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擬稿,傳徐安邦驗(yàn)充,淡水分府富不照批
〔批〕徐安邦系徐振綱改名復(fù)充,已據(jù)○等赴廳具稟,著查照辦理可也。 私記
署淡水總捕分府富單仰對(duì)役湯才,立即飛往九芎林莊,速將監(jiān)生陳鴻書、職員魏祥衢等,僉舉接充該莊總理之徐安邦一名正身,克日隨單,稟帶赴轅,以憑驗(yàn)充。去役毋得刻延干咎。速速。
一、單仰
同治柒年拾月日承稅總
稿(注)
(注)稿不畫「行」;但參閱文首批語。
正文
第三八二單同治七年十月一二二○九--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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