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譯者序

天真的歌 作者:余光中 著


譯者序

二十世紀的第二個十年(decade),或間接或直接受了一次大戰(zhàn)的影響,人類對于自己的環(huán)境,有了新的認識,對于生命的意義,也有了新的詮釋。在這樣的背景下,美感經(jīng)驗的表現(xiàn)方式,也起了異常重大的變化。在西方,一些劃時代的作品,例如斯特拉文斯基的《春之祭》,畢加索和布拉克的立體主義繪畫,艾略特的《普魯弗洛克的戀歌》等發(fā)表于這個時期。在中國,緊接在一次大戰(zhàn)之后,五四的新文學運動也蓬蓬勃勃地展開。從那個時期肇始的現(xiàn)代文學和藝術(shù),到現(xiàn)在,無論在西方或東方,都已經(jīng)有半個世紀的歷史了。

以英美現(xiàn)代詩而言,第一次大戰(zhàn)也是一條重要的分水嶺。一次大戰(zhàn)之前的二十年(約自一八九〇至一九一〇),我們可以武斷地說,幾乎沒有什么重要的詩作出版。到了一八九〇年左右,英國的丁尼生、勃朗寧、阿諾德、羅賽蒂、霍普金斯,美國的愛默生、惠特曼、狄金森等,或已死去,或?qū)⑺廊ィ蛞颜橛趧?chuàng)作的末期而無以為繼了。在漫長的二十年間,只有哈代、豪斯曼、葉芝、羅賓遜(E.A.Robinson,1869—1935)等寥寥幾位詩人,能繼續(xù)創(chuàng)作,維持詩運于不墮。其中最重要的作者葉芝,雖然成名很早,但他較為重要的一些作品,像《為吾女祈禱》《再度降臨》《航向拜占庭》等,都完成于一次大戰(zhàn)之后。狄金森的一千七百七十五首詩,陸陸續(xù)續(xù)出版,一直要到一九五五年,才全部出齊?;羝战鹚沟脑姡恢币鹊揭淮未髴?zhàn)的末年(一九一八),才開始與世人見面。

事實上,英國的所謂現(xiàn)代詩,大半是由美國人促成而且領(lǐng)導的,一九〇八年,一個美國的小伙子闖進了倫敦的文學界,以他的詩才、博學、語言的知識和堅強的個性,激發(fā)了同儕與先輩的現(xiàn)代敏感和革新文字的覺醒。葉芝終于能從前拉斐爾主義的夢幻與愛爾蘭神話的迷霧中醒來,一半是龐德淬礪之功。龐德在倫敦一住住了十二年,儼然成為美國前衛(wèi)文藝派駐歐洲的代表,即稱他為現(xiàn)代主義的大師兄,也不為過。一九一五年,他最得力的后援抵達倫敦,那便是艾略特。這位師弟后來不但取代了師兄的地位,甚至成為英美現(xiàn)代主義的大師。晚年的艾略特一直定居在倫敦,他的批評左右一代的詩風甚至文風。冥冥中,歷史似乎有意如此安排:在美國國內(nèi)一直郁郁不伸的三十八歲的弗羅斯特,也于一九一二年遷來英國。他最重要的詩集《波士頓以北》一九一四年在英國出版,使他在英國成名。在同一年,一位出身新英格蘭望族的波士頓女士,也漂海東來,她的名字叫艾米·洛威爾。不久她就成為英美詩壇上所謂意象主義(Imagism)的領(lǐng)袖。

但是美國的天才并沒有完全“外流”到歐洲去。一九一二年,門羅女士(Harriet Monroe)主編的《詩》月刊在芝加哥創(chuàng)刊,中西部幾支杰出的筆立刻向它集中。桑德堡、林賽、馬斯特斯,是早期的《詩》月刊上最引人注意的三個名字:三位詩人都是在伊利諾伊州長大的中西部青年,都崇拜林肯,師承惠特曼,都植根于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土壤,且擁抱農(nóng)業(yè)美國廣大人民的現(xiàn)實生活。這種風格,在小說方面,早有馬克·吐溫遙遙先導;同輩之中,更有德萊塞、安德森、劉易斯等和他們并駕齊驅(qū)。如果我們杜撰名詞,把旅英的艾略特、龐德、艾肯和詩風趨附他們的作者(例如一度旅法的麥克里希)稱為“國際派”,則桑德堡一群作者,我們不妨稱為“民族派”。這樣的區(qū)分,每每失之武斷,當然不足為訓??墒沁@兩群詩人間的相異,并不全是地理上的;前者的貴族氣質(zhì),后者的平民作風,前者的驅(qū)遣典籍俯仰古今,后者的寓抒情于寫實的精神,前者的并列數(shù)種文字和兼吞異國文學,后者的樂于做一個美國公民說一口美國腔的英語,在在都形成鮮明的對照。

