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將劉長以前的寵臣門客全部殺光,同時遣送劉長即刻上路,奔赴流放地,用輜車載送,沿途所經(jīng)過縣的縣政府必須輪流為劉長提供畜力和食物。
這回劉長是栽到家了。這個驕傲的人,原先是南面諸侯,在自己國內呼風喚雨,突然一下子就被流放到落后蜀地的一個少數(shù)民族自治縣嚴道(漢代漢人的城邑稱縣,蠻夷雜處的城邑稱道),而且規(guī)定只能居住在嚴道下屬的一個叫做邛的山間郵局,心里自然想不開。大城市過慣了,誰愿意去山里當鄉(xiāng)下人啊,整天見不到兩個人,氣候不習慣不說,周圍還都是蠻夷,語言都不通。他痛哭流涕地對自己的侍者說:“誰夸老子很剛猛,如果我不是驕傲剛猛,怎么會落到這般田地?”于是他決定了:寧死不屈。
他采用的方法是絕食。
陸
絕食是個很可愛的話題,從中可以發(fā)掘很多有趣的事。有的絕食是當事人真的對生活徹底喪失了信心,真的不想活了。但這種情況比較少,因為絕食而死,畢竟拖拖拉拉,死得比較痛苦,一般人寧愿自刎、服毒或者高墜。選用絕食作為自殺辦法,只可能有兩個原因:
(1) 愛美。(自刎、服毒、上吊或者高墜都死得比較難看。當然絕食而死也會瘦得皮包骨頭,這個原因看來比較牽強。)
(2) 沒有別的自殺條件。(自刎要刀劍,服毒要毒藥,上吊要繩子,高墜要高樓。只有絕食別人無法干涉。所以這一種只可能發(fā)生在囚犯身上。)
以上是真心不想活的。如果一個人絕食而不符合以上兩個條件,基本上就可以肯定他不是真的想死,而是想活得更好一點。比如西方人搞絕食抗議,希望政府改進人權什么的。但在中國,這條行不通。這個問題,我可以以自己的切身經(jīng)歷來作個說明。
小時候,為了一件小事,我曾經(jīng)絕食抗爭。那時家里還在鄉(xiāng)下,必須去井里擔水喝,因為我是老大,這任務給了我。我只有十二歲,還沒發(fā)育,生怕被扁擔壓成一個矮冬瓜。這樣日復一日,心想活下去有何意義。于是有一天擔完水之后,決定賭氣不吃飯。我也并沒有高尚勇敢到想就此殺身成仁,恰恰相反,是想過得好一點,這標準就是可減免擔水的任務。我覺得我父親才三十八歲,還算身強力壯,這本來是他的職責。這次的絕食,在奶奶的干預下,雖然贏得不很徹底,也算是爭到了初步權益。從此,父親終于答應和我輪流承擔擔水的任務了。我從這絕食嘗到了甜頭,后來為了一件什么事,我又故技重施,卻遭到了可恥的失敗,白白餓了兩頓不算,還挨了父親一頓暴打。我那時悟出的道理是:一個再好的手段,也不能用來實現(xiàn)過分的奢求。凡事要見好就收,否則結局大多可笑,古人說,“夫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我想約略就是這意思吧。
上了初中,從書本上了解到,印度有一個叫甘地的人,號稱圣雄。他領導全國人民反抗英國的殖民統(tǒng)治,贏得了普遍崇拜。我有兩個震驚:一是這圣雄在外面很風光,回到家卻以打老婆為樂;另一個就是他的所謂斗爭手段竟然是我早就鄙棄的絕食。這是多么的讓人驚詫??!多年以前,我用這拙劣的伎倆,施之于親人——父親,換來的是暴打加進食,從此還老實。而這圣雄……這實在是多么的讓人驚詫??!
那時我有些追悔了。我悔恨自己當初的過早投降,心想那時任你怎么打,再堅持兩天,弄得奄奄一息,恐怕就勝利了也未可知。但馬上又自己否定了。很明顯,我缺少甘地那樣成功的基本條件,那就是,他絕食的時候,英國人并沒有用槍托來揍他。一個人被揍得厲害了,恐怕叫他“食馬矢”他都會迫不及待,何況人家揍你還是好意,不過讓你去吃香噴噴的米飯而已。我周圍的情況是,倘若有一個小孩被父親打,而他哭泣竟敢超過三分鐘,那做父親的必然會作勢威脅:“再哭,再哭,看樣子你是打不死的李逵了!”則這孩子多半是凄厲地怪哭兩聲,作為“亂”曲,草草收兵。我于是想,在中國,要當英雄是實在不容易的,哪怕在中國一個鄉(xiāng)村的普通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