式,我必須保持體重。為了代表新南威爾士州參加全國大學錦標賽,我每周要訓練四五個晚上,這就迫使我對剩余的時間進行規(guī)劃,因為現(xiàn)在我要對隊友負責,必須按時出現(xiàn)在訓練場上。我和他們非常親密,尤其是和希爾·范戴克,他是荷蘭人,比我大十多歲,是我的老師、保護者和密友。1953年,他讓我加入了他正在籌備的小組,打算進軍1956年的奧運會。我們在范戴克的領導下刻苦訓練,對我來說,現(xiàn)實是無法逃避的,因為記分牌永遠都在。我很快明白只有我自己能為我的成功負責。
我聽從朱利葉斯·斯通先生的忠告堅持學習,但也沒有完全不顧達爾先生的建議,也繼續(xù)到大學后面的木材場做兼職。工作雖然辛苦,但對我大有裨益,在搬木材的幾個月里,我還賺了些錢交學費。然后我找了個薪水更高也更輕松的活兒,在悉尼市的戴維·瓊斯百貨公司的鞋區(qū)做店員,可是并沒有賺多少錢,于是我說服當時法學院的朋友、后來在法律界表現(xiàn)杰出的喬治·馬斯特曼,和我合伙做點小生意。我們走訪做過新生兒出生登記的家庭,提議由我們的專業(yè)人員為母親和新生兒拍攝合影。這份工作是賺取傭金的,所以我們必須學會成為出色的推銷員。不過我們的生意僅維持了幾個月,馬斯特曼回憶說我們賺的錢甚至連本道路指南都買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