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過曲第三十二

曲律 作者:(明)王驥德


  過曲體有兩途:大曲宜施文藻,然忌太深;小曲宜用本色,然忌太俚。須奏之場上,不論士人閨婦,以及村童野老,無不通曉,始稱通方。最要落韻穩(wěn)當(dāng),如《琵琶》“手指上血痕尚在衣麻”,“衣麻”是何話說?《紅拂》“髻云撩”下無“亂”字,是歇后語矣!皆謂趁韻。又不可令有敗筆語。《琵琶》【僥僥令】,既云“但愿歲歲年年人長在,父母共夫妻相勸酬”,下卻又云“夫妻長廝守,父母愿長久”,說過又說;至“兩山排闥”二句,與上何干?大是請客!尾聲“惟有快活是良謀”,直張打油語矣。用韻,須是一韻到底方妙;屢屢換韻,畢竟才短之故,不得以《琵琶》、《拜月》借口。若重韻,則正不必拘,古劇皆然。避而牽強,不若重而穩(wěn)俏之為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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