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前七子文學集團的組成及其活動
作為明代中葉文壇一支影響卓著的重要文學力量,以李夢陽、何景明為首的前七子的異軍突起,顯然打破了明前期特別是永樂以來館閣文人主操文柄的局面,正如清人陳田所稱:“成、弘之間,茶陵首執(zhí)文柄,海內才俊盡歸陶鑄??胀龆愜娞仄穑_閣壇坫,移于郎署?!?span >注這些大多出身郎署的士子,毅然站在了與上層館閣文人爭奪文學話語主導權的前沿,在文學領域擔當起轉變時代風氣的先鋒角色。
由上章的相關探析可知,早在朱明王朝建立之初,已全面推行崇儒重道的基本政策,而為新儒家思想結晶的程朱理學則被納入主導思想體系重點加以推尊,在張揚儒家文化精神的主旋律下,崇經治經的學術風氣被充分激揚起來,使包括古文與詩歌在內的古文詞價值地位相對為之淪落,其生存及發(fā)展空間受到明顯壓縮。應該說,前七子秉持詩文復古取向,就基本的主觀指向而言,包含著其面對古文詞價值地位旁落而激發(fā)的某種危機與救贖意識,尤前述像李夢陽質疑詩文“末技”說,以及同情喜好古文詞文學士為“以經學自文”掌政柄文者所壓制的現實境遇,當作如是觀。同時,他們力圖通過復古的途徑,在古典詩文系統(tǒng)中汲取相關文學資源,客觀上也在為古文詞拓展一片生存和發(fā)展的空間。在另一個層面上,基于崇儒重道和以程朱理學為宗的根本策略,明廷自立朝之始,即從尊一統(tǒng)、尚教化、重實用的要求出發(fā),加強了對于文風建設的政治干預,而尤自永樂年間以來,為館閣文人所主導和倡揚的臺閣體風氣趨盛,真正確立起“歌詠圣德以彰太平之盛”的創(chuàng)作主基調,更強化了支撐臺閣體創(chuàng)作而重在維護正統(tǒng)、尊尚教化的經世實用價值觀。由是觀之,如何超脫臺閣體風氣的籠罩,如何轉變在這一種文風深切浸潤下的文壇局勢,毋庸置疑,乃是前七子面臨的最為現實的課題,成為他們展示自身文學個性、全力爭取文學話語主導權的必由途徑。事實上,由后面陸續(xù)的相關討論中,我們將會進一步看到,李、何諸子極力倡導復古,本于尊崇古文詞價值地位的立場,在對古典詩文系統(tǒng)所展開的全面觀照和深入追索中,更注重從詩與文本體的意義上詮釋它們的基本性質與審美特性,表彰與他們自身文學訴求相契合的典范文本,它的意義,還不僅僅在于以復古相尚,尋求別開蹊徑,更主要的是其歸向文學本位,在崇尚古典中實現了由重詩文經世實用性引向對它們本體藝術關懷一種文學價值觀念上的轉遷,就此當然也可以說是他們反逆臺閣文風、標榜自我立場一種自覺意識的逗露。
縱觀前七子與圍繞他們的集團組織的形成、拓展以及相關文學活動的開展,其大體上經歷了崛起、消沉、回復與確立等不同的發(fā)展過程。
第一節(jié) 京師結盟與復古活動的倡起
前七子之一的康海,在為友人王九思所作的《渼陂先生集序》中曾經說到:“我明文章之盛,莫極于弘治時,所以反古俗而變流靡者,惟時有六人焉,北郡李獻吉(夢陽)、信陽何仲默(景明)、鄠杜王敬夫(九思)、儀封王子衡(廷相)、吳興徐昌穀(禎卿)、濟南邊庭實(貢),金輝玉映,光照宇內,而予亦幸竊附于諸公之間。乃于所謂孰是孰非者,不溺于剖劘,不怵于異同,有灼見焉?!?span >注其不但概要地描述了包括他本人在內前七子成員在弘治年間倡起復古以變革時俗的情形,并且也可以說是對七子在這一場文學變革活動中所處核心地位的某種標榜。
而從實際的活動情形來看,除了上述作為核心成員的李、何等七子之外,還不能不同時注意到圍繞他們而形成的文學同盟或交游關系,這當然是期望能從相對完整的角度來展開對該文學集團的考察。
以前七子文學集團的建構及其復古活動發(fā)軔的時間來說,弘治十一年(1498)大致可以作為一個分界點。李夢陽在為顧璘等人所撰的《朝正倡和詩跋》中說:
詩倡和莫盛于弘治,蓋其時古學漸興,士彬彬乎盛矣,此一運會也。余時承乏郎署,所與倡和,則揚州儲靜夫(巏)、趙叔鳴(鶴),無錫錢世恩(榮)、陳嘉言(策)、秦國聲(金),太原喬希大(宇),宜興杭氏兄弟(濟、淮),郴李貽教(永敷)、何子元(孟春),慈溪楊名父(子器),馀姚王伯安(守仁),濟南邊庭實。其后又有丹陽殷文濟(鏊),蘇州都玄敬(穆)、徐昌穀,信陽何仲默。其在南都則顧華玉(璘)、朱升之(應登)其尤也。諸在翰林者,以人眾不敘。注
弘治六年(1493)春,李夢陽考取第二甲進士,觀政通政司,但同年八月因母喪返回故鄉(xiāng)開封,弘治八年(1495)又遭父喪,直至十一年(1498)喪滿始回到京師,拜戶部山東司主事。應該說,自從該年任職戶部開始,其后成為前七子領袖人物的李夢陽才有更多時間和機會在京師活動,與同道之間開展交往,猶如他所說的“承乏郎署”,得以與眾文士互相“倡和”。由此,我們不妨把弘治十一年(1498)作為前七子文學集團創(chuàng)建與倡起復古的開端之年。從上面跋文的描述中能夠看出,在進入弘治年間以來“古學漸興”的氛圍中,京師興起的這一有著一定規(guī)模的唱和活動,顯然吸引了來自南北不同地域為數眾多的文人士子。雖然如上跋所列舉的諸士中,有的只是出于附和“古學”一時興趣,在后來的時段里也并未與前七子成員之間發(fā)生更多文學上的聯絡,但他們此時參與唱酬,對于聚合同道,提升人氣,營造復古活動的聲勢和影響,無疑起著一定的作用。
李夢陽上面這一篇《朝正倡和詩跋》,顯然是總括式地記述了自他任職戶部以來與眾文士前后開展復古唱和活動的情形,盡管其中已涉及前七子多位人士和七子集團一些重要成員,然在他們參與活動乃至加盟復古營壘的具體時間上,則未給予明確的交代。不過,如果考慮到在京師更便于聚集活動的客觀條件和結合相關的記載,那么還是能對他們在這方面活動的時間,作出大致的推斷。同時,我們也應注意到上跋未及而實為當時七子集團要員的其他一些人士及他們的活動時間。
七子之一的邊貢及游于諸子而“頡頏其間”注的上元人顧璘,雖于弘治九年(1496)已中進士,但他們與李夢陽等人正式互相唱和,當在十一年(1498)夢陽“承乏郎署”之后。其中顧璘,字華玉,少時已負才名,后與同里陳沂、王韋號“金陵三俊”。歷官廣平知縣、臺州知府、浙江左布政使等職,終南京刑部尚書。晚歲家居而文譽籍甚,建構息園,大治客舍,以接待四方文友。前七子中與李夢陽、何景明、邊貢、徐禎卿等人交往唱酬尤密。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稱其“詩矩矱唐人,才情爛然,格不必盡古,而以風調勝”注。
七子中的何景明、康海、王廷相三人,皆中弘治十五年進士(1502),他們與李夢陽等人開始交往唱和當在此年或稍后。與他們同一年考取進士而與七子保持較密切交往的還有武陟人何瑭、郟縣人王尚,何景明曾作《六子詩》,將他們與李夢陽、康海、邊貢、王九思一并列入其中,目之“當世名士”,且引為“良友”,二人亦當在此年進士中試后,利用在京師居處的機會得以加入諸子營壘。
何瑭,字粹夫,世號為柏齋先生。正德初劉瑾秉政,瑭時官翰林修撰,因強直知不為其所容,乃累疏致仕,后瑾伏誅,得起復原職。嘉靖年間在南京太常少卿任上,曾與湛若水等力修明古太學之法,學者翕然宗之。晉南京都御史,未幾致仕。何景明《六子詩·何編修瑭》則對他多予推許,寄予厚望,其中稱“至樸斂華蔚,徽文陋雕綺。守淵安可窺,馳辯詎能止”,“古轍多蓁蕪,非君誰予起”注?