芝加哥成為美國中部文學的中心,但是它畢竟不能取代紐約。當國際派在歐洲漸漸興起,與英國的休姆(T. E. Hulme),愛爾蘭的喬伊斯,甚至前輩葉芝分庭抗禮的時候,在美國東部,以紐約為中心的一群青年詩人也相繼出現(xiàn)了。威廉姆斯、瑪麗安·摩爾、史蒂文斯、卡明斯、哈特·克瑞恩、米萊等等,都是經(jīng)歷時間的淘汰而迄今仍屹立的名字。他們之間的差異,正如一切富于獨創(chuàng)性的詩人之間的差異一樣,是非常巨大的,例如,同為女詩人,瑪麗安·摩爾的冷靜、犀利、精細和米萊的狂放、熾烈,可以說形成尖銳對比。但是和“國際派”比較之下,這些紐約的詩人似乎又異中有同:消極地說,他們皆不熱衷于歷史與文化,也無意以學問入詩,總之,他們雅不欲使美國詩攀附歐洲的驥尾;積極地說,他們都嘗試將美國現(xiàn)代口語運用到自己的作品里去,且將它鍛煉成鮮活而富彈性的新節(jié)奏。主張美國化最力的威廉姆斯是如此,即深受法國文學影響的史蒂文斯,也是如此。

相對于中西部和新英格蘭的作者,也就是說,相對于北方的詩壇,美國南方也出現(xiàn)了一群現(xiàn)代詩人,那就是所謂的“亡命者”。蘭塞姆是這些南方詩人的導師,他在范德比爾特大學的兩個學生,泰特與沃倫,是這一派的中堅分子。這一派的詩風雖饒有南方的地域性,在歷史的淵源和社會背景上,卻傾向農(nóng)業(yè)與貴族的英國。在文學思想上,他們接受英國傳來的所謂“新批評”,棄歷史的詮釋而取結(jié)構(gòu)的分析;在傳統(tǒng)的師承上,他們接受艾略特的啟示,反英國的浪漫主義而取法十七世紀的玄學派,也就是說,舍抒情而從主知;在創(chuàng)作手法上,他們大半憑借玄學派所擅長的“機心”與“反喻”。

超然于這些宗派與運動之外,尚有像弗羅斯特和杰弗斯那樣獨來獨往的人物。杰弗斯一度成為批評家溢美之詞的對象,弗羅斯特一度是朝野器重而批評界漠視的名家?,F(xiàn)在兩人都已作古,塵土落定,時間說明,前者畢竟只是現(xiàn)代詩的一道偏鋒,后者才是完成的大器。至少有一點是兩人相同的:他們生前既不屬于嫡系的現(xiàn)代主義,現(xiàn)代主義所特有的晦澀,也就不曾侵蝕到他們的作品,杰弗斯明快遒勁的敘事詩,弗羅斯特親切自如的對話口吻,都是值得稱道的。實際上,像卡明斯、史蒂文斯一類的詩人,也都是飄然不群的個人主義者。將他們納入紐約的一群,只是為了地理區(qū)分的方便罷了。

在英國,在艾略特、龐德、葉芝(沒有一個是英國人)形成的“三雄鼎立”出現(xiàn)之前,詩的生命可以說一直在衰退之中。維多利亞時代的詩,大致上只能說是兌了水的浪漫主義,技巧雖然愈益精進,但那種充沛而亢奮的精神卻愈來愈柔馴了。拿丁尼生和華茲華斯相比,我們立刻發(fā)現(xiàn),前者在音律的多姿多彩上,固然凌駕后者,但在氣象的宏偉和渾成自如的新鮮感上,前者就不免遜色了。所以從一八二〇年到一九二〇年的一百年間,雖有勃朗寧、哈代、霍普金斯等作逆流而泳的努力,英國詩的境界日隘,感覺日薄,語言也日趨僵化,終于淪為九十年代(the nineties)的頹廢和本世紀初所謂的“喬治朝詩人”(Georgian poets)的充田園風?,F(xiàn)代英詩名家輩出,但是像德·拉·梅爾、曼斯菲爾德、西特韋爾等等名家,卓然自立則有余,涵煦一代則不足:德·拉·梅爾與生活的距離太遠,曼斯菲爾德與生活的距離太近,西特韋爾過分偏重音律的技巧,總而言之,他們對于當代現(xiàn)實的處理,不足以代表廣大知識分子的“心象”(vision),因此他們的地位不足以言“居中”(central)。

一次大戰(zhàn)的慘痛經(jīng)驗,激發(fā)了一群所謂“戰(zhàn)爭詩人”的敏感。這原是素來與歐陸隔離的島國,在文學創(chuàng)造上的一個轉(zhuǎn)機。不幸一些甚富潛力的青年詩人竟在大戰(zhàn)中捐軀了。論者常常嘆息,說如果歐文和愛德華·托馬斯當時不即夭亡,則艾略特的國際派也許不致管領(lǐng)一代風雅至于壟斷,而現(xiàn)代英國詩發(fā)展的方向也容或不同。

是以,艾略特成了現(xiàn)代英美詩“正宗”(orthodoxy)的領(lǐng)袖。于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五五年的三十年間,他的權(quán)威是無可倫比的。弗羅斯特、桑德堡、卡明斯,可能更受一般讀者的歡迎,但是批評界的推崇和學府的承認,使艾略特在核心的知識分子之間成為一個代表人物。艾略特的領(lǐng)導地位是雙重的:他的影響力既是創(chuàng)作上的,也是批評上的。一個作家,如果同時又是一位批評大師,往往會成為他那時代的文學權(quán)威。德萊頓如此,蒲柏、約翰遜博士、阿諾德、艾略特也是如此。艾略特的詩創(chuàng)作到一九四四年就結(jié)束了,但他的批評文字一直維持到晚年。二十世紀前半期的文學思潮,消極地說,是反浪漫,積極地說,是主知。艾略特的批評,正當這種文學思潮的主流。傳統(tǒng)的延續(xù),歷史的透視,古典的整體感,文化的價值觀念等等,艾略特對這些的重視與倡導,對于晚一輩的詩人,尤其是三十年代崛起于英國詩壇的奧登,影響至為深遠。

