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給青年的十二封信 作者:朱光潛 著



九 

談情與理 



朋友: 



去年張東蓀先生在《東方雜志》發(fā)表過兩篇論文,討論獸性問題,并提出理智救國的主張。今年李石岑先生和杜亞泉先生也為著同樣問題,在《一般》上起過一番辯論。一言以蔽之,他們的爭點是:我們的生活應該受理智支配呢?還是應該受感情支配呢?張杜兩先生都是理智的辯護者,而李先生則私淑尼采,對于理智頗肆抨擊。我自己在生活方面,嘗感著情與理的沖突。近來稍涉獵文學哲學,又發(fā)見現(xiàn)代思潮的激變,也由這個沖突發(fā)軔。屢次手癢,想做一篇長文,推論情與理在生活與文化上的位置,因為牽涉過廣,終于擱筆。在私人通信中大題不妨小做,而且這個問題也是青年急宜了解的,所以趁這次機會,粗陳鄙見。 

科學家討論事理,對于規(guī)范與事實,辨別極嚴。規(guī)范是應然,是以人的意志定出一種法則來支配人類生活的。事實是實然的,是受自然法則支配的。比方倫理、教育、政治、法律、經(jīng)濟各種學問都側(cè)重規(guī)范,數(shù)、理化各種學問都側(cè)重事實。規(guī)范雖和事實不同,而卻不能不根據(jù)事實。比方在教育學中,“自由發(fā)展個性”是一種規(guī)范,而根據(jù)的是兒童心理學中的事實;在馬克思派經(jīng)濟學中,“階級斗爭”和“勞工專政”都是規(guī)范,而“剩余價值”律和“人口過剩”律是他所根據(jù)的事實。但是一般人制定規(guī)范,往往不根據(jù)事實而根據(jù)自己的希望。不知人的希望和自然界的事實常不相伴,而規(guī)范是應該限于事實的。規(guī)范倘若不根據(jù)事實,則不特不能實現(xiàn),而且漫無意義。比方在事實上二加二等于四,而人的希望往往超過事實,硬想二加二等于五。既以為二加二等于五是很好的,便硬定“二加二應該等于五”的規(guī)范,這豈不是夢語? 

我所以不滿意張東蓀、杜亞泉諸先生的學說者,就因為他們既沒有把規(guī)范和事實分別清楚,而又想離開事實,只憑自家理想去定規(guī)范。他們想把理智抬舉到萬能的地位,而不問在事實上理智是否萬能;他們只主張理智應該支配一切生活,而不考究生活是否完全可以理智支配。我很奇怪張先生以柏格森的翻譯者而抬舉理智,我尤其奇怪杜先生想從哲學和心理學的觀點去抨擊李先生,而不知李先生的學說得自尼采,又不知他自己所根據(jù)的心理學早已陳死。 

只論事實,世界文化和個人生活果能順著理智所指的路徑前進么?現(xiàn)代哲學和心理學對于這個問題所給的答案是否定的。 

哲學家怎么說呢?現(xiàn)代哲學的主要潮流可以說主要是18世紀理智主義的反動。自尼采、叔本華以至于伯格森,沒有人不看透理智的威權是不實在的。依現(xiàn)代哲學家看,宇宙的生命,社會的生命,和個體的生命都只有目的而無先見(purposive without foresight)。所謂有目的,是說生命是有歸宿的,是向某固定方向前進的。所謂無先見,是說在某歸宿之先,生命不能自己預知歸宿何所。比方母雞孵卵,其目的在產(chǎn)小雞,而這個目的卻不必預存于母雞的意識中。理智就是先見,生命不受先見支配,所以不受理智支配。這是現(xiàn)代哲學上一種主要思潮,而這個思潮在政治思想上演出兩個相反的結(jié)論。其一為英國保守派政治哲學。他們說,理智既不能左右社會生命,所以我們應該讓一切現(xiàn)行制度依舊存在,它們自己會變好,不用人費力去籌劃改革。其一為法國行會主義(syndicalism)。這派激烈分子說,現(xiàn)行制度已經(jīng)夠壞了,把它們打破以后,任它們自己變?nèi)?,縱然沒有理智產(chǎn)生的建設方略,也決不會有比現(xiàn)在更壞的制度發(fā)現(xiàn)出來。無論你相信哪一說,理智都不是萬能的。 