王尚,字錦夫,號蒼谷。始除兵部職方司主事,改吏部,出補山西布政司左參政。后遷浙江右布政使,卒于官。與李、何二人交情較為深厚,正德二年(1507),李夢陽因幫助戶部尚書韓文起草彈劾劉瑾奏疏遭奪職,次年被逮下錦衣獄,同一年獲釋,離京返鄉(xiāng)前,王尚
等九人為之祖行,李夢陽遂作《九子詠》詩,“慕義傷離,有感于前游”,其中詠王尚
,以為“鴻詞振宛洛,一一中音呂。訪戴諒不惜,縱鳧非所許”注。何景明《六子詩·王職方尚
》也曰,“職方吾益友,契誼鮮與同”,“讀書邁左思,識字過楊雄。為辭多所述,結藻揚華風”注。二人所為詩不但對其詞藝多有所許,而且申明了彼此之間非同一般的情誼,也可見出他在李、何心目中的地位。
在弘治十五年(1502),前后加入七子集團的還有王九思、徐禎卿,以及寶應朱應登、信陽戴冠等人?!⊥蹙潘己胫尉拍辏?496)中進士,選為庶吉士,十二年(1499)授翰林院檢討,其后諸子相繼至京師,正在翰林任上的他遂與之“講訂考論”,并開始接受他們的誨導注。
作為前七子中唯一一位南方籍的成員,徐禎卿考取進士時在弘治十八年(1505),然他前此四年即弘治十四年(1501)已舉應天府鄉(xiāng)試,曾在次年北上赴京師參加會試,最終落第,其獲與諸子交往而加盟其中,當在此次在京會試之時注。
朱應登,字升之,號凌溪。李夢陽《章園餞會詩引》云:“曩予會升之河西關,有傾蓋之雅?!?span >注據夢陽為亡妻左氏所為墓志,弘治十五年(1502),他以戶部官員身份“榷舟河西務”注,則朱應登與李夢陽初識即在這一年,其進入諸子營壘也當在此際。朱應登中弘治十二年(1499)進士,仕至云南布政司左參政。早年起即解聲律,諳詞章,通曉經史百家,又好為古文詞,聲譽著于藝林。顧璘所撰墓碑,將他和李夢陽、何景明、徐禎卿等七子成員并置,納入詩文復古“力紹正宗”之列,以為“其文刊脫近習,卓然以秦漢為法;其詩上準《風》、《雅》,下采沈、宋,磅礴蘊藉,郁興一代之體”注,視之為與李、何諸子詩文趣習之相近者。其實朱應登對李夢陽等人學古習尚本懷傾慕,實有追躡,稱得上是一位地道的同盟者。如于文以為“文章康李傳新體,驅逐唐儒駕馬遷”注,贊許其能越唐以上而宗秦漢者,清人朱彝尊述及當時趨學李夢陽等人情形,甚至以“心慕手追,凌溪一人而已”注形容他尤宗夢陽的取向。其素與諸子交誼不淺,當初他來京師報政畢將歸,李夢陽、邊貢等親自餞會,一起分韻賦詩,并相與留贈,朱應登時所賦詩謂“良朋時宴集,端坐自生光”,“適意易為別,懷哉不能忘”注,明示彼此業(yè)已建立的深情厚誼,李夢陽則后專作《章園餞會詩引》以記其事。在京師期間,他還與徐禎卿意殊相投,“相見歡洽如平生”,“每公退,必宴見,見必劇談,往往評勘文字。他或古今政理、人品、名物亦時時往覆相論”注。酬和談榷之際,其對諸子所習自當有所耳濡目染。
戴冠,字仲鹖,號邃谷。正德三年(1508)中進士,授戶部主事,以上疏建言貶廣東烏石驛丞。起戶部員外郎,升延平知府,改蘇州。仕至山東提學副使。冠與何景明同鄉(xiāng)里,為詩友,往來密切,相染較深,或謂之“詩亦同調”注。又獲交李夢陽等諸子,夢陽作《九子詠》詩,即列之其中,以“南州實才窟,小戴亦橫騖”注許之。何景明弟子樊鵬為冠所撰墓志,稱他“長從吾師何子于京師,苦學至困疾,輒益弗懈”注,則其在京師獲與何景明乃至李夢陽等人交往游從,當在何弘治十五年(1502)試進士之際或稍后。
至弘治十八年(1505),又有閩縣鄭善夫、安陽崔銑、上海陸深、吳縣徐縉、壽張殷云霄、信陽孟洋等人進士中第,在是年前后來從諸子游,相繼成為七子集團中的活躍分子,大體情況述之如下:
鄭善夫,字繼之,號少谷山人。正德間始除戶部主事,改禮部。因諫武宗南巡被杖于廷,尋告歸。嘉靖初起南京刑部郎中,改吏部驗封司郎中。性好山水,或縱游忘返。在七子當中,他與何景明可謂相契最深,中進士之后,時何方在中書舍人任上,因“相得歡甚,益切劘為古文詞”,并先后獲交顧璘、薛惠、殷云霄等好古之士,“文酒過從靡間”注。然無論如何,作為鄭善夫較早結交和關系尤深的一位七子成員,何景明顯然為他所格外敬重,其曾賦《贈何仲默》詩,對何所為詩文以“雅調走鮑謝,雄才抗班揚”注相許,欽羨之意分明。而何景明對這一位盟友也別眼相看,他在為鄭善夫所作的《少谷子行》稱:“朅來京華始一識,意氣形神兩相得。肺腑真成水石痼,詞章亦帶煙霞色?!?span >注對其超俗異特的情性和詞章就頗為傾矚。而鄭善夫因與何景明接觸較密,也接受過對方的誨導,如為詩,何景明教之以“學詩如學仙,神仙逆天地之氣以成;詩亦如之,逆則詞古,則格高,則意長”注。由此也加強了他與七子成員之間文學上的溝通。這位被人稱為“一時屬和”注李、何等人的閩中名士的加盟,無疑使諸子營壘增添了一名得力的推助手。
崔銑,字子鐘,一字仲鳧。中進士后選為庶吉士,授編修,歷官南京吏部主事、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少詹事兼侍讀學士,仕至南京禮部右侍郎。與李、何等人交好,尤感慕其復古之志與厲直之節(jié),如他《祭李獻吉文》稱贊李夢陽“今人與居而雄詞追古,志于周秦。堂堂乎節(jié),折而不橈;燁燁乎聞,幽而弗潛??芍^成章君子矣”注;又為夢陽所撰墓志謂其“陋痿文之習,慨然奮復古之志”,同志何景明“友而應之”,以為“咸激厲風節(jié)”注。其傾重二子,由此可見一斑。
陸深,字子淵,號儼山。由庶吉士授編修,歷南京主事、國子祭酒,左遷延平府同知,累官四川左布政使,仕至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學士。七子中與同年徐禎卿相識較早,尤相友善,其還在弘治十四年(1501)赴應天鄉(xiāng)試時已結識禎卿注,切磨為文章,有名于時。正德元年(1506),徐禎卿赴湖南纂修,深賦詩送之,即稱“取友在異世,貴此肝膽通。與子同鄉(xiāng)國,筆硯亦屢同”注,傾吐了他和禎卿之間深厚的友情。又獲交時官京師的李夢陽、何景明等人,夢陽在為陸深和徐縉而作的《贈徐、陸二子》一詩中慨然曰:“情交茍不劣,窮顯非所論。感激平生義,匪爾誰當陳?”注則顯然以知交視之。值得一提的是,陸深在其編修任上,于京師士人家購得明初詩人袁凱《海叟集》,與李、何一同“校選其集”注,三人分別為作序,這也可以看成是他們出于共同的文學興趣而相互協作的一個舉措。
徐縉,字子容,號崦西。由庶吉士授編修,仕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講學士。其進士中第而官京師之際,與李、何諸子不乏往來酬和,關系同樣契密,何景明作有《醉歌贈子容使湖南便道歸省兼訊獻吉》一詩,其中即云:“憶卿翻飛霄漢里,結交豈少青云士。眼中何人最知己?十年之交吾與李?!?span >注道出了徐縉與他及李夢陽不同一般的交情。故后人在描述李、何等人復古倡導之情形時,或將其納入與諸子關系緊密的要員之列,如孫奇逢《中州人物考·王肅敏廷相》述王廷相生平,即謂“(王)官京師,與大梁李夢陽、信陽何景明、武功康海、東吳徐縉、鄠杜王九思以古文相倡”注。這一點,自然也基于徐縉與諸子文趣上的投合,他曾為友人徐禎卿校集及評述其詩就是一例。正德六年(1511)徐禎卿去世,徐縉校其《迪功集》六卷,并寄與時在江西提學副使任上的李夢陽刊刻。又他正德十五年(1520)正月跋徐集,則以為徐禎卿之詩“其寄興遠,修詞潔,尤長玄理,有古詩人之風焉”注,多有合其意處,故不吝褒許。