三十年代的英美詩壇,正如當時世界各地的文壇一樣,左傾的社會思想盛行一時。在英國,牛津出身的“詩壇四杰”,奧登、斯彭德、戴-劉易斯、麥克尼斯,和里茲大學出身的詩人兼批評家里德等,無論在創(chuàng)作的主題和批評的觀點上,都深受馬克思思想的影響。其中斯彭德和戴-劉易斯更曾經(jīng)參加過〔英國〕共產(chǎn)黨。未幾斯彭德從西班牙的內(nèi)戰(zhàn)回來,變成西方“反共”最力的作家之一;戴-劉易斯在二次大戰(zhàn)時甚至進入政府的新聞部工作,今年更繼曼斯菲爾德之后,接受了桂冠詩人的任命。在當時,這些青年詩人和艾略特之間的關(guān)系是很有趣的:他們學習艾略特的新技巧,但是排斥艾略特的社會思想。在美國,普羅文學在詩中的表現(xiàn)不如在散文中強烈?!缎氯罕姟罚═he New Masses)雜志上發(fā)表了無數(shù)的詩,歌頌馬克思和共產(chǎn)黨,并暴露美國社會的種種病態(tài),但現(xiàn)在回顧起來,只有費林(Kenneth Fearing)的諷刺詩略具藝術(shù)價值,其他的劣作都已隨時間而湮沒了。

正當三十年代普羅文學盛行的時候,歐美的文藝界又興起了所謂“超現(xiàn)實主義”。超現(xiàn)實主義原來是從達達主義的純粹虛無中蛻化來的。不同的是:達達主義只是一團混亂,而超現(xiàn)實主義要有系統(tǒng)地制造混亂。超現(xiàn)實主義創(chuàng)立于一九二四年,當時的西歐正值一次大戰(zhàn)之余,西方文化正處于空虛迷茫的狀態(tài);超現(xiàn)實主義者遂振振有詞地說:文藝反映時代,混亂的時代便產(chǎn)生混亂的文藝,分裂的社會便產(chǎn)生分裂的感受。這一派的作者要解放無意識,同時要驅(qū)逐理性,排斥道德上和美學上的一切標準,最終的目的是要創(chuàng)造未經(jīng)理性組織的所謂“自動文字”。超現(xiàn)實主義在本質(zhì)上是虛無的,它堅持一切價值的崩潰。共產(chǎn)主義在取得統(tǒng)治權(quán)之前,也預期一切(至少是布爾喬亞的)價值的崩潰。這一個共同的信念,也真奇怪,竟使超現(xiàn)實主義一度與共產(chǎn)主義合流。薩特在《一九四七年作家的處境》一文中指出:早期的超現(xiàn)實主義曾宣稱自己是具有革命性的,并聲援共產(chǎn)主義。但是這種聯(lián)盟是注定了要分解的,因為法國的共產(chǎn)黨雖愿利用超現(xiàn)實主義,但超現(xiàn)實主義充其量只能攪亂布爾喬亞的價值觀,卻無法贏得一個無產(chǎn)階級的讀者。薩特在同一文中又說:“超現(xiàn)實主義者并不關(guān)心什么無產(chǎn)階級專政,所謂‘革命’在他們看來,只是純粹的暴力,絕對的目的。此一事實,蘊藏了(超現(xiàn)實主義與共產(chǎn)主義之間的)誤會的最深根源?!?/p>

到了四十年代,超現(xiàn)實主義亦曾風行于英美的詩壇,但是在英美,它沒有什么政治上的意義,對詩人們的影響毋寧是創(chuàng)作技巧的啟發(fā)。在英國,這種新浪漫主義的傾向,在文字上表現(xiàn)為“填滿(詩行)以爆炸性的狂放的母音”。這種傾向,一方面是對法國超現(xiàn)實主義的響應,另一方面也是對艾略特的主知主義的反動。艾略特的本質(zhì)是古典的,他認為詩中應該“無我”;迪倫·托馬斯的本質(zhì)是浪漫的,他的詩中洋溢著“我”。遇到該說“我”的時候,艾略特寧可自遁于“我們”;在早期的作品如《普魯弗洛克的戀歌》中,“我”常是模棱而囁嚅的,到了晚期的《四個四重奏》時,第一人稱幾乎只有復數(shù)形式的“我們”了。除了迪倫·托馬斯的部分作品可以傳后以外,自稱為“新啟示派”(The New Apocalyptics)的青年作者們,也已隨時間逝去了。

