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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序

新民說 作者:梁啟超 著


編者序

《新民說》寫于1902—1906年(清光緒二十八至三十二年),是梁啟超在戊戌變法失敗流亡日本后,首先在自己所創(chuàng)辦的《新民叢報》上,以“中國之新民”為筆名,以二十篇政論的形式分期發(fā)表的。后匯編成冊,取名為《新民說》。作品于1936年收入中華書局出版的《飲冰室合集》,同年出版單行本。

《新民說》的大部分篇章寫于梁啟超思想最進步的時期,在當時較有代表性且影響廣泛。梁啟超強調“新民為今日中國第一急務”,激勵人民擺脫封建奴性,樹立獨立、自由和愛國家、愛民族的思想,具有“自尊”“進步”“利群”“進取冒險”等積極奮發(fā)的精神,全面探討了國民性改造的問題,并形成了系統(tǒng)的“新民學說”,對國內知識界,特別是廣大學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關于“新民”一詞,作者在《新民叢報》創(chuàng)刊號的《本報告白》中有這樣的解釋:

本報取《大學》“新民”之意,以為欲維新吾國,當先維新吾民。中國之所以不振,由于國民公德缺乏,智慧不開。故本報專對此病開藥治之。務采合中西道德以為德育之方針,廣羅政學理論以為智育之原本?!?/p>

“新民”一詞并非由梁啟超首創(chuàng),但其影響之大,則是自《新民說》而起。1918年,毛澤東、蔡和森等人在湖南長沙發(fā)起了一個新文化進步團體,名叫“新民學會”,也是受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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