殷云霄,字近夫,號石川。進士中第之次年即以疾歸。授靖江知縣,調青田,升南京工科給事中,卒于官。在其給事中任上,李夢陽曾作《寄殷給事中歌》相贈寄,云:“憶昔匹馬長安走,殷何徐陸皆吾友。”注回憶當初在京師期間與殷云霄等人結為盟友的情形。又正德元年(1506)云霄自京師告歸,李夢陽為賦《送殷進士病免歸》詩注,則知他結交夢陽等人當在病歸之前而在京試進士之際。而其在歸鄉(xiāng)之后,又與李夢陽以詩往還,互為致意注。正德六年(1511),殷云霄病愈還京,何景明曾賦《石川子歌》以酬之注,八年(1513),其由靖江知縣調青田,何景明又為作《送殷近夫之青田》注??梢娝c李、何之間一直保持著較為密切的聯絡。崔銑所撰墓志,稱殷云霄“其為文非秦漢人語不習;又以詩者抒情表志,風人于善,自漢魏至唐作者,皆辯其音節(jié)而擬之”注,則從中也能見出他詩文所宗之一斑。
孟洋,字望之,一字有涯。舉進士,為行人,選為監(jiān)察御史。因抗疏論劾張璁、桂萼等當道大臣,下詔獄,謫桂林教授。歷山東僉事、陜西參政、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等職,仕至南京大理寺卿。其第進士而為行人時,與李夢陽、何景明、王廷相、崔銑等諸人“日切劘為文章,揚榷風雅以相振發(fā);酒食會聚,婆娑酣嬉以相樂”注,時稱十才子。李夢陽作《九子詠》詩,列洋其中,謂“孟生瑚璉器,英邁征古篇”注,多予推獎。又孟洋為何景明姊丈,彼此關系本來就十分親近,所謂“平生骨肉親,婉孌相諧悅”注,因而得以“朝夕接談”注。這當然使孟洋更容易藉助與何景明之間的特殊關系,融入李、何諸子的盟社中,與此同時,也使諸子多了一位親密的盟友。
自弘治十一年(1498)以來,隨著來自不同地區(qū)眾多文士的匯集和參與酬唱交往活動,特別是一些重要成員的先后加盟,以前七子為核心力量的這一文學集團已形成相當的規(guī)模,聲勢漸顯于是時文壇,而京師地區(qū)則成為他們酬賡交流的一個中心,這為其詩文復古活動的倡起,無疑奠定了某種堅實的基礎。
從該集團諸成員自身的情況而言,雖然他們各自的資質與專長不盡相同,落實到個人,其具體所尚所習彼此也有差異,然在總體上對于古文詞的喜好,孜孜以古典詩文為重點研習對象,則可說是他們中不少人秉持的共同取向。如李夢陽年十七時,已是“游心六籍,工古文詩賦,閉戶潛修,尚友千古”注??岛W苑Q“自幼支謾無狀,性好是古而非今”注,為縣學弟子員,“讀書惟求大義,不尋章摘句,若板刻時文之為者”注,而尤喜古文詞。又如徐禎卿,早年在吳中時,“但喜潔窗幾,抄讀古書,間作詞賦論議,以達性情”,“至于時文講說,或積數月不經目前”注。而如鄭善夫,“髻椎隸學官,則已厭薄一切經生言,學為古文詞有聲矣”。至于其從弘治十八年(1505)中進士結識何景明,“相得歡甚,益切劘為古文詞”注,自是與他之前就好學古文詞的趣習分不開。相近的文學趣味,尤其是嗜好古文詞的取向,無形之中使他們更容易展開相互間的交流與溝通,以至聚集到同一個文學營壘之內。
可以這么說,李、何諸子此際在京師的結盟,彼此傾重古典詩文的近似的文學志趣,乃成為聯結他們之間的一條重要紐帶,它同時賦予了諸子結盟活動純粹以建樹文學復古為主要目標的顯著特征。這一特征也正透過他們當初所懷揣的“發(fā)憤覃精,力紹正宗”注那種以復古事業(yè)為尚的激情和自信體現出來。特別是李、何等七子,互相結盟之時年多在二十馀歲,剛剛開始踏上仕路,躋身于文壇,還是一群意氣奮發(fā)、激情飽滿的年輕文士,對詩文唱酬論評更付之以極大的熱情和心力。其中身為領袖人物的李夢陽,“薄書外,日招集名流為文會,酬倡講評,遂成風致”注。他在酬寄友人的詩中述云:“憶年二十馀,走馬向燕甸。……嗜酒見天真,憤事獨扼腕。出追杭秦徒,婉娩弄柔翰。探討常夜分,得意忘昏旦?!?span >注難掩其亢奮和投入的情態(tài)。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常酬唱鑒評之際,他們也開始有意識地推介學古的風范人物,表達自己的復古理念,并藉此來營造影響。這一時候李夢陽、何景明、陸深一同校選明初袁凱之詩,刪定其《海叟集》,可以視作是具體的舉措之一。袁凱,字景文,自號海叟,曾以其《白燕》詩得到元末明初詩人楊維禎的贊賞。然李夢陽以為,袁氏諸詩就數《白燕》詩“最下最傳”,“故新集遂刪之”注,凸顯其有別于俗見。他在正德元年(1506)序《海叟集》云:“叟詩法子美,雖時有出入,而氣格韻致不在楊(案,指楊維禎)下?!?span >注認為袁詩有可觀之處,主要在于其對杜甫詩風的效法。另一位校選者何景明也為序《海叟集》,則更視袁凱為“國初詩人之冠”,力予推舉。這是由于在他看來,自己得明以來諸名家集讀之,“皆不稱鄙意”,“獨海叟詩為長”,體現在“叟歌行、近體法杜甫,古作不盡是,要其取法,亦必自漢魏以來者”,以為其古近體及歌行得漢魏與唐杜甫之法尤多,堪稱好學古法的一位典范,然“人悉無有知之”注,故值得為之推介。應該說,李、何等人校選袁氏之集,又為作序標表,除了他們對袁詩本身的興趣,更有藉此傳達自己詩學態(tài)度的一層意味,此也可視為其向外宣示復古主張的一種自覺行為。
在前七子京師盟營的締造和拓展過程中,如李夢陽、何景明、邊貢及康海等人,尤在其中發(fā)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這也基本奠定了他們在該文學集團內部所處的中心地位,其影響力漸為彰顯,以李、何最為顯著。王九思《讀仲默集》詩其二曰:“爾與崆峒子,齊升大雅堂。風流驚絕代,培植荷先皇。日月層霄麗,江河萬古長。斯文如不廢,吾黨有輝光。”注極力標示李、何倡興復古的功績,置他們于引領之位加以彰表,這也可以說代表著諸子內部對二子作用與地位的一種認肯。當然更可注意的是,李、何以他們的創(chuàng)辟之舉,突進當下文壇,擔當起復古先導者的主角,在文人圈中逐漸產生強有力的感召效應,王廷相序何景明《大復集》即曰:“(何)及登第,與北郡李獻吉為文社交,稽述往古,式昭遠模,擯棄積俗,肇開賢蘊,一時修辭之士翕然宗之,稱曰李、何云?!?span >注崔銑在為李夢陽所作的墓志中也指出:“弘治中,空同子興,陋痿文之習,慨然奮復古之志,自唐而后無師焉。已汝南何景明友而應之??胀又酆?,仲默之逸健,學者尊為宗匠。”注需要看到,其時李、何在文人圈之廣為所宗,它的主要意義,不啻是鑄就了他們個人顯赫的文學聲譽與地位,更為重要的是,藉助李、何二子業(yè)已形成的感召力,促使七子集團整體文學影響朝向外界進一步擴展。
至于另一位七子成員邊貢,雖然名聲不及李、何,但他所處的地位則不應被忽視,在諸子當中堪稱資深同盟者,對于前七子盟營的創(chuàng)立與復古活動的倡起,可謂實有功焉。孟洋在為何景明所撰的墓志中述及:“當是時,關中李君獻吉、濟南邊君廷實以文章雄視都邑,何君往造語合,三子乃變之古?!?span >注而李廷相在為邊貢所作墓志中的一段話,也同樣值得注意:“于是公(案,指邊貢)起歷下,與北地李夢陽、河南何景明互相師友,力追古作,妙悟真機,鼓吹盛美,可不謂振世雄豪也邪?”注都將邊氏與李、何并列論之,置三人于倡導復古的核心人物之列。這一點,從李、何后來回憶當初結盟情形的描述中也能得到明確證實,李夢陽《雜詩三十二首》其二十九云:“昔余挾詩書,京里揚鳴珂。敷藻藝林間,結交聚邊何?!?span >注何景明《李大夫行》一詩也曰“憶年二十當弱冠,結交四海皆豪彥”,“十年流落失邊李,詞場寂寞希篇翰”注。上二詩分別以“邊何”或“邊李”并稱,表明邊貢起初確與李、何之間甚為契厚,二子均把他作為關系異常親密的同志或協作者來看待,以至何景明后來因為“十年流落失邊李”而心懷強烈的失落感,這實際上也凸顯了邊氏在諸子內部非同一般甚至能與李、何相并提的地位,以及他在草創(chuàng)七子京師盟營而鼓吹復古當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還應該提及的是康海,其在前七子文學集團中同樣發(fā)揮著重要影響,占據舉足輕重的位置。