與迪倫·托馬斯同受超現(xiàn)實主義影響而聲名略遜的巴克(George Barker),近年來地位日漸重要。另一位新浪漫主義的作者繆爾,風格比較沉潛,但對于神秘感的探索仍與超現(xiàn)實主義遙相呼應。近年來,頗有些批評家認為繆爾和巴克已可當大詩人之稱而無愧,但這種崇高的地位似乎尚未臻于公認。另一位重要詩人,在艾略特雄視文壇的時代一直郁郁不伸且有意在現(xiàn)代詩主流之外另立門戶的,是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他的成就已漸漸引起批評界的重視,但他做大詩人的地位仍然見仁見智。論者指出,格雷夫斯恒將他潛在的力量局限在狹小的形式之中,因而未能像葉芝、艾略特、弗羅斯特、史蒂文斯那樣,集中力量,作一次持續(xù)而強烈的表現(xiàn)。

從文學史的發(fā)展過程,我們得知“每一次革命都是針對上一次革命而發(fā)”。一個時代的文學思潮,很奇怪,與其說積極地要建樹什么,不如說是消極地避免或反對什么。例如新浪漫主義的興起,可以視為對十八世紀理性主義的反動,而艾略特等的現(xiàn)代主義,又是對浪漫主義的反動。在英國,由于文化的條件比美國集中,文學上所謂的運動比較方便,且容易造成一股力量。牛津和劍橋仍然是青年詩人薈萃之地,倫敦的出版商、英國廣播公司、《旁觀報》等等,則是崛起的新人爭取的對象。五十年代中英國興起了一群年輕詩人,將自己的運動直截了當?shù)胤Q為“運動”(The Movement)。他們的詩選集《新路線》(New Lines)出版于一九五六年,一共刊出九位作者的詩。這些新人皆出身于牛津或劍橋,其中有幾位頗受艾略特大弟子安普森的主知詩風影響,但他們的結(jié)合,毋寧是由于對一般的前輩同具反感。他們不但反對四十年代“新啟示派”的晦澀和混亂,也反對迪倫·托馬斯的夢幻世界,甚至也不滿意葉芝、艾略特、龐德、奧登等前輩。他們或公開或含蓄地表示,英國詩的血緣,在一個愛爾蘭人和兩個美國佬的旗下,竟然被法國的象征派玷污了。年輕的這一代認為,詩必須訴諸一般明智的讀者,而不得太奇僻,太陷于個人的生活,太耽于奧秘的象征。在形式方面,他們力主嚴謹,甚至偏好三行聯(lián)鎖體(terza rima)和六行回旋體(sestina)?!斑\動”派九人之中,以艾米斯(Kingsley Amis)、拉金(Philip Larkin)、戴維(Donald Davie)、湯姆·岡恩(Thom Gunn)、韋恩(John Wain)五位最引人注目,年齡也相仿,最年長的不超過四十六歲,最年輕的才三十九歲。艾米斯在《五十年代的詩人》(Poets of the 1950s)中宣稱:“誰也不會再要詩去歌詠哲人、繪畫、小說家、畫廊、神話、異國的城市,或者別的詩了。至少我希望沒有人要這類詩?!崩鹪谕槐緯幸舱f:“對于‘傳統(tǒng)’或者公用的玩具或者在詩中興之所至影射別的詩或詩人什么的,我一概不加信任?!边@種態(tài)度,對于效顰艾略特的偽古典派和模仿迪倫·托馬斯的偽浪漫派,不無廓清之功。但是矯枉常會過正,“運動”派在逃避前輩的缺點之余,每每連前輩的美德亦一并揚棄。他們有意脫離歐洲文學的大傳統(tǒng)以自立,但他們的作品,往往變得太實事求是,太常識化,太平淡無奇,太陷于英國的一切了?!斑\動”派有意挽好高騖遠之頹風,而徑自低眼界,不免貶抑了詩的功能。拉金甚至公然表示他如何討厭莫扎特,而且患有“淡淡的仇外癥”。對他而言,詩的功能只是“使孩子不看電視,老頭子不上酒店”(Keep the child from its television set and the old man from his pub.)。

緊接在“運動”派之后,英國又出現(xiàn)一群新人,自命“游俠”派(The Mavericks)。這一派為數(shù)也是九人。在一九五七年出版的選集《游俠》的序言中,他們斥“運動”派的作風為違背詩之本質(zhì),并倡導自然之流露與浪漫之精神。但不久這些詩派的爭吵也就漸漸冷了下去,真正獨創(chuàng)的作者仍然各按自己的個性去發(fā)展,不甘受宣言或信條之類的束縛。一九六三年,“運動”派的作者康奎斯特(Robert Conquest)又編印了《新路線第二號》,其中作者陣容頗有改變,例如原屬“游俠”派的斯坎內(nèi)爾(Vernon Scannell)被收了進去,而原屬“運動”派的霍洛韋(John Holloway)卻被除名了。

