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jié)(3)

君主論:李維史論 作者:(意)尼可羅·馬基亞維利


二次喪失的原因,并且看一下法國國王當時有什么辦法,以及任何一個人如果身臨其境要比法國國王更牢固地保有他征服的領土能夠有什么辦法。

讓我說,那些被勝利者合并到自己的古老國家的國家,或者與征服的國家屬于同一地區(qū),使用同一語言,或者并非如此,二者必居其一。如果是同一地區(qū)的話,特別是如果那些國家的人們不是過慣了自由生活的話,那么保有這些國家是最容易的;而且只要滅絕過去統(tǒng)治他們的君主的血統(tǒng),就能夠牢固地保有這些國家了。由于在其他的事情上維持著他們的古老狀態(tài),而且在風俗習慣上沒有什么不同之處,人們就會安然地生活下去。正如人們在勃艮第、布列塔尼、加斯科涅和諾曼底所看到的,這些地方已經長時期地歸屬于法國了;[以上各地歸并于法國的時期:勃艮第為1477年(路易十一)、布列塔尼為1491年(查理八世)、加斯科涅為1453年(查理七世)、諾曼底為1204年(菲利普二世)。

]而且盡管語言有某些差異,可是習慣是相同的,因此它們很容易結合在一起。征服這些地方的人如果想要保有它們,就必須注意兩個方面:一方面就是,要把它們的舊君的血統(tǒng)滅絕;另一方面就是既不要改變它們的法律,也不要改變它們的賦稅。這樣一來,在一個極短的期間內,它們就會同古老的王國變成渾然一體了。

但是,如果那些被征服的國家在語言、習慣和各種制度上同征服國不同,那么就會發(fā)生種種困難了。要保有那些被征服的國家,就需要非常的好運并作出巨大的努力。而最好和最有力的辦法之一,也許是征服者親自前往,駐節(jié)在那里。這就會使得他的占領地更加穩(wěn)固、更加持久,例如土耳其人在希臘就是這樣做的。[此處所稱希臘,實指土耳其人在15世紀征服巴爾干半島。先是穆拉德二世(Murad II,1421-1451年在位)開始遠征匈牙利、希臘、阿爾巴尼亞等國;其后穆罕默德二世(1451-1481年在位)繼續(xù)擴張:于1453年滅拜占庭帝國,并將奧斯曼帝國的首都移至君士坦丁堡,改名伊斯坦布爾,從而確立了土耳其在歐洲的勢力。

]假使土耳其國王不移蹕希臘,那么,即使他為著保有希臘而采取其他一切辦法,他還是不能夠保有那個國家的。因為如果一個人在當地的話,騷亂一露頭他就能夠察覺,從而他就能夠迅速地加以消除。但是如果他不在跟前,那么,只有在大亂的時候他才能夠察覺,那時他已經不再能夠消除騷亂了。除此之外,那個地方不受他的官吏掠奪,臣民由于能夠立即求助于君主而感到滿意。因此,那些愿意做良民的人勢必更加愛戴君主,而那些別有懷抱的人則勢必更加害怕他。至于那些想從外部進攻這個國家的人,就必須非常謹慎,因為當君主駐節(jié)其地之日,想把它從君主手里奪取過來是極困難的。

另一個更好的對策,就是在一兩處可以說是那個國家要害[“要害”,原文為拉丁文“compedes”,意即關鍵或重要據點(cppi)。

]之地派遣殖民,因為這樣做是必要的,否則就有必要在那里駐扎大批步兵和騎兵,二者必擇其一。而君主在殖民這件事情上不用花費許多錢財;他無需花費,或者只要支出很少費用就能夠移送殖民,并且使他們駐屯在那里。而君主所觸犯的人們只是因為他們的田地房舍被拿去給新來的殖民的一些人,而這些人只是那個國家的極少數的一部分人。同時被觸犯的這些人仍然散居各方并且仍然是貧困的,因此是永遠不能夠對君主為害的;而且,所有其余的人都沒有受到侵害,因此對他們加以安撫是容易不過的。同時,由于他們害怕自己的遭遇將如同那些被掠奪的人們一樣,他們就戰(zhàn)戰(zhàn)兢兢不敢犯錯誤。

我的結論是:這種殖民并不靡費,而且比較忠實可靠,觸犯的人也較少;而被觸犯的人,正如上面已經說過的,既貧困而且散居各方,是不能為害的。關于這一點,必須注意的是:對人們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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