海于弘治十五年(1502)殿試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廣交文學之士,自稱“一時能文之士凡予所交與者不可勝計”注,聲名由是鵲起,甚至被人與李夢陽相提并論,所謂“明朝才子出弘成,康李才華間世英”注。事實上,這樣的稱法如以康海和李夢陽的實際作為來衡量,不能說沒有道理。特別是當初在諸子中間,康、李二人曾經作為文學風氣的主導者,重點參與了詩文創(chuàng)作的具體指導,對于糾改諸子的積習,提倡詩文新的創(chuàng)作風尚,乃至于確立文學復古發(fā)展的基本方向,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王九思的《渼陂集序》就論及他和諸子曾接受康、李二人詩文督導的經歷,值得留意:“予始為翰林時,詩學靡麗,文體萎弱。其后德涵、獻吉導予易其習焉。獻吉改正予詩者,稿今尚在也,而文由德涵改正者尤多。然亦非獨予也,惟仲默諸君子,亦二先生有以發(fā)之。”注說明康、李在這一方面不僅用心而且用力,有意識地在引導諸子克服詩文所染之習氣,對于具體作品耐心細致的改易指點,無非為了切實臻乎他們提倡的創(chuàng)作要求,因而當時便有“李倡其詩,康振其文”注的說法。
弘治中期以來,前七子及其盟友在京師地區(qū)的集團性活動,令人不難體察出他們身上所散發(fā)的強烈的結盟意識,循乎此,同時令人明顯感觸到李、何諸子發(fā)起結盟和倡導詩文復古所面向的其中一個更富于針對性的具體目標,這也就是自覺反逆尤從永樂以來在文壇漸成蔓延之勢的臺閣文風。統(tǒng)而觀之,雖然李、何諸子詩文復古的指向體現著非單一性的特征,不只是針對臺閣體的創(chuàng)作風氣,最為顯著的,明初以來在崇儒重道背景下受崇經治經學風的影響,包括古文與詩歌在內的古文詞生存與發(fā)展空間為之壓縮,李、何諸子以復古相尚,顯含企望維護古文詞價值地位而不使旁落的某種拯救意愿,但應該說,反撥尚在時下文壇流延的臺閣文風,確實同時變成他們其中的一個重點方向。這也反映在諸子中一些曾在館閣供職的成員的態(tài)度上,其不同程度地表現出悖逆臺閣文風的主觀意識,王九思在為盟友康海所撰神道碑中就述及:
蓋公(案,指康海)在翰林時,論事無所遜避……公又嘗為之言曰:“本朝詩文自成化以來,在館閣者倡為浮靡流麗之作,海內翕然宗之,文氣大壞,不知其不可也。夫文必先秦兩漢,詩必漢魏盛唐,庶幾其復古耳?!弊怨珵榇苏f,文章為之一變。注
又馬理所作康海墓志也云:“忌者遂以國老文就正于公(案,指康海),公即革其質易其文而授之,所存者十不一二。忌者乃又以呈國老,故諸國老咸病公?!?span >注仕在翰林院,卻對館閣文人所倡文風大加伐撻,斥為“浮靡流麗”之作,甚至不惜得罪諸“國老”,大肆革易其文,時任翰林院修撰的康海,顯然站在了與他館閣之士身份完全相反的立場,態(tài)度鮮明地把攻訐的矛頭指向臺閣文風。還有一件發(fā)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也頗耐人尋味,張治道為康海所撰行狀載:“無何,丁母憂,歸關中。往時京官值親歿,持厚幣求內閣志銘以為榮顯,而先生(案,指康海)獨不求內閣文,自為狀,而以鄠杜王敬夫為志銘,北郡李獻吉為墓表,皋蘭段德光為傳?!?span >注如以慣例而言,康海身為京官,在母去世后不請內閣文臣撰寫墓志以求“榮顯”,似乎不合常理,令人費解,但若與海批評館閣文人倡為“浮靡流麗”之作致使“文氣大壞”的態(tài)度聯系起來看,那么,他的上述舉動又在情理之中。作為出身館閣者,康海當然不會不了解這一在京官中流行的習慣做法,絕不應疏忽至此,也不會不知道他這一番違反常例的做法很有可能招人不解,甚至因此得罪內閣要人??梢韵胍?,他之所以這么做當是出于對臺閣文風的強烈不滿,以至在墓志之類文章上也不愿茍且隨俗。
如果說,康海從一開始就站在與館閣相異的立場去審視對方的創(chuàng)作習氣,那么,作為他摯友的王九思,其文學態(tài)度則經歷了一個轉變的過程。與康海的經歷有些相似的是,王九思也曾仕于翰林院,由庶吉士授檢討,時李東陽方為內閣大學士,遂多有所宗,接受過東陽的影響。張治道《渼陂先生續(xù)集序》說:“余聞先生在翰林時,以文名稱。是時西涯在內閣,一時文人才士罔不宗習誦法,而先生亦隨例其中,其詩往往為人傳布。當時縉紳語曰:‘上有三老,下有三討?!w是時先生為檢討也?!?span >注但不久獲從諸子游,與之“講訂考論”,態(tài)度隨之發(fā)生轉變。如前言,李夢陽、康海二人對王九思影響尤深,其親自替他改正詩文以“易其習”即為明證。九思有《詠懷詩四首》,詩三嘆賞康海學古業(yè)績,并語及自己的從學經歷:“矯矯滸西子,力能排山岳。先秦溯淵海,班馬啟扃鑰。嗟予坐遲暮,發(fā)憤乃愿學?!?span >注逗露了他在康、李等人影響下傾力隨學轉習的一種自覺。像康海、王九思這樣原本出身館閣之士而或批評或脫棄臺閣體創(chuàng)作的習氣,毅然與李、何諸子結成同一陣營,為詩文復古搖旗吶喊,似乎更有一層特殊的意義,對于提升諸子吸納盟友的自信力,以及增強他們對抗臺閣文風、爭取為館閣文人所把持的文學話語主導權的凝聚力,不失為一個積極的因素。與此同時,在成化、弘治之際,作為館閣文人據守壇坫的一個顯著表征,身居館閣要職的李東陽,為文人學士奉為宗主,在他身邊一時聚集了眾多的門下士或追隨者,“或朝罷或散衙后,即群集其家,講藝談文,通日夜以為?!?span >注,情勢可觀,其引導文壇時風的影響力實不容小覷,所謂“一篇一詠”,“皆流播四方,膾炙人口”,以至于“出其門者,號有家法,雖在疏遠,亦竊效其詞規(guī)字體,以競風韻之末而鳴一時”注。王九思《漫興十首》其四云:“成化以來誰擅場?豪杰爭趨懷麓堂。不有李康持藻鑒,都令后進落門墻?!?span >注詩旨主要在于彰揚李夢陽、康海等人導開文學風尚之績,但同時也道出了成化以來李東陽擅步文壇以至眾文士趨之若鶩的情形,這已足以顯示成、弘之際尤以李東陽為代表的館閣文人及其創(chuàng)作趣味在文人學士圈中所形成的相當影響。不過,另外一面也說明,李、何諸子自他們發(fā)起結盟時候起,并沒有選擇依附于以李東陽那樣館閣重臣為首的文學圈子,卻是建旗樹幟,另辟陣地,極力以詩文復古相號召,則其起而拓展自身文學地盤、進而爭取主導文壇領導權的用意不可謂不明顯,清人梁清標在他的《重刻石熊峰先生集序》中已是一語道出之,“時西涯當國,執(zhí)文章之柄,弘獎風流,推挽后進,學士大夫翕然宗之。于是西涯之學衣被天下,而北地、信陽起而與之爭長壇”注。