當代美國的詩壇,情形與英國頗不相同。第一,以葉芝、艾略特、龐德為核心的國際派,亦即現(xiàn)代主義之正宗,其影響力雖已逐漸消逝,但在美國的余威反而比在它的發(fā)源地英國更為顯著。在英國,國際派的傳人仍不絕如縷,出身劍橋而現(xiàn)在布里斯托大學任教的湯姆林森(Charles Tomlinson)就是一個例子??墒恰斑\動”派既興之后,當代英詩的方向,已經(jīng)與國際派那種注重文化專事象征的路子背道而馳了。在美國,國際派的傳統(tǒng)詩觀雖然不無修正,調(diào)子也不像舊日那么高昂,卻仍然是一個活的傳統(tǒng),旗下幾乎囊括了學府中的重要作者。所謂“學院”派(The Academics)與“野人們”(The Wild Men)的對立,往往是很粗略甚至武斷的二分法,可是對于談論美國詩的現(xiàn)狀,也不失為一種方便。數(shù)以千計的美國大學和學院,已經(jīng)取代了古代的貴族階級和工業(yè)革命以來的中產(chǎn)階級,而成為文藝的一大主顧和贊助者。形形色色的創(chuàng)作獎金和研究津貼,講授詩創(chuàng)作與詩批評的教席,學院的刊物和出版社,演說及朗誦的優(yōu)厚酬金,以及學府的自由氣氛等等,都是促使詩人集中在學府的條件。既享盛名的詩人,更有不少大學延攬為所謂“駐校詩人”(poet in residence)。美國大學對于現(xiàn)代文藝多持開明甚至倡導的態(tài)度。英文系的課程之中,現(xiàn)代詩占了相當重要的比例,詮釋的方式也大半采用艾略特、李維斯、理查茲、蘭塞姆等的“分析的批評”。英國的大學,則除劍橋以外,對于現(xiàn)代詩一向任其自生自滅,不愿納入課程中。

美國的學院派詩人之中,除了已故的羅特克(Theodore Roethke),原籍英國而歸化美國的奧登,現(xiàn)在達特茅斯學院任教的艾伯哈特等屬于六十歲的一代外,其余的多在壯年。夏皮羅(Karl Shapiro)、羅伯特·洛威爾(Robert Lowell)、威爾伯三人可以視為壯年一代的代表。夏皮羅是二次大戰(zhàn)期間成名的軍中詩人,早年詩風追摹奧登,后來漸漸強調(diào)自己的猶太族意識,轉(zhuǎn)而攻擊反猶的國際派,并歌頌民族派的惠特曼和威廉姆斯。洛威爾出身于新英格蘭的書香世家,是十九世紀作家詹姆斯·拉塞爾·洛威爾的后裔,女詩人艾米·洛威爾的遠房堂弟。他的作品在在流露一個清教徒的良心對于罪惡的敏感和自拯的愿望;在形式上,他力矯所謂“自由詩”的流弊,致力于嚴謹而緊密的表現(xiàn)方式,使內(nèi)容與形式之間產(chǎn)生一股張力。洛威爾畢業(yè)于哈佛和凱尼恩學院,是蘭塞姆的及門高足,近年來,他已經(jīng)被批評界公認為奧登以降最重要的詩人。威爾伯缺乏洛威爾的道德感和熱情,而以匠心與精巧見長,也是學院派一個杰出的代表。

其次,美國當代詩壇和英國不同的是:前者已經(jīng)形成了與學院派多少相對的一個在野黨,即所謂野人們。前文所謂的“民族派”作者,例如威廉姆斯,在“國際派”當權(quán)的時期,一直只能在所謂小雜志上發(fā)表作品。威廉姆斯一生奮斗的目的,是要將詩從象征和觀念中解放出來,來處理未經(jīng)文化意義熏染過的現(xiàn)實生活,要喚醒詩人真正睜開眼來看周圍的自然,并真正豎起耳朵聽日常語言的節(jié)奏。對他而言,艾略特的引外文入詩而大掉書袋,龐德的借古人之口說自己的話,葉芝的修辭體和神話面具,都是現(xiàn)代詩美國化運動的阻礙。一句話,威廉姆斯認為詩應該處理經(jīng)驗,而不是意念。他的奮斗,一直要到五十年代才贏得廣泛的注意。野人們興起于五十年代的時候,一方面直接乞援于威廉姆斯和桀驁不馴吐詞俚俗那一面的龐德,一方面遙遙響應惠特曼到桑德堡的民族傳統(tǒng),另一方面又向往東方的禪,中國和日本的詩。野人們散布美國各地,而以北卡羅來納州的黑山學院、紐約和舊金山三處為活動的中心。五十年代初期,奧爾森(Charles Olson)、鄧肯(Robert Duncan)、克里利(Robert Creeley)等在黑山學院任教。他們主辦的《黑山評論》刊登該校師生和校外作者的詩,一時成為野人們的大本營。

紐約的一群以阿什伯里(John Ashbery)和弗蘭克·奧哈拉(Frank O’Hara)為主,作風近于現(xiàn)代法國詩,也甚受繪畫中抽象的表現(xiàn)主義的影響。舊金山的一群聲勢最為浩大,呼嘯也最為高亢。這群作者自稱“神圣的蠻族”(The Holy Barbarians)或“垮掉的一代”(Beatniks)。無視道德價值、性的放任、大麻劑和LSD等麻醉品的服用,浪游無度,歌哭無常,加上對于超現(xiàn)實主義、享樂主義、爵士樂、禪等等的喜愛,構(gòu)成了他們的生活形態(tài)。在作品中,他們所表現(xiàn)的大半是私人的強烈好惡和對于社會的敵意,不太注重鍛煉形式。他們的語言雖以口語為基礎(chǔ),卻往往流于片段的呼喊。金斯堡(Allen Ginsberg)、凱魯亞克(Jack Kerouac)、費林蓋蒂(Lawrence Ferlinghetti)是這一群的領(lǐng)導人物。金斯堡近年來已成為野人們最有名的代表作家,他的詩集《嚎叫》(Howl)已經(jīng)成為文化浪子必讀的名著了。凱魯亞克雖是“垮掉的一代”的核心人物,他的作品卻以散文為主。費林蓋蒂在大學生中擁有廣大的讀者,他的選集《心靈的科尼島》(Coney Island of the Mind)到一九六六年為止已達十六萬冊的銷量。近年來,費林蓋蒂似已與正統(tǒng)的“垮掉的一代”分道揚鑣,主張詩人不能逍遙于社會與責任之外,而詩必須能朗朗上口,訴于聽覺。野人們對學院派的敵意是顯然的;矛盾的是,最后接受他們的詩的,仍是大學生。兩年前,金斯堡在堪薩斯大學極為成功的訪問和朗誦,便是最雄辯的例子。