在心理學方面,理智主義的反動尤其劇烈。這種反動有兩個大的傾向。第一個傾向是由邊沁的享樂主義(hedonism)轉(zhuǎn)到麥獨孤的動原主義(homic theory)。享樂派心理學者以為一切行為都不外尋求快感與避免痛感??旄信c痛感就是行為的動機。吾人心中預存何者發(fā)生快感何者發(fā)生痛感的計算,而后才有尋求與避免的行為。換句話說,行為是理智的產(chǎn)品,而理智所去取,則以感覺之快與不快為標準。這種學說在18世紀和19世紀頗盛行,到了現(xiàn)代,因為受麥獨孤心理學者的攻擊,已成體無完膚。依麥獨孤派學者看,享樂主義誤在倒果為因??旄信c痛感是行為的結(jié)果,不是行為的動機,動作順利,于是生快感,動作受阻礙,于是生痛感;在動作未發(fā)生之前,吾人心中實未曾運用理智,預期快感如何尋求,痛感如何避免。行為的原動力是本能與情緒,不是理智。這個道理麥獨孤在他的《社會心理學》里說得很警辟。 

心理學上第二個反理智的傾向是弗洛伊德派的隱意識心理學。依這派學者看,心好比大海,意識好比海面浮著的冰山,其余汪洋深湛的統(tǒng)是隱意識。意識在心理中所占位置甚小,而理智在意識中所占位置又甚小,所以理智的能力是極微末的,通常所謂理智,大半是理性化(rationalisation)的結(jié)果,理智之來,常不在行為未發(fā)生之前,而在行為已發(fā)生之后。行為之發(fā)生,大半由隱意識中的情意綜(complexes)主持。吾人于事后須得解釋辯護,于是才找出種種理由來。這便是理性化。比方一個人鐘愛一個女子,天天不由自主的走到她的寓所左右。而他自己所能舉出的理由只不外“去看報紙”“去訪她哥哥”“去看那棵柳樹今天開了幾片新葉”一類的話。照這樣說,不特理智不易駕馭感情,而理智自身也不過是感情的變相。維護理智的人喜用弗洛伊德的升華說(sublimation)做護身符,不知所謂升華大半還是隱意識作用,其中情的成分比理的成分更加重要。 

總觀以上各點,我們可以知道在事實上理智支配生活的能力是極微末,極薄弱的,尊理智抑感情的人在思想上是開倒車,是想由現(xiàn)世紀回到18世紀。開倒車固然不一定就是壞,可是要開倒車的人應該無證明現(xiàn)代哲學和心理學是錯誤的。不然,我們決難悅服。 

更進一步,我們姑且丟開理智是否確能支配情感的問題,而衡量理智的生活是否確比情感的生活價值來得高。迷信理智的人不特假定理智能支配生活,而且假定理智的生活是盡善盡美的。第一個假定,我們已經(jīng)知道,是與現(xiàn)代哲學和心理學相矛盾的?,F(xiàn)在我們來研究第二個假定。 

第一,我們應該知道理智的生活是很狹隘的。如果純?nèi)卫碇牵瑒t美術對于生活無意義,因為離開情感,音樂只是空氣的震動,圖畫只是涂著顏色的紙,文學只是聯(lián)串起來的字。如果純?nèi)卫碇?,則宗教對于生活無意義,因為離開情感,自然沒有神奇,而冥感靈通全是迷信。如果純?nèi)卫碇?,則愛對于人生也無意義,因為離開情感,男女的結(jié)合只是為著生殖。我們試想生活中無美術,無宗教(我是指宗教的狂熱的情感與堅決信仰),無愛情,還有什么意義?記得幾年前有一位學生物學的朋友在《學燈》上發(fā)表一篇文章,說窮到究竟,人生只不過是吃飯與交媾。他的題目我一時記不起,仿佛是“悲”“哀”一類的字。專從理智著想,他的話是千真萬確的。但是他忘記了人是有感情的動物。有了感情,這個世界便另是一個世界,而這個人生便另是一個人生,決不是吃飯交媾就可以了事的。 

第二,我們應該知道理智的生活是很冷酷的,很刻薄寡恩的。理智指示我們應該做的事甚多,而我們實在做到的還不及百分之一。所做到的那百分之一大半全是由于有情感在后面驅(qū)遣。比方我天天看見很可憐的乞丐,理智也天天提醒我賑濟困窮的道理,可是除非我心中憐憫的情感觸動時,我百回就有九十九回不肯掏腰包。前幾天聽見一位國學家投河的消息,和朋友們談,大家都覺得他太傻。他固然是傻,可是世間有許多事項得有幾分傻氣的人才能去做。純信理智的人天天都打計算,有許多不利于己的事他決不肯去做的。歷史上許多俠烈的事跡都是情感的而不是理

智的。 

人類如要完全信任理智,則不特人生趣味剝削無余,而道德亦必流為下品。嚴密說起,純?nèi)卫碇堑氖澜缰兄荒苡蟹啥荒苡械赖?。純?nèi)卫碇堑娜丝v然也說道德,可是他們的道德是問理的道德(morality according to principle),而不是問心的道德(morality according to heart)。問理的道德迫于外力,問心的道德激于衷情,問理而不問心的道德,只能給人類以束縛而不能給人類以幸福。 