需要指出一點的是,盡管成、弘之際李東陽作為一位館閣重臣,以他擁有的政治資源和文學影響左右文壇,在一定意義上延續(xù)著此前館閣文人執(zhí)掌文柄領導風尚的格局,但應當說,李、何諸子起而反逆之的重點目標,主要還是尤自永樂以來漸顯強勢的整體意義上的臺閣文風,以發(fā)出自己的文學聲音,而并非完全是針對李東陽個人。這也反映在,他們與李東陽之間實際上形成一種較為微妙而復雜的關系,尤其如李夢陽、何景明等七子集團中的核心人物,可以說于李東陽一直持以某種若即若離的態(tài)度。一方面,他們畢竟各自處在不同的文學營壘,在文學價值觀念上存有分歧,如上康海在翰林院任修撰時攻訐“館閣者”詩文習氣,王九思起初雖對于李東陽“宗習誦法”,但更多是身在館閣而“隨例其中”,在康、李的誨導下終“易其習”,這已能見出其中一二。而且,二者政治身份和地位也迥然不同,一是高居“館閣”,一則其中多位下處“郎署”,難免會產生階層意識上的隔閡。何況其在主掌文壇的領導權問題上還有實際利害之爭,且不說李、何等人即懷有與之“爭長壇”的用意,而如李東陽,張治道所撰康海行狀述及,弘治時其入直內閣,方“以文衡自任”,每一詩或文出,其門下士或追隨者“罔不模效竊仿”,而時為翰林修撰的康海獨不隨眾人摹仿之,與李、何等人“討論文藝,誦說先王”,李東陽聞后“益大含之”注。海此舉無疑有輕忽東陽之嫌,顯然被對方看成是對其文壇宗主地位的一種挑戰(zhàn),有損于尊威,故令他感到不可接受。從這一角度而言,二者之間難以形成完全融洽的關系,應是不難理解的。另一方面,諸子同李東陽的關系也絕非是處于互不相容的狀態(tài)。如陸深、何瑭等七子集團中重要成員就曾與東陽有過交往,其中深在弘治十八年(1505)試進士時,東陽還是他的殿試讀卷官,故深自稱為其“門生”注,關系也更進了一層。即如李、何這兩位七子集團中的核心人物,同李東陽之間也保持著一定的交往。如弘治八年(1495)李夢陽父親去世,后夢陽曾請東陽為亡父撰寫墓表注。正德元年(1506),東陽年屆六十,夢陽作壽詩為賀,中言“愚也蓬蒿士,蕭條塞鄙人。猥蒙噓弱羽,從此躍途鱗”,多少是以感懷眷顧表示近情之意,又稱賞對方“文章班馬則,道術孟顏醇”注,雖然所言不免有出于禮數的客套成分,但也說明他至少未對李東陽的“文章”與“道術”完全嫌惡,不然的話,實在沒有必要以如此口吻來恭維對方。至于何景明,與李東陽也有一定的私人聯絡,正德五年(1510),東陽曾引疾乞休,景明則致以《上李西涯書》極力相勸,以為“國有強御而獄有言官,野有屠戮而朝方宴笑,廷議大繆,市令不行,勢急燔溺,獨恃明公拯救爾,未宜閉戶無聞,在家不知,乃復棄而引去,益非明公所以后身而急國家之難也”注。這其實也是對他治政能力的某種肯定。正德十一年(1516),李東陽年屆七十,何景明又賦詩為之頌壽,稱“黃閣文章鳴大雅,玉機功業(yè)贊維新”注,向對方表示敬仰之意。
李夢陽、何景明等人之所以能與李東陽維持一定的交往關系,究其原因,似乎可以從如下兩個方面來理解:首先,作為一位館閣大臣,李東陽在此際權重一時,顯然擁有李、何等這些“郎署”文士所無法比擬的政治實力,即便是從處理實際利害關系的策略性的角度考量,諸子沒有必要和這樣一位顯要人物直接發(fā)生正面交惡。況且以政治人格來說,特別是正德之初,宦官劉瑾深受明武宗信任而得勢一時,“務摧抑縉紳”,李東陽在朝中“悒悒不得志”,盡管出于自我保護的需要,時或不得已“委蛇避禍”注,難免表現懦弱而與之妥協,以至于被認為是“依阿劉瑾,人品事業(yè),均無足深論”注。然事實上又不失其正直的一面,當劉瑾得志而摧折眾臣,李東陽則“潛移默奪,保全善類,天下陰受其庇”。如正德三年(1508)六月,發(fā)生一起遺指斥劉瑾之罪的匿名文書于御道的事件,瑾矯旨召百官悉跪奉天門外加以詰責,并執(zhí)庶僚三百馀人下錦衣衛(wèi)獄,情勢危急。李東陽等見此則出面“力救”注,使下獄諸官終得以獲釋。以七子而言,他們中如何景明還曾得到過李東陽政治上的援助。正德三年(1508),景明在劉瑾的指使下被免官,六年(1511)冬,正是因為李東陽的薦舉,復授原職。這一切,恐怕多少也使得李、何等人對李東陽能夠另眼相看。其次,在文學上,李東陽雖時居閣臣之位,以“文章領袖縉紳”,且如人們已所注意到的,其尤在具體創(chuàng)作上并未能完全超脫臺閣體的習氣,處在永樂以來臺閣體之勢盛行的氛圍下,則多被人看成是“如衰周弱魯,力不足御強橫”注,這些客觀上對于維護甚至推助臺閣文風起著一定的作用。但在同時,異于流俗的一些特異之文學個性也由李東陽身上反映出來。比如前述成、弘之際,承沿明初以來流行在士人中間專經的學術風氣,尊尚經術而輕視詩文的現象仍然比較突出,李東陽則獨“以詩文引后進”,培植影響文學之士。此舉招致了注重“治經窮理”的另一位閣臣劉健的反對,李夢陽則將劉的態(tài)度形容為“因噎廢食”,鄙薄之意顯而易見,表明在重視詩文價值地位的問題上,他與李東陽實際上站在了同一的立場。不僅如此,從理論層面上來看,如前所言,李東陽的詩學論見由素為館閣所重的經世實用觀更多回歸到詩歌本體問題上展開闡述,乃至在后面的分述中,我們將進一步看到它與李、何諸子有關論見不乏相通之處,這意味著對于李、何等人來說,李東陽的文學趣味中相對保留了讓他們可以接受的空間。簡言之,與李東陽個人之間之所以形成多少有些微妙而復雜的關系,事實上,還是李、何諸子突進弘治文壇之際基于實際利害情勢以及自身政治與文學立場而作出的一種自我選擇。
第二節(jié) 政治旋渦的卷入及文學熱潮的跌落
特別自正德二年(1507)開始,前七子文學集團的活動狀況發(fā)生了明顯的變化,集團中的多位核心及重要成員因為卷入政治風波及其他各種原因,相繼離開了曾成為他們唱酬切劘、揚扢風雅之活動中心的京師地區(qū),已掀揚起來的文學熱潮一時陷入低谷。
這首先不能不注意到正德之初的政治狀況。與號稱“銳意求治”注的明孝宗朱祐樘相比,武宗朱厚照卻是一個并不善于治理朝政甚或荒怠不為的君主,以至“朝綱紊亂”注。正德元年(1506),受孝宗臨終以太子相托之命的內閣大學士劉健,就向武宗上言,以為:“即位詔書,天下延頸,而朝令夕改,迄無寧日。百官庶府,仿效成風,非惟廢格不行,抑且變易殆盡。建首者以為多言,干事者以為生事,累章執(zhí)奏謂之瀆擾,厘剔弊政謂之紛更,憂在于民生國計,則若罔聞知,事涉于近幸貴戚,則牢不可破?!睂ξ渥诶碚е毖越页?。繼后不久劉健又進言,其中更增添了對朝政荒疏的擔憂:“近日以來,免朝太多,奏事漸晚,游戲漸廣,經筵日講直命停止?!驗E賞妄費非所以崇儉德,彈射釣獵非所以養(yǎng)仁心,鷹犬狐兔田野之物不可育于朝廷,弓矢甲胄戰(zhàn)斗之象不可施于宮禁。今圣學久曠,正人不親,直言不聞,下情不達,而此數者雜交于前,臣不勝憂懼?!?span >注自武宗嗣位以來,出于強烈的輔佐意識和擔任閣臣重大的責任感,劉健曾屢次陳說朝政諸端弊害,為之力諫,希望武宗能有所轉變,稱得上是盡心盡職了。雖然身為弘治朝老臣的他,尚在朝中享有較高的威望,又是一再懇切疏諫,但收效甚微,依然無法從根本上改變武宗的習性,扭轉治政的局面。
不僅如此,作為武宗在理政用人上常為史家所詬病的一個地方,這就是對于宦官劉瑾等人的任用。還在武宗為太子時,瑾就曾侍奉之,取得了武宗對他的信任,也為他日后得到任用創(chuàng)造了條件。武宗登位后,瑾與馬永成、高鳳、羅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張永等人并受寵而用事,人稱“八虎”,所謂劉瑾等人擅權天下的局面自此而始。正德之初,劉瑾掌司禮監(jiān),丘聚、谷大用分別提督東、西二廠,張永督十二團營兼神機營,魏彬督三千營,各占據要職。東、西廠“緝事人四出”,密切監(jiān)視士人的言論行動,在此之外,劉瑾又設立內行廠,“尤酷烈,中人以微法,無得全者”,一時弄得人心恐慌,四方重足屏息。由于劉瑾等人深受武宗信用,逐漸取得了對于朝政的實際控制權,日常握柄行事更是“威福任情”注,尤其是嚴密掌控士夫官員,打擊異己勢力,不遺馀力,所謂是“以嚴苛折辱士大夫”注,以至“逢者焦,觸者碎矣”注,加上武宗放任疏政,一時間“文網日密,誅求峻急”注,政治氣氛陡然緊張。實際上,在如此政治情勢之下,文人士大夫已很難真正獲得伸張言論的機會,其參與政治與文化活動的自由勢必受到限制,當然更為嚴重的,則是因此帶給他們精神上一種深切的挫折感。
具體落實到前七子文學集團成員的身上,其時多人因為卷入劉瑾的政治事件,歷經困折,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也由此影響到他們的文學活動。
