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北京女子師范大學風潮宣言
溯本校不安之狀,蓋已半載有余,時有隱顯,以至現(xiàn)在,其間亦未見學校當局有所反省,竭誠處理,使之消弭,迨五月七日校內講演時,學生勸校長楊蔭榆先生退席后,楊先生乃于飯館召集教員若干燕飲,繼即以評議部名義,將學生自治會職員六人(文預科四人理預科一人國文系一人)揭示開除,由是全校譁然,有堅拒楊先生長校之事變,而楊先生亦遂遍送感言,又馳書學生家屬,其文甚繁,第觀其已經公表者,則大概諄諄以品學二字立言,使不諳此事始末者見之,一若此次風潮,為校長整飭風紀之所致,然品性學業(yè),皆有可征,六人學業(yè),俱非不良,至于品性一端,平素尤絕無懲戒記過之跡,以此與開除并論,而又若離若合,殊有混淆黑白之嫌,況六人俱為自治會職員,倘非長才,眾人何由公舉,不滿于校長者倘非公意,則開除之后,全校何至譁然?所罰果當其罪,則本系之兩主任何至事前并不與聞,繼遂相率引退,可知公論尚在人心,曲直早經顯見,偏私謬戾之舉,究非空言曲說所能掩飾也,同人忝為教員,因知大概,義難默爾,敢布區(qū)區(qū),惟關心教育者察焉。
馬裕藻,沈尹默,周樹人,李泰棻,錢玄同,
沈兼士,周作人。
題注:
本篇最初發(fā)表于1925年5月27日《京報》,同月31日《女師大周刊》第一〇九期轉載。初未收集。
楊蔭榆開除劉和珍等6人后,給學生家長發(fā)信說:“本校為全國女學師資策源之地,學風品性,尤宜注重。乃近年以來,首都教育,以受政潮影響,青年學子,遂多率意任情之舉。習染之深,挽救匪易,本校比以整飭學紀,擬將少數(shù)害群分子,除其學籍,用昭懲儆……為此函達,并盼諒屬照常勒勤學,免為退學生莠言所動。”1925年5月11日北京《晨報》刊載了這封信。5月20日又以《“教育之前途棘矣!”楊蔭榆之宣言》為題,刊載了楊的《對于暴烈學生之感言》。為了澄清女師大風潮的事實、批駁楊蔭榆的種種誣蔑不實之辭,魯迅擬稿,并與馬裕藻、沈尹默、李泰棻、錢玄同、沈兼士、周作人共同簽署,發(fā)表了這份宣言。在5月18日致許廣平信中,魯迅寫道:“教員之類該有一番宣言,說明事件的真相,幾個人也可以的?!保ā秲傻貢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