半世紀來,英美的現(xiàn)代詩歷經(jīng)變化,目前似乎已經(jīng)完成了一個發(fā)展的周期。以葉芝、艾略特、龐德、奧登為核心的現(xiàn)代主義,是二十世紀前半期發(fā)展的主流。大致上說來,這個時期的思潮是反浪漫的、主知的、古典的;在創(chuàng)作的風格上,是諷刺的、反喻的、機智的、歧義的,或者象征的。典型的現(xiàn)代詩人,在心理狀態(tài)上,是與社會隔絕的:他看不起孳孳為利的中產(chǎn)階級,更無法贏得勞動大眾的了解。在一個分工日繁而大眾傳播日漸壟斷國民心靈生活的工業(yè)社會之中,詩人的聲音既不具科學家的權(quán)威性,又不如電影、電視、廣播、報紙那樣具有普遍性;既然大眾不肯聽他,他索性向內(nèi)走,在詩中經(jīng)營個人的心靈世界。在三十年代,詩人們或崇拜馬克思的繆斯,或乞援于弗洛伊德的繆斯。普羅文學消沉之后,他們多半舍馬克思而趨弗洛伊德,于是超現(xiàn)實主義盛行一時,而現(xiàn)代詩晦澀之病益深。奧登是一個極為有趣的例子。在三十年代,他對馬克思和弗洛伊德同感興趣,曾思在詩中兼有二者,將社會意識和心理分析熔為一爐,但近年來他又步艾略特之后塵,皈依宗教的信仰了。

造成現(xiàn)代詩晦澀的一大原因,正是這種信仰的紛歧甚至虛無。自從十九世紀工業(yè)社會取代農(nóng)業(yè)社會,基督教的信仰因進化論與新興的科學思想而動搖以來,詩人與社會,詩人與詩人之間,遂缺乏共同的價值觀念而難以互相了解。每一位作家必須自己去尋找一種信仰,以維系自己的世界。于是葉芝要建立私人的神話系統(tǒng),龐德要遁于東方和中世紀,艾略特要乞援于天主教和但丁,迪倫·托馬斯要利用威爾士的民俗,奧登變成了西方文化的晴雨計,凡二十世紀流行過的思想,無不反映在他的詩中。要溝通這些相異的價值觀,對于一個普通的讀者,也實在是太困難了。可是,無論在現(xiàn)代的社會信仰多么困難而混亂,無論曾經(jīng)有多少次的運動宣稱傳統(tǒng)已經(jīng)崩潰而一切信仰皆不可靠,沒有一位詩人,至少沒有一位大詩人,是能夠安于混亂而選擇虛無的。無論選擇的過程多么痛苦,一位詩人必須擁抱他認為最可靠的信仰,對它負責,甚至為它奮斗。龐德、威廉姆斯、史蒂文斯、弗羅斯特、瑪麗安·摩爾、卡明斯、洛威爾,以迄費林蓋蒂,哪一位嚴肅的詩人能夠逃避這種選擇呢?艾略特以《荒原》的虛無始,但以《四個四重奏》的肯定終。費林蓋蒂在一九五九年毫不含糊地指責“垮掉的一代”不肯負責的自私態(tài)度。他說:“垮掉的一代”一面自命私淑存在主義,一面又對社會采取“不介入”(disengagement)的態(tài)度,是矛盾而虛偽的,因為“薩特是在乎的,他一直大聲疾呼,說作家尤其應該有所執(zhí)著?!槿搿闶撬麗壅f的臟話之一。對于什么‘不介入’和‘垮掉世代的藝術(shù)’,他只會仰天長笑。我也一樣。而那位現(xiàn)代詩‘可惡的雪人’,金斯堡,也可能表示同樣的意見。只有死人才是一無牽掛的。”

現(xiàn)代詩晦澀的傾向,到了五十年代,終告結(jié)束,而為明朗的風格所取代。無論是英國的“運動”派,或是美國的“野人們”,作品都遠較艾略特或迪倫·托馬斯明朗易解。只有美國的學院派作者仍多少維持現(xiàn)代主義正宗那種奧秘的詩風。無論奧秘或者明朗,都可能做得過分,而使奧秘成為故弄玄虛,明朗成為不耐咀嚼。學院派的詩,在內(nèi)容上,過分引經(jīng)據(jù)典,鋪張神話,在形式上,過分炫弄技巧,結(jié)果固然令讀者窺豹捫象,不得要旨;“運動”派和“野人們”的詩也往往失之于露,話說到唇邊,意也止于齒間,平白無味。羅伯特·洛威爾曾分詩為“爛”和“生”兩種:過爛和過生,恐怕都不便咀嚼吧。