還在劉瑾等“八虎”用事之初,時為戶部尚書的韓文大為感憤,每退朝,與其僚屬語及之而泣下,作為下屬而任郎中的李夢陽則向韓文進言:“公大臣,義共國休戚,徒泣何為。諫官疏劾諸奄,執(zhí)政持甚力。公誠及此時率大臣固爭,去‘八虎’易易耳?!?span >注力勸韓文率諸大臣彈劾劉瑾等人,并繼為文起草彈劾奏疏。在李夢陽的鼓勵之下,正德元年(1506)十月,韓文偕廷臣上疏請求嚴治劉瑾、馬永成等人。然而,多少還缺乏政治經驗的李夢陽,出于一時激憤而勸文彈劾劉瑾等人并毅然代為草疏,認為以此可輕而易舉除去專擅威福的“八虎”,顯然是低估了當時劉瑾等人的政治勢力和現實情勢的復雜性。韓文奏疏入后,武宗命司禮王岳等人詣閣議,岳為人素來剛直,力主閣臣劉健、謝遷主張除去劉瑾等“八虎”的建議,而武宗卻經不起劉瑾等人的泣求,一怒之下反而收王岳等下詔獄。雖然繼后韓文發(fā)動九卿科道再度詣闕固爭,但已無濟于事,最后武宗對于劉瑾等八人“皆宥不問”注,劾瑾等人一事遂以失敗告終。不久韓文遭革職。正德二年(1507)正月,李夢陽因幫助韓文彈劾劉瑾等人被奪官,同年三月,又與劉健、謝遷、韓文等人一起被列入“奸黨”之列。自被奪官后,李夢陽在那一年閏正月起程離開京師,返回開封故里。然而事情并沒有就此了結,因為替韓文起草奏疏一事,劉瑾對他一直嫉恨在心,于是羅織罪名,欲殺之以泄私憤。正德三年(1508)五月,在劉瑾的策動下,李夢陽遭逮捕至京師,下錦衣獄,性命危在旦夕。后其內弟左國玉上書康海,托他向劉瑾求情,海親自造訪劉瑾,極力為之解救,至同年八月,夢陽才得以出獄,躲過了一場殺身之禍。
較之李夢陽,作為前七子集團另一位核心人物的何景明,其此際的境遇雖不及如此兇險,但同樣經歷了一場不小的波折。在當時劉瑾得勢用事的情況之下,時為中書舍人的他“乃上書諸尊貴,言宜自振立,撓瑾權”注。如何景明曾致書當時的吏部尚書許進,以為“主上幼沖,權閹在內,天紀錯易,舉動大繆,究人事,考變異,未有甚于此時者也”,將國之綱紀錯繆的主因,歸結為劉瑾等人的專擅,內心為之憂抑難平。對此,他不僅給許進擺出了上下之“二策”:“一曰守正不擾,不容于權閹而去者,上策也;二曰自貶以求容于權閹而不容于天下后世者,下策也。” 還進而力陳此上下二策的利弊:“然守正不容可以激頹靡于當時,流聲烈于后世,損少而益者多;自貶不容則頹靡益恣,聲烈且敗,益少而損者多?!?span >注希望以此來激勵許進秉正不阿,不為瑾等所屈。但事后據說“諸尊貴恧,顧嗛何君(案,指何景明)”,這使他一下子陷入有可能招致劉瑾等人報復的困境。為了避免不測之禍,正德三年(1508),何景明自中書舍人任上謝病告歸,然時因“瑾盡舉免諸在告者”注,還是終遭免職。與此同時,另一位七子成員王廷相則于正德三年(1508)由兵科給事中謫判亳州,原因據說也是“劉瑾中以罪”注。同年十月,前七子集團中的重要成員何瑭以抗直而于瑾不為禮,由翰林院修撰謫為開封府同知,不久致仕。正德四年(1509),崔銑也因為在以翰林編修預修明孝宗實錄期間,與同官見瑾不禮,由是忤之,書成出為南京吏部主事。
對于七子中的康海、王九思來說,雖然他們并沒有像李、何等人那樣,在劉瑾擅權秉政期間成為直接的受害者,甚至像康海還曾受到劉瑾的禮遇,是以當初左國玉專門托他向瑾求情以釋李夢陽之獄注。但正是這種幸運恰恰演變成了后來的厄運。正德五年(1510)八月,劉瑾下獄被誅,接踵而來的則是朝廷全面整治瑾黨的行動,康海、王九思都被列名瑾黨之榜,受到這一次整治行動的正面沖擊。結果時正在家為母守喪的康海遭削籍除名,王九思則由吏部郎中謫為壽州同知,次年又因諫官“奏除瑾黨塞天變”注,不得不致仕歸里,實際上成為深受這場政治變故牽累的犧牲品。
非但如此,就在正德二年(1507)至三年(1508),身為前七子集團引領者的李、何二子政治命運發(fā)生變化的前后,該集團中其他多位成員也因為各種緣故離開了京師。如正德元年(1506)二月,徐禎卿已離京赴任湖南纂修。三年(1508)冬,康海因母去世,扶其靈柩返回故里。四年(1509),邊貢自太常丞遷衛(wèi)輝府知府。五年(1510),顧璘出任開封府知府。
前七子文學集團中的不少核心與重要成員,因為受到政治事件的牽連和其他原因先后離京,這與當初諸子匯聚京師、加入復古盟營旺熱而興盛的情形,顯然形成強烈的反差,他們在京的唱酬交往活動,由于多位成員的離散,自然一時難以維持,互相間的聯絡,因為離散也難免造成一定的阻礙。但要說對諸子文學活動造成消極影響的,還不單單是此時地域意義上的彼此散居分隔,還有正德之初肅森嚴酷的政治氣氛給他們帶來的精神創(chuàng)傷,后者的影響恐怕更為深切。而事實上,這也是其時文人士子所普遍呈現出的一種精神面貌,崔銑在《百泉書院重修記》中這樣指出:
昔弘治中,士尚文畏義,有司重學,文章炳然可誦述矣。正德初,即遭劉瑾之虐,威劫賄成,士氣索索。注
他敏銳地察覺出,正德之初由于劉瑾等對于士人的任意摧折,使他們與弘治中相比,精神狀態(tài)發(fā)生了明顯的變化,已經形成一種恐懼不安的普遍心理。對于七子集團成員來說,同樣也不例外,李夢陽《朝正倡和詩跋》在對比“詩倡和莫盛于弘治”的情形時,曾大有一番感慨,其曰:
自正德丁卯之變,縉紳罹慘毒之禍,于是士始皆以言為諱,重足累息,而前諸倡和者,亦各飄然萍梗散矣。注
前之諸相與唱和者所以“飄然萍梗散矣”,其中一個不能忽視的原因,顯與當時“士始皆以言為諱,重足累息”的怵惕抑郁的精神狀態(tài)不無關系,而這一切,則又應歸結到自正德以來劉瑾等人所制造出的令人窒息的政治氛圍。李夢陽這里所說的“正德丁卯之變”,指正德二年(1507)丁卯昭示所謂“奸黨”的事件,這是一起震動當時朝中而給士人心理帶來嚴重消極影響的重大政治變故。此年的三月,紛遭眾人彈劾的劉瑾,決定采取直接報復和主動反擊的手段,以捍衛(wèi)自身利益,時召群臣跪金水橋南,宣示所謂奸黨名單,當時所列出的諸人員,遍及“大臣”、“尚書”、“部曹”、“詞臣”、“言路”各職,共計五十三人,榜示朝堂,起初力主除去瑾等“八虎”的如內閣大學士劉健、謝遷,戶部尚書韓文,郎中李夢陽等人皆在列。從整個事件的發(fā)生和布置來看,毫無疑問,這一場涉及各級官員的大范圍清除行動,稱得上是一次極富針對性和目的性的行動,清算的重點對象是劉瑾眼中異己分子或對他構成威脅的各種勢力,而主要目的,除了拔除遺留在朝中的異己和威脅力量,還重在“宣戒群臣”注,向在朝的文人官員群體直接發(fā)出強烈而明確的警戒信號。應該說,劉瑾的這次行動,對士人所產生的震懾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事后留給他們的記憶也是深刻的,康海《送東岡子序》即描述道:“歲自丁卯以來,權臣以刑威持國,天下沸然不能安?!?span >注當然,較之康海,作為這起政治變故的親身經歷者之一,李夢陽如上《朝正倡和詩跋》所記,自是更有一番真切而無法忘卻的自我體驗包含其中,也明白揭出了尤其自正德二年(1507)以來諸子文學活動趨向消沉的一大根本原因。
第三節(jié) 京師盟社的重開及唱酬活動的回復
大約從正德六年(1511)開始,諸子在京師重開文學盟社,相關的唱酬活動呈現出回復的跡象。
這一年的冬天,前七子文學集團核心人物之一的何景明,在經歷了受劉瑾政治事件影響被迫謝病告歸乃至遭免職之后,由于李東陽的推薦,復授中書舍人之職,值內閣制敕房,時隔四年重新回到了京師。他也因此成為此際諸子在京開展文學活動的一位組織和領導者,特別是在李夢陽已離京的情況下,扮演起獨當一面的重要角色,京師地區(qū)的盟社得以重新開辟。尤自弘治十一年(1498)以來,隨著前七子在文壇的崛興與圍繞他們而具有相當規(guī)模的文學集團的形成,以及詩文復古活動的倡起,作為其中的一位中堅分子,何景明的文學聲名在文人學士圈子中日見顯著,其時重新回到京師任職,且以組織和領導者的身份主持諸子盟社,備受時人矚目,其結納益廣,深為四方文學之士所景仰,“時四方學士咸愿知何君,車馬填門巷,即元老巨卿,無不欲出門下”注。
