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哲學
有人會說,幸福這個東西很難說,好像是很主觀的感覺,很難有統(tǒng)一的標準。確實是這樣,每個人對幸福的理解是不一樣的。但是,你若深入地問為什么會不一樣,其實還是有標準的。一個人對幸福的理解,從大的方面來說,其實體現(xiàn)了價值觀,就是你究竟看重什么。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曾經(jīng)說過:幸福是我們一切行為的終極目標,我們做所有的事情其實都是手段。一個人想要賺錢賺得多一點,這本身并不是目的,他是為了由此可以過上幸福的生活。有人可能就要反駁了:我不要那么多錢,也可以幸福。比如說我讀幾本好書,就會感到很幸福。其實對后一種人來說,讀書就是他獲得幸福的手段。
對于什么是幸福,西方哲學史上主要有兩種看法、兩個派別。一派叫作快樂主義,其創(chuàng)始人是古希臘哲學家伊壁鳩魯。近代以來,英國的一些哲學家,如亞當·斯密、約翰·穆勒、休謨對此也有所闡發(fā)。這一派認為,幸福就是快樂。但什么是快樂?快樂就是身體的無痛苦和靈魂的無煩惱。身體健康、靈魂安寧就是快樂,就是幸福。他們還特別強調(diào)一點,人要從長遠來看快樂,要理智地去尋求快樂。你不能為了追求一時的、眼前的快樂,而給自己埋下一個痛苦的禍根,結(jié)果得到的可能是更大的痛苦。另一派叫作完善主義。完善主義認為,幸福就是精神上的完善,或者說道德上的完善。他們認為人身上最高貴的部分,是人的靈魂,是人的精神。你要把這部分滿足了,那才是真正的幸福。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蘇格拉底、康德、黑格爾、馬克思等,他們強調(diào)的是人的精神滿足。
這兩派有一個共同之處,那就是,都十分強調(diào)精神上的滿足。如伊壁鳩魯強調(diào),物質(zhì)欲望的滿足本身不是快樂,物質(zhì)欲望和生命本身的需要是兩碼事。生命需要得到滿足那是一種快樂,但是超出生命需要的那些欲望反而是造成痛苦的根源。約翰·穆勒則強調(diào),幸福就是快樂,但是快樂是有質(zhì)量和層次的區(qū)別的,一個人只有各種快樂都品嘗過了,他才知道哪一種快樂更深刻、更持久、更強烈、更美好。
在中國哲學里,我感覺,道家比較接近快樂主義,尤其是莊子強調(diào)生命本身的快樂,還強調(diào)精神自由的快樂,與天地精神相往來的快樂。儒家比較接近完善主義,儒家認為人生的理想境界、最高的享受就是道德上的完善。
也有哲學家認為,幸福是根本不可能的。最典型的就是德國哲學家叔本華。他說人是受欲望支配的,欲望就意味著匱乏,你缺什么往往就對什么有欲望,而匱乏意味著痛苦。所以,欲望沒有滿足的時候你是痛苦的,但是欲望滿足以后,人是不是就快樂了呢?非也。欲望滿足以后是無聊。叔本華說,人生就像鐘擺一樣,在痛苦和無聊之間搖擺,幸福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們僅僅從滿足身體的、物質(zhì)的欲望層面來理解的話,幸福確實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我們超越欲望層面來看幸福,這個觀點就不成立了。比如你非常愛讀書,你渴望去讀那些好書,你知道一些好書在等著你讀,那個時候你會痛苦嗎?你不會。讀完了以后你會無聊嗎?不會。你感到豐富了自己的精神,你會因此快樂。這就進一步說明,我們談幸福問題,一定要超越純粹欲望的層面,要從價值觀角度去談。
我對幸福的看法日趨樸實了。在我看來,一個人若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并且靠這養(yǎng)活自己,又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并且使他(她)們也感到快樂,即可稱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