至于形式的變遷,似乎也已經(jīng)到了一個周期的終點。五十年前,意象派所倡導的自由,對于浪漫派以后的那種“詩的用語”,那種游離含混的意向,機械化的節(jié)奏和籠統(tǒng)的概念,不無廓清之功。自由詩在詩的發(fā)展上所起的作用,略似立體主義之于現(xiàn)代繪畫??墒侨魏芜\動都必有濫竽充數(shù)之徒。自由詩的作者往往誤會沒有限制便是自由。實際上,絕對的自由是消極而且不著邊際的:在擺脫前人的格律之后,新詩人必須積極地創(chuàng)造便于自己表達的新形式,而創(chuàng)造可用的新形式無疑是遠比利用舊格律為困難的。許多自由詩的作者幻想自由詩比較好寫,結(jié)果他們面臨的不是自由,是散漫。其實從惠特曼起,英美詩人之中,寫自由體而有成就的,除桑德堡、杰弗斯、勞倫斯、威廉姆斯、馬斯特斯、史蒂芬·克瑞因等之外,也就所余無幾了。其他的重要作者,或一意利用傳統(tǒng)的格律,如葉芝、羅賓遜、弗羅斯特、蘭塞姆、泰特、羅伯特·洛威爾;或在傳統(tǒng)格律的背景上作合于自己需要的變化,如迪倫·托馬斯、卡明斯、史蒂文斯、瑪麗安·摩爾、麥克里希、艾伯哈特。奧登寫過一些好的自由詩,也寫過許多“新”的活潑的格律詩,只是所謂格律者,他多加以自由運用罷了。龐德也是如此。有時候,一位詩人將前一時代用濫了、寫油了的格律揚棄,而向更前一時代甚至古代的格律中去發(fā)掘“新形式”,也會有所收獲的。例如奧登和龐德就曾利用中世紀的回旋六行體,而寫出頗為出色的現(xiàn)代詩來。艾略特寫過很自然雋永的自由詩,例如《三智士朝圣行》,也寫過很嚴謹?shù)母衤稍?,例如《不朽的低語》;不過在較長的詩中他愛將自由體和格律配合使用,例如《四個四重奏》便是如此。

我國的部分現(xiàn)代詩人,往往幻想所謂自由詩已經(jīng)成為西洋現(xiàn)代詩的主要表現(xiàn)工具,而所謂格律詩已經(jīng)是明日黃花了。這是不讀原文之病。以西洋詩中最典型的古老格律十四行為例,許多現(xiàn)代詩人,包括葉芝、羅賓遜、弗羅斯特、米萊、韋利夫人、卡明斯、迪倫·托馬斯、巴克等,都是此體的高手。葉芝的十四行《麗達與天鵝》,弗羅斯特的十四行《絲帳篷》,和巴克同一詩體的《獻給母親》,更是英美現(xiàn)代詩中屢選不遺的杰作。五四以來,我國對于西洋現(xiàn)代詩的譯述,水準不齊,瑕瑜互見,瑕多于瑜,自是意料中事。翻譯原已是一種莫可奈何的代用品,謬誤和惡劣的翻譯更是誤人。中國現(xiàn)代詩在形式上的散漫與混亂,不稱職的翻譯是原因之一。其實格律之為物,全視作者如何運用而定;技巧不純的作者當然感到束手束腳,真正的行家駕馭有方,反而感到一種馴野馬為良駒的快意。英美詩壇大多數(shù)的新人,像艾米斯、拉金、韋恩、威爾伯、夏皮羅、史納德格拉斯、塞克斯頓夫人等等,都自自然然地在寫某種程度的格律詩。

這部《英美現(xiàn)代詩選》的譯介工作,主要是近七年來陸續(xù)完成的。其中在美講學的兩年—六四年九月迄六六年七月—,很矛盾,反而一首詩也不曾翻譯,一位詩人也不曾介紹。書中狄金森的幾首詩,則遠在五六年初即已譯出,并在“中央副刊”發(fā)表。算起來,前后已經(jīng)有十二年的工夫了。唯近一年多來,在這本書上耗費的精力,幾乎超過以往的十年,因為書中七萬字以上的評傳和注釋,與四十四首詩的翻譯,都是六六年夏天回臺以后才完成的。

這本書中所選,是英美二十一位現(xiàn)代詩人的九十九篇作品;每位詩人必有評傳一篇,較難欣賞或用典繁多的詩必有一段附注,是以除詩之外,尚不時涉及文學史與文學批評。嚴格地說來,這只是一部詩集,不是一部詩選。詩而言選,則必須具有代表性,而《現(xiàn)代英美詩選》,以入選的詩人而言,尚不足以代表英美現(xiàn)代詩多方面的成就,以入選諸家所選作品而言,也不足以代表該作者的繁富風格。像英國的霍普金斯、哈代、豪斯曼、歐文、戴-劉易斯、麥克尼斯、格雷夫斯、巴克,美國的桑德堡、威廉姆斯、瑪麗安·摩爾、麥克里希、哈特·克瑞恩、羅特克、羅伯特·洛威爾等重要作者,都未被納入,實在是一個缺陷。至于五十歲以下的少壯作者,除威爾伯等少數(shù)幾位外,更多在遺珠之列。造成這些缺陷的原因很多。例如,第一,本書篇幅有限,要以四百頁以下的篇幅容納二十世紀波瀾壯闊派別繁富的英美詩,原是不可能的。第二,某些詩人,我雖已譯介過,但一部分已收入香港今日世界社出版的《美國詩選》,另一部分則已收入文星書店出版的《英詩譯注》,不便再納入本書。