正德五年(1510)以來,隨著劉瑾政治勢力的倒臺,另有一些原先因為觸犯劉瑾而遭貶官或免職的七子集團成員,至是也相繼復官,有的則重新回京師就職,這也使他們有較多機會聚集同志,切磋文業(yè),杯酒唱酬。最值得一提的是崔銑,劉瑾敗后,他由南京吏部主事再度赴京擔任翰林院編修,得以和回京復職的何景明重聚。應崔氏之請,何景明此際為他作《崔生行》一詩,其中稱:“感君戀故有綈袍,吐膽傾心共杯酒?!?span >注可以想見,昔時的盟友再度聚處,自然多了一種離別之后得以重逢的感慨,重敘舊誼,談吐依然如此投機,而往日結下的厚誼,無疑是二人過從交往的一條聯結紐帶,崔氏也因此偕從何景明,成為當時七子集團在京從事文學活動的重要一員。
這一時期與何景明等人交往的昔日重要盟友當中,可以注意的,還有如徐縉、鄭善夫等人??N于弘治十八年(1505)中進士后即選為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此時尚在任上,故便于他和何景明等同志過往唱和(參見以下所引何《李大夫行》一詩)。至于鄭善夫,弘治十八年(1505)進士中第后,正德改元,入選纂修蘇、松、常、鎮(zhèn)實錄,隨連遭父母之喪,至六年(1511)十一月,授戶部廣西清吏司主事,八年(1513)七月,因養(yǎng)病自京返鄉(xiāng)。九年(1514),善夫年屆三十注,該年前后,何景明曾為他作《少谷子行》注,其中謂“少谷子在武夷之山,二十抱策扣燕關”,“朅來京華始一識,意氣形神兩相得”,則善夫在正德六年(1511)除戶部主事后,在京師當與何景明有過一段交往。
不僅如此,在此期間,也有一些志同道合的新成員,相繼來同何景明等人交往,或參與此時京師的盟社活動,如祥符田汝耔、柳州戴欽、亳州薛蕙、祥符李濂等,即為其中的活躍人物。
田汝耔,字勤父。弘治十八年(1505)中進士,旋以憂歸。正德三年(1508)服除,授行人,次年遷刑科給事中。后除江西提學僉事,仕至湖廣按察副使。為人“博聞善辭”,且“飭操檢”,時朝紀紊亂,官惟附權潤己,其獨“挺立其間,絕請謁,攻詞賦”,又“雅好秦漢諸家書”。此時在京特別與何景明、崔銑二人建立了密切關系,每每過往,“浮白吟詩”注,相與酬唱。何景明為崔銑作《崔生行》詩,聲稱“我到長安訪交友,子與河內猶相厚”注,其中的“河內”即指田氏,也可見他與何、崔二人交誼之深厚。
戴欽,字時亮。正德九年(1514)中進士,除刑部主事,歷郎中。少聰穎絕人,讀書過目輒成誦。中鄉(xiāng)試后,其詩即有佳句為遠近傳誦。為詩與文,人稱“清新麗則,有天然之趣,徐迪功以下不論也”注。李濂有《觀政集》,乃其正德十年(1515)在京觀政時所作,故以為名。集中有《同時亮過大復》、《冬夜過戴子同何大復》詩。檢何景明《大復集》,也有《贈時亮》、《冬夜過飲戴時亮進士》、《李川甫、戴時亮二子過訪》、《送戴進士時亮》諸詩注。知欽進士中第后與何景明等人交往較為頻繁。
薛蕙,字君采,號西原居士,更號大寧齋居士。正德九年(1514)登進士第,除刑部主事。因諫武宗南巡,受杖奪俸,旋引疾歸。起故官,改吏部,歷考功郎中。其在正德三年(1508)已結識前七子之一的王廷相,并得到了他的教導,時廷相謫判亳州,“識薛蕙于稠人中,親授以成其學”注,對他贊賞有加,以為“可繼何、李”注。又有詩稱:“后來誰擅六朝奇,君采分明別綴詞。不與豪賢爭氣格,只將婉雅作人師?!?span >注蕙也當自考中進士后,開始追隨何景明等人(參見以下所引何《李大夫行》一詩)。景明曾作有《贈君采效何遜作四首》詩,其二曰:“平生寡所諧,與子中邂逅。宴語殊未厭,弦柱促離奏。目斷川上云,念攢天邊岫。河山邈以綿,佇立阻歡覯?!?span >注傾述了與薛蕙別離后的牽念之情,知二人曾經相得歡甚,結下了不淺的交情。而在京師期間,彼此過往較密,時為之賦詩唱和,何景明《大復集》中錄有《過君采次韻二首》、《世其宅夜集同君采作,限難字》、《晚過君采次韻》、《夜過君采》諸詩注,即作于此際。
在這一些來與何景明諸子交往或參與盟社的新成員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李濂。濂字川父,正德八年(1513)舉鄉(xiāng)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沔陽知州,稍遷寧波同治,擢山西按察司僉事。嘉靖五年(1526),以大計免歸。年稍長即攻古文詞,弗好科舉程文,至棄置不為,與里中一同肄習黌舍的陳宋、左國璣等十人結為文字之友,人稱十才子,“乃相與訂約程書,讀五經正文暨遷、固、莊、荀、《騷》、《選》諸籍,夕會則各獻所得評騭焉,凡里生所珍秘程試講貫等編,皆深惡之,絕不置諸幾上”,又“暇日則挈酒登古臺,歌嘯竟日,分韻賦詩為樂”注,已與獨好古文詞的同道時時酬唱品評,對于習學古典詩文表現出極大的興趣和熱情?;驈暮离h聯騎出城,馳昔人舊走馬地,又慨然欽慕信陵君、侯生之為人,感時發(fā)憤,而平生志概時見諸懷古之篇。正德二年(1507)元夕,李濂偶作《理情賦》,為友人左國璣持去,時被奪官回到開封故里的李夢陽在左氏寓舍一見此賦,大為嘆賞,稱之為“逸才”,以為“其揚、馬之儔乎”注?遂親自登門訪濂,與之“忘年締交,多倡和之篇”注。居無何,楊一清以都御史督馬政,過汴入關,李夢陽時以弟子修謁,楊探問中土人才,夢陽即以濂相對,其賞識之意可見一斑。濂之聲名由此而起,也自是開始了他和前七子成員的正式交往。不過,要說他在真正意義上成為活躍在諸子盟社中的重要一員,還始自其正德九年(1514)春登進士第以后,當時他同在京的何景明、崔銑一起曾約為“文字之會”,朝夕過從,可謂與之相處最密切,交流最頻繁,濂在《蔡石岡詩集序》一文中即記曰:
正德初,吾鄉(xiāng)人之宦于京師者最號多文學之士,若翰林編修柏齋何公粹夫、洹野崔公仲鳧,給事中石岡蔡公成之、柳泉馬公敬臣、水南田公勤父,監(jiān)察御史浚川王公子衡、無涯孟公望之,中書舍人大復何公仲默,皆中州之產也。諸子雖俱以文學著名,而各擅所長,柏齋談名理,浚川講經制,洹野雄于文,大復工于詩,而蔡、馬、田、孟四子,咸敷藻藝林,步趨《騷》、《雅》,金舂玉應,并稱能言,杯酒倡酬,殆無虛日,蓋一時之盛云。癸酉冬,余以計偕上京師。明年甲戌春,登進士第。時諸子或外遷,或遠謫,業(yè)已散去,惟洹野、大復在朝籍。余三人者,乃相約為文字之會,道藝切劘,篇章啟發(fā)。退朝之暇,無集不偕。追憶曩時同鄉(xiāng)胥晤之盛,雖不可復得,而朝夕過從,亦差足以慰離索、豁旅抱已。注
除了彼此之間趣味與意氣相投的因素,還有早些時候已獲交李夢陽而正式接觸前七子成員的緣故,當然,更源自一層濃重的鄉(xiāng)邦情結,這使李濂是時在京遇識同為夢陽盟友的何、崔二子,格外易于融合,由上序所記,其與何、崔之間的契洽,以及對切磋文藝的投入,約略可見。無論如何,李濂作為一位新入盟的成員,他的到來,對于偕同何景明等人在這一時候重新開辟京師盟社,振興人氣,乃至于幫助走出尤其自從正德二年(1507)以來諸子文學活動所陷入的低谷,發(fā)揮著不應忽視的作用。
