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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鄧小平關于閉幕講話稿起草的幾次談話

大轉折 作者:于光遠


談到先富起來的想法,鄧小平說:80元少了,加到100元。城市帶農(nóng)村,大城市帶小城市。搞好城市的服務行業(yè),大有可為。他還談了城市規(guī)劃問題,舉了新加坡的例子,說新加坡一個島上都有衛(wèi)星城市,為什么我們不搞 北京西山、石景山都應規(guī)劃。新加坡1500新元就有權買一套房子,5間房子70平米,相當半年工資,分期付款。日本獎金搞得好的相當半年工資,相當一部汽車。新加坡房租相當于工資的50%,歐洲日本相當于1/3。他還說,小生產(chǎn)眾多的國家有問題,小生產(chǎn)習慣勢力(稿子里)可以講。

最后,鄧小平講到稿子短一些頂事,不能長篇大論,語言少些,干凈利落一些反倒明確。他還希望修改快點,兩天搞好,分寸恰當些。

另一次談話是在稿子再次做了修改以后。鄧小平肯定稿子由原來講八個問題改為講四個問題,基本可以。同時要求開頭或中間要講一講重點轉移問題,他說這是一個主要的方針,要不了多少語言,但這是個大前提,是總的東西。我的記錄稿上還記有“重點轉移的評價,新時期,真正反映”等字樣。

談話中,鄧小平批評了把個人擺在中央之上的新式迷信,他說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比“兩個凡是”重要。真正說來是上層建筑有問題,官僚主義是一個內(nèi)容。權力過分集中,離開民主集中(制)的集中,脫離了組織,離開民主搞集中,這才是實質。各級組織都存在這樣的問題,各個組織一直到支書,權太大,不利。我們的制度不是鼓勵支持人們敢想敢做。精神鼓勵不夠,物質鼓勵不夠。僵化的原因,是干得好干不好一個樣,而且還得全票,不得罪人,大家卻覺得可以過得去。政府制度是這樣,黨內(nèi)制度也這樣,(因此)怪現(xiàn)象發(fā)生。鄧小平特別提出要加寫一段所謂追查謠言的問題。他說,這實際上是軟弱,是神經(jīng)衰弱的表現(xiàn)。還說打擊報復是很惡劣的風氣,必須制止、斗爭。

鄧小平還提出稿子要加寫按勞分配的內(nèi)容。他說:搞得好的得的多,包括領導干部,就應該多得,就應該先富起來。積極性沒有經(jīng)濟手段調(diào)動不行,只講風格是不行的,對少數(shù)先進分子可以,對廣大群眾不行,一個時期可以,長期一輩子不行。要用經(jīng)濟方法管理經(jīng)濟。他說:總之有賞有罰都同經(jīng)濟利益聯(lián)系起來講這個問題。獎勵而且物質獎勵也獎到具體的人,具體的車間。通過責任制,通過賞罰,該升的升,該降的降,不合格就要降。要培養(yǎng)專家,專家這樣一用就用下去,為社會主義事業(yè),實際上為人造福就是政治標準。

鄧小平還提出要建立必要的法律,他列舉了六個法律名詞,并且說要研究國際法,不懂外法,國際交往越多,將來要栽很大跟頭。

鄧小平在談話中再次談到向前看的問題。他說,問題太多,只能解決得粗一些。對過去(犯錯誤的人的)處理,特別在政治結論上可寬可嚴的寧肯從寬。還有一個安定團結要寫一大段。對過去,正面解決就行了,不追查細節(jié),從大局著眼,對過去的人可以寬一點,但應把問題講清楚,可以等待、思索??偨Y經(jīng)驗(要)時間,不要逼著馬上檢討,這也是黨風。我們只要把大是大非弄清楚了,有些小是小非一件一件弄清楚不可能也不必要,有些事,不宜多談。他也說到有些人不能重用,打砸搶的,幫派思想嚴重的人,風派,溜(溜須拍馬)派,看風使舵、找靠山的人,不能重用。對搞幫派,打砸搶的人,要警惕教育,不能輕易信任。

關于改革所帶來的新問題,鄧小平指出:改革上層建筑,改革生產(chǎn)關系,都可以帶來許多問題,涉及到大量的人,減人,安置人,什么人學習,什么人改行,可麻煩了。等待安排,工資照發(fā),仍會不滿意。這個改革會涉及大批人的切身問題。要信任群眾,依靠群眾,并且創(chuàng)造條件使其各得其所,相信群眾,會取得群眾理解、諒解。他說,震動比較大。新的矛盾并不比現(xiàn)在的問題簡單,而且會更復雜。走群眾路線,信任群眾,教育群眾以大局為重,可以解決。隨著生產(chǎn)發(fā)展,社會需要方面很多,明年即使不大量出現(xiàn),后年肯定大量出現(xiàn),總之隨著生產(chǎn)力發(fā)展可以得到很好解決。

這次談話中,鄧小平對稿子看得更細,意見也談得更具體。起草的同志根據(jù)他的意見又做了修改。記不清是哪一天了,當鄧小平聽執(zhí)筆的同志對改定的稿子通讀一遍之后,說“行了,就這樣拿出去吧”,我們的起草工作就完成了。

關于這個講話稿的起草,我想講的主要有這么幾點:講話的內(nèi)容可以說全是鄧小平自己的想法,不但思路是他自己的,而且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語言也大都是他自己的;他對執(zhí)筆者寫出的稿子很仔細地看了,在審查草稿的過程中又不斷地深化和充實自己的思想,最后由他拍板定稿;講話用的題目也是他講的,雖然在印發(fā)給出席者的文件中,由于按照統(tǒng)一的體例,沒有題目。另外,我想講的,一是在鄧小平家里布置起草講話稿和改稿、定稿時,胡耀邦和我倆人一直在場,而且除了執(zhí)筆者之外,再沒有別人在場,他也講過些意見。二是我只做了這么一件事,即是遵照鄧小平和胡耀邦的意思,找到了執(zhí)筆起草的人,向他們做了傳達,商量了一下文章的框架,限定時間和拿出來交卷。我沒有提出值得講一講的意見,我也沒有動筆起草稿子。

我這樣動筆桿子的人幫助工作非常忙的領導人做點文字工作,是自己的職責,就是多做一點工作也算不上自己有什么“功勞”。何況小平已有很清楚的思路,也不用我花很多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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