至于入選詩人,其作品數(shù)量與成就之間,也不成比例。葉芝和杰弗斯差強人意,但其他詩人,例如艾略特、弗羅斯特、奧登等,就不具代表性了。要了解艾略特,即使不讀他的力作《荒原》或《四個四重奏》,至少也得讀一讀《普魯弗洛克的戀歌》,書中所譯四首,充其量只能略為提示他早期和中期的某一面風格罷了。下面我只能舉出兩個理由,聊以解嘲。第一,我個人的時間、精力、學養(yǎng)有限,一首“難纏”的詩往往非三數(shù)日之功不能解決。第二,詩的難譯,非身歷其境者不知其苦,非真正行家不知其難?,F(xiàn)代詩原以晦澀見稱,譯之尤難。真正了解英文詩的人都知道,有的詩天造地設(shè),宜于翻譯,有的詩難譯,有的詩簡直不可能譯。普通的情形是:抽象名詞難譯(A thing of beauty和A beautiful thing是不完全一樣的;中文宜于表達后者,但拙于表達前者);過去式難譯(To the glory that was Greece/And the grandeur that was Rome);關(guān)系子句難譯;關(guān)乎音律方面的文字特色,例如頭韻、諧元音、諧子音、陰韻、陽韻、鄰韻等,則根本無能為力。迪倫·托馬斯的詩,表面看來似乎非常平易,分析起來,處處都是音律的呼應,幾乎沒有幾行是可以中譯的。這也是為什么我只譯了他兩首詩的原因。即使在我明知其不可譯而譯之的心情下譯過來的兩首之中,也仍有不少純屬文字特性的地方,令譯者擱筆長嘆。例如《而死亡亦不得獨霸四方》中的一行:

With the man in the wind and the west moon

看來簡簡單單,下筆就可譯成。其實仔細吟誦之余,才發(fā)現(xiàn)west moon的聲音里原來隱隱約約地含有with the man的回聲。粗心的譯者根本不會發(fā)現(xiàn)這些。粗心的讀者往往就根據(jù)這樣粗心的譯文去揣摩英美詩,而在想象之中,以為“迪倫·托馬斯也是不講究什么韻律的!”我國當代詩人受西洋現(xiàn)代詩的影響至深。理論上說來,一個詩人是可以從譯文去學習外國詩的,但是通常的情形是,他所學到的往往是主題和意象,而不是節(jié)奏和韻律,因為后者與原文語言的關(guān)系更為密切,簡直是不可翻譯。舉個例子,李清照詞中“只恐雙溪舴艋舟,載不動,許多愁”的意象,譯成英文并不太難,但是像“尋尋覓覓,冷冷清清,凄凄慘慘戚戚”一類的音調(diào),即使勉強譯成英文,也必然大打折扣了。因此以意象取勝的詩,像斯蒂芬·克萊恩的作品,在譯文中并不比在原文中遜色太多,但是以音調(diào)、語氣或句法取勝的詩,像弗羅斯特的作品,在譯文中就面目全非了。也就是因為這樣,我國有不少詩人迄仍認為弗羅斯特的詩“沒有道理”。

翻譯久有意譯直譯之說。對于一位有經(jīng)驗的譯者而言,這種區(qū)別是沒有意義的。一首詩,無論多么奧秘,也不能自絕于“意義”?!斑_”(intelligibility)仍然是翻譯的重大目標;意譯自有其存在的理由。然而文學作品不能遺形式而求抽象的內(nèi)容,此點詩較散文為尤然。因此所謂直譯,在照應原文形式的情形下,也就成為必須。在可能的情形下,我曾努力保持原文的形式:諸如韻腳、句法、頓(caesura)的位置,語言俚雅的程度等等,皆盡量比照原文。這本《英美現(xiàn)代詩選》,可以讓不諳英文的讀者從而接觸英美的現(xiàn)代詩,并約略認識某些作品,也可以供能閱原文的讀者作一般性的參考,并與原詩對照研讀,借增了解。無論在何種情形下,希望讀者都不要忘記,翻譯原是一件不得已的代用品,決不等于原作本身。這樣,譯者的罪過也許可以稍稍減輕。

書中謬誤,當于再版時逐一改正。至于英美現(xiàn)代詩人,今后仍將繼續(xù)譯介,積篇成卷,當再出版二輯,甚或三輯,俾補本書所遺。譯詩甘苦,譬如飲水,冷暖自知,初不足為外人道也。初飲之時,頗得一些“內(nèi)人”的教益與勉勵,迄今記憶最深者,為梁實秋、宋淇、吳鴻藻、吳炳鐘,及已故的夏濟安諸位先生,因志于此,聊表飲水思源之情云爾。

—一九六八年一月十一日于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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