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第一個威脅與應對(2)

大唐這二百九十年:貞觀之路 作者:吃青菜的蝸牛


當選擇賢能,不能以資歷作為任人的標準。只有這樣做,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用人機制!”

接著,對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定性,發(fā)布了《大唐第二代領導及群臣關于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等重要文件,封已經(jīng)死去的前太子李建成為息王,謚隱,前齊王李元吉為海陵王,謚剌。從我國謚法的角度來說,李建成這個謚號基本是給了個中等偏上的評價,基本面還是可以的;李元吉的謚就比較慘,說他不聽人勸,還忘記別人對他的愛護,不肯悔改。但是無論如何,他們的身份畢竟還是親王。兩人的尸體也被按照親王的禮儀重新厚葬,由李世民同志牽頭,聯(lián)合原先兩人的舊部一起送葬?;实蹘ь^哭喪,那下面的蝦米們還不得更加賣力地哭啊,葬禮上那說是哭聲雷動也不為過,估計這些人哭親爹親媽也就不過如此。這些雖說只是收買人心的手段,但對于安定人心、團結(jié)一致向前看的作用還是相當明顯的。

準備工作完畢,就要開始干活了。李世民下令在京城建立弘文館(大唐中央研究院),選拔飽學之士擔任弘文館學士(研究院院士)。設立弘文館的主要目的有兩個:一是研究制定各種規(guī)章制度、法律條文;二是研究歷史上各朝代的興亡得失,為君王執(zhí)政提供參考和借鑒,以保老李家子孫后代皇福永享,壽與天齊。

弘文館設立后,李世民每天開完早會就會溜達到弘文館來,與智囊們就各類專題展開討論、交流意見,將那些切實可行的意見付諸實施。

都說法律是國家意志的根本體現(xiàn),李世民雖說是“封建主義勢力總頭目”,但也很清楚維護法律權(quán)威的重要性。下面的兩個故事就充分體現(xiàn)了這一點。

要說當了皇帝,尤其是從亂世中走出來的皇帝,對貪官污吏那是特別的恨。為了殺雞儆猴,以正視聽,李世民想了一個不太光明的引蛇出洞的主意 他安排自己的侍從扮作普通百姓,向官員們行賄。結(jié)果一個城門官沒經(jīng)得住誘惑,收了一匹綢緞。聽了侍從們的匯報后,李世民得意的一笑,下令有關部門把那位倒霉的城門官推出去砍了,并將他的罪行昭告天下。

一般來說,皇帝要殺人是沒人敢阻攔的??墒钱敃r的民部尚書(即后來的戶部尚書)裴矩卻大膽地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他認為:城門官受賄固然當罰,然而根據(jù)大唐律例罪不至死;皇帝故意派人前去行賄,為君者首先做了不法的行為,所以應當分別以受賄罪和行賄罪論處;天子行為不端,不能為天下做表率,應該改正“惡習”。裴矩的一席話說的是有理有據(jù),李世民吃了個啞巴虧,哭笑不得,但最終還是聽從了裴矩的意見。

說到這位裴矩老兄,覺得有必要提一下。他是隋朝舊臣,當年大拍隋煬帝馬屁,引起高句麗與隋朝三次大戰(zhàn)的正是這位(具體參見本文開頭部分)。當年一副奸佞嘴臉,現(xiàn)在卻能盡忠直諫,歸根到底,應該說此人本質(zhì)不壞,只是容易被環(huán)境所左右,在忠奸之間發(fā)生了轉(zhuǎn)變。這從一個側(cè)面也間接反映出隋煬帝與唐太宗兩個時代的政治風氣之截然不同。

再說一個故事。唐朝初年有不少候補官員為求任命而不惜偽造資歷,以致于刻章辦證成風。走在街上經(jīng)常會被冷不丁的塞一張名片,上面寫有刻章辦證機構(gòu)的具體報價。李世民得知這一情況后勃然大怒,下令偽造資歷者盡快自首,否則一旦查出就開刀問斬。自首期過后,一名候補官員在政審時被查出資歷系偽造。消息傳到李世民耳中,他立即下令誅殺此人,以儆效尤。時任大理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長)的戴胄堅決反對這一判決,認為按照法律應處以流放的懲罰。李世民再一次勃然大怒,斥責戴胄,認為如果不殺此人就表示皇帝說的話沒有信用。戴胄據(jù)理力爭,提出:“陛下下令殺人只是出于一時的喜怒,沒有規(guī)律可言,只有法律才是政府的公信力所在。將此人按律施以流放,正是忍陛下的小忿而存政府之大信。”李世民聽后想想也對,不僅沒有處罰戴胄,還大大地表揚了他。當然,后來那位倒霉的偽造資歷者被依律處以了流刑。

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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