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早期的槍炮功能(1)

被誤解的中國:看明清時代和今天 作者:梁柏力


美國學者蔡斯在《熱兵器在1700年以前的發(fā)展史》(Firearms:AGlobalHistoryto1700)一書里,對熱兵器的發(fā)展有非常獨到的見解。蔡斯指出,早期的槍炮最適合步兵作戰(zhàn)和攻克城堡之用,這些熱兵器用來對付草原和沙漠游牧民族的騎兵卻功效不大3。

15、16世紀的火繩槍(在中國又稱“鳥銃”)需要差不多一分鐘時間才能發(fā)射一發(fā)子彈,但一個熟練的弓箭手卻能夠在一分鐘內(nèi)能發(fā)射5~6支箭。火繩槍沒有弓箭那么準確,不能在雨天使用,也不能在馬背上裝填彈藥,因此英國人遲至16世紀后期還不能肯定火繩槍是否比長弓更優(yōu)越。但火繩槍也有它的長處。訓練一個火繩槍手只需要7天,而訓練一個弓箭手卻需要數(shù)年時間,火繩槍也因此更適合缺乏操練的盜寇之用;此外,火繩槍還能夠射穿較厚的盔甲。

15世紀的大炮,不論是中國的還是西方的,都非常笨重、不可靠、欠準繩、極難搬運和移動,并且往往需要很長時間才能裝上炮彈,因此它們只能用來轟擊固定的大型目標。在那段時期,大炮最適合的用途是摧毀敵人的城堡或轟擊被包圍的敵軍。另外,大炮亦適合在戰(zhàn)船上使用,因為可以利用戰(zhàn)船來搬運大炮,以及借助船身的移動來改變大炮的射擊方向。

很明顯,早期的熱兵器在空曠遼闊的草原大漠上進行的戰(zhàn)爭中不容易發(fā)揮作用?;鹄K槍不能在馬背上裝填彈藥,又欠準繩,因而對付游牧民族輕騎的作用有限;游牧民族士兵穿薄盔甲,火繩槍能射穿厚盔甲的優(yōu)點起不了作用;草原大漠沒有城池或堡壘,除非游牧民族的騎兵已被包圍,否則大炮亦無用武之地。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autoforsalebyowners.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