比方中國人所認為百善之首的“孝”,就可以當作問理的道德,也可以當作問心的道德。如果單講理智,父母對于子女不能居功,而子女對于父母便不必言孝。這個道理胡適之先生在《答汪長祿書》里說得很透辟。他說: 

“‘父母于子無恩’的話,從王充孔融以來,也很久了。……今年我自己生了一個兒子,我才想到這個問題上去。我想這個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我們做父母的也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給他一條生命,況且我們也并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我們既無意,如何能居功?……我們生一個兒子,就好比替他種了禍根,又替社會種了禍根?!晕覀兘趟B(yǎng)他,只是我們減輕罪過的法子?!@可以說是恩典嗎?”因此,胡先生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 

胡先生所以得此結(jié)論,是假定孝只是一種報酬,只是一種問理的道德。把孝當作這樣解釋,我也不贊成把它“列為一種信條”。但是我們要知道真孝并不是一種報酬,并不是借債還息。孝只是一種愛,而凡愛都是以心感心,以情動情,決不像做生意買賣,時時抓住算盤子,計算你給我二五,我應該報酬你一十。換句話說,孝是情感的,不是理智的。世間有許多慈母,不惜犧牲一切,以養(yǎng)護她的嬰兒;世間也有許多嬰兒,無論到了怎樣困窮憂戚的境遇,總可以把頭埋在母親的懷里,得那不能在別處得到的保護與安慰。這就是孝的起源,這也就是一切愛的起源。這種孝全是激于至誠的,是我所謂問心的道德。 

孝不是一種報酬,所以不是一種義務,把孝看成一種義務,于是“孝”就由問心的道德降而為問理的道德了。許多人“孝順”父母,并不是因為激于情感,只因為他想凡是兒子都須得孝順父母,才成體統(tǒng)。禮至而情不至,孝的意義本已喪失。儒家想因存禮以存情,于是孝變成一種虛文。像胡先生所說,“無論怎樣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帶上高梁冠,拿著哭喪棒,人家就贊他做‘孝子’了”。近人非孝,也是從理智著眼,把孝看作一種債息。其實與儒家末流犯同一毛病。問理的孝可非而問心的孝是不可非的。 

孝不過是許多事例中之一種。其他一切道德也都可以有問心的和問理的分別。問理的道德雖亦不可少,而衡其價值,則在問心的道德之下??鬃又v道德注重仁字,孟子講道德注重義字,仁比義更有價值,是孔門學者所公認的。仁就是問心的道德,義就是問理的道德。宋儒注仁義兩個字說:“仁者心之德,義者事之宜”。這是很精確的。 

我說了這許多話,可以一言以蔽之,仁勝于義,問心的道德勝于問理的道德,所以情感的生活勝于理智的生活。生活是多方面的,我們不但要能夠知(know),我們更要能夠感(feel)。理智的生活只是片面的生活。理智沒有多大能力去支配情感,縱使理智能支配情感,而理勝于情的生活和文化都不是理想的。 

我對于這個問題還有許多的話,在這封信里只能言不盡意,待將來再說。 


你的朋友  孟實 


附注: 


此文發(fā)表后曾蒙杜亞泉先生給了一個批評(見《一般》三卷三號),當時課忙,所以沒有奉復。我此文結(jié)論中明明說過,“問理的道德雖亦不可少,而衡其價值,則在問心的道德之下”。我并沒有說把理智完全勾銷。杜先生也說:“我也主張主情的道德。”然則我們的意見根本并無二致。我不能不羨慕杜先生真有閑功夫。 

杜先生一方面既然承認“朱先生說,‘真孝并不是一種報酬’,這句話很精到的”,而另一方面又加上一句“但是‘孝不是一種義務’這句話卻錯了”。我以為他可以說出一番大道理來,而下文不過是如此:“至于父母就是社會上擔負教育子女義務的人……這種人在衰老的時候,社會也應該輔養(yǎng)他。”說明白一點呢,在子女幼時,父母曾為社會輔養(yǎng)子女;所以到父母老時,子女也應該為社會輔養(yǎng)父母。 

請問杜先生,這是不是所謂報酬?承認我的“孝不是一種報酬”一語為“精到”,而說明“孝是一種義務”時,又回到報酬的原理,這似犯了維護理智的人們所謂“矛盾律”。 

“今之孝者,是謂能養(yǎng)”,杜先生大約還記得下文罷?我承認“養(yǎng)老”“養(yǎng)小”都確是一種義務,我否認能盡這種義務就是孝慈。因為我主張于能盡養(yǎng)老的義務之外,還要有出于衷誠的敬愛,才能謂孝,所以我主張孝不是一種報酬。因為我主張孝不是一種報酬,所以我否認孝只是一種義務。杜先生同意于“孝不是一種報酬”,而致疑“孝不是一種義務”,這也是矛盾。 

維護理智的人,推理一再陷于矛盾,世間還有更好的憑據(jù)證明理智不可盡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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