京師素來是一個文人會聚、文學活動高度集中和信息暢通的區(qū)域。雖說是時由何景明等人在京師重開的文學盟社,無論在規(guī)模上還是聲勢上,一時難現當初弘治年間的盛況,不過,此舉本身的重要意義仍是不言而喻的。它意味著,其時以何景明為主將的諸子陣營,在繼弘治之后,再度突進作為文學中心地帶的京師地區(qū),占據重要的一席領地,以復古號召天下,不僅接續(xù)前一時期在京創(chuàng)辟的文學格局,而且有利于在此基礎上藉助京師這一地區(qū)傳播渠道豐富的特殊性,進一步擴展他們的文學影響。事實上,這時的京師再度成為諸子互相聚集開展談藝論道的一個重要活動據點。他們中間,除了居處在京者之外,一些因職事之便而入京者,則亦不忘借機來與同道契友聚會游偕,商榷文藝,詩酒賡和,樂此不疲,不啻重溫和增進了彼此之間的情誼,也因此活躍了社集活動的氣氛,傳播了文學上的影響。比如,正德五年(1510),顧璘出任開封府知府,歲末以朝覲入京,曾與同志相聚唱酬,遂有“朝正倡和之詩”注。正德十一年(1516),李濂出守沔陽知州,十二年(1517)正月又因入覲至京,而此時任汶上知縣的孟洋也以職事來到都下,于是他們與在京邸的何景明、崔銑、薛蕙等人一起,重新組織“文字之會”,“杯酒賡和,朝夕胥晤”,偕處甚歡。迨孟洋返歸,又各有贈詩,表達“慕義傷離”之情,并結成詩卷,題曰《河風》注,后李濂為撰序,成為一時盛事。
應該注意到的一個現象,隨著劉瑾政治勢力的瓦解,以及正德之初以來緊張政治氣氛的緩和,文人學士的精神面貌正在相應發(fā)生某些的變化,他們在高壓環(huán)境底下形成的抑郁與恐懼心理多少得以釋解,“于是海內之士復矯矯吐氣”注。對于七子集團的成員來說也如此,政治氛圍的改變,同樣影響著他們的精神狀態(tài),多少令其從一種失落、驚怵與憂憤心理之中逐漸超脫出來,重振心志,投入他們曾經傾注極大心力的復古事業(yè)。何景明此際為李濂所作的《李大夫行》一詩,其中這樣寫道:
十年流落失邊李,詞場寂寞希篇翰。自從去歲得李薛,令我倡嘆增顏色。對坐相看兩鳳毛,破圍貫籍千軍力。安陽崔史文絕倫,意氣頗與二子親。蘇臺徐卿愛才者,曲巷往往停車輪。斯文在天未墜地,我輩努力追前人。波頹瀾倒挽一發(fā),鯨翻鰲擲爭嶙峋。注
詩中提到的“李薛”、“安陽崔史”、“蘇臺徐卿”,即分別指當時與何景明酬和交往密切和參與京師盟社活動的李濂、薛蕙、崔銑及徐縉。對于這時能同諸文友往還唱酬,切劘文藝,以一振諸子昔日擅步詞場的聲勢,作為弘治年間前七子詩文復古活動主倡者之一的何景明,顯然還是難以掩飾內心欣然與振奮的情緒?!八刮脑谔煳磯嫷?,我輩努力追前人”云云,不啻是對振興復古事業(yè)充滿自信心態(tài)的一種流露,也是詩人要求自己與同道戮力進取的一番激勵之言??梢哉f,自從得勢一時的劉瑾勢力垮臺之后,隨著政治氣氛的相對緩解,尤其是那些曾在政治上受到劉瑾等人打擊報復的七子集團成員的境遇趨于改善,他們的精神創(chuàng)傷在某種程度上得以愈合,失落與憂郁的內心世界稍稍獲得平復,重新激發(fā)起投向復古事業(yè)的一片信心和熱情。
正德十三年(1518),何景明升任陜西按察司提學副使。先前一年,崔銑也謝病去官,正德十四年(1519)冬,他雖曾一度北上京師供職,然次年春又因母喪返鄉(xiāng)。隨著何、崔等盟社活動重要的組織者和參與者的相繼離京,這一時期的京師盟社活動也遂告一段落。
第四節(jié) 中原與關中故里交游圈及活動重心的確立
較之何景明等人在京師重開復古盟社、推展諸子的文學活動,前七子成員中李夢陽、康海、王九思等人,自正德前期以來,主要各自活動在中原與關中故里,盡管他們遭遇該時期政治風波的前后沖擊,精神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折,乃至因此給其文學活動帶來消極影響,但他們有意振興復古、企望改變當下文壇氣象的心志則從未消泯。特別是伴隨劉瑾勢力的瓦解,政治氣氛有所緩和,加上個人心態(tài)逐步得以調整,他們開始以更為積極的姿態(tài),利用不同的機會和方式,聯絡和結交同志,繼續(xù)展開詩文唱酬與交往活動。
李夢陽自正德二年(1507)遭奪官后,曾于正德六年(1511)五月出任江西提學副使,至正德九年(1514)秋則被劾以“陵轢同列,挾制上官”注,落職閑住,自此直至嘉靖八年(1529)去世,都生活在家鄉(xiāng)開封。康海自正德五年(1510)被列名瑾黨削籍為民后,居處武功老家,再也沒有出仕。王九思正德五年(1510)謫為壽州同知,第二年冬致仕,七年(1512)六月正式回到故里鄠縣,以后也再未出仕。這至少在客觀上令他們有更多的時間集中在中原與關中故里活動,構織各自文學交游圈,七子集團后期的活動重心,也由此逐漸移向了中原與關中一帶地區(qū)。
由他們具體活動的情形察之,首先,昔日相識結交、一起唱和與切磨的經歷,自然成為他們聯絡感情和交流藝道的重要基礎,故當其各自返歸中原與關中故里后,彼此之間及與其他故交之間,仍然保持較為密切的聯系。不妨臚列數則,來看看他們的一些交往情況。以李夢陽為例,其當時就與何景明、康海、邊貢、徐縉、顧璘、李濂等舊友及兄李孟和、妻弟左國璣聯系較密,或以詩作酬和,或有書信往來,或借便相聚一敘情誼。如正德三年(1508)李夢陽被逮系獄,何景明有詩寄懷,對盟友“神龍在泥淖,朱鳳日摧頹”注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致以慰存之意,夢陽出獄后,因為之賦《答何子問訊三首》詩相酬,且對當時罷職家居的何景明傳達真摯關切之情注。正德五年(1510)康海落職之后,李夢陽也曾賦《寄康修撰海二首》詩慰問之,其中不由慨嘆“雞食鸞鳳饑,蛾眉讒妒深”,“欲往河無梁,念子忽如迷”注,于摯友遭遇發(fā)抒內心強烈不平之意,也一訴深切思念之情。正德六年(1511),徐禎卿在京師去世,其契友徐縉以訃相告,后又以其《徐迪功集》六卷及《談藝錄》寄示,李夢陽遂受命序之,為之鼓吹推介,并刊刻其集,“印傳同好,意表迪功文云”注。正德九年(1514),邊貢以按察副使提學河南,曾造訪李夢陽,其間夢陽屢以詩為柬,憶舊敘心,邀貢聚會相游注。再來看康海、王九思,他們自回到故里之后,以居地相近,趣味相合,互相交往變得更為頻繁,“沜東、鄠杜之間,相與過從談宴,征歌度曲,以相娛樂”注,與其舊交如馬理、段炅、何瑭、馬應祥、楊武等人亦過往甚密。與此同時,一些在當地任職或中途經過的七子集團成員,也不失時機地利用各種便利的機會,來和他們聯絡偕游。正德七年(1512)前后,王廷相以監(jiān)察御史巡按陜西,曾與康海一同游處,又以文集《浚川稿》九卷相示,海因為之撰序推介。正德八年(1513),正在陜西按察司提學副使任上的朱應登又前來探訪,與康海一起在其滸西山莊詩酒唱酬,海時所賦詩以“義厚情自葉,道合契滋深”注,極寫故友來訪,相處情洽。
這里,還特別應該提及的是何景明,他于正德十三年(1518)升任陜西按察司提學副使,十六年(1521)六月因病棄官返回故鄉(xiāng)河南信陽,八月在家病逝。這意味著在生命的最后幾年,他的仕宦足跡從京師移向了關中一帶。隨著他此次的轉遷,其活動的范圍也更集中在這一地區(qū)。何景明的到來,有利于充實七子集團在該地區(qū)的組織和領導力量,進一步宣傳文學主張,活躍文學交流的氣氛。在督學關中期間,他即作學約教導諸生研習古文,以探究“古人作述之意”注,教人所謂“以德行道誼為先,以秦漢文為法”注,不忘繼續(xù)推行他的復古主張。自此之外,他還利用職事的方便屢次過從康海、王九思等故友,一同唱和游樂。正德十五年(1520)三月,何景明校士于鄠杜,暇日即偕康、王等人游覽終南山諸勝處,據席暢飲,以詩相與唱和。既又過訪康海新建的彭麓別業(yè),賦詩酬唱。在此期間,他同康海之間的來往尤繁,曾數度借公事之便前往探訪,還“出其所論著,凡數萬言”注,與對方一起商討論評。這樣接觸交往的意義,除了密切互相之間的感情,更重要的則是有益于他們加深文學上的溝通。
伴隨交往的繼續(xù)與交流的加深,對于一些重要而具體文學問題的探討也在相應深入,甚至因此而發(fā)生激烈的論爭。在這一方面,身為核心人物的李夢陽與何景明,在正德十年(1515)或稍后就展開過一場直言不諱的文學交鋒注,乃至其成為七子集團內部的一起重要事件,也成為文學史上常為人們所談議的一大論題。此次交鋒,首先是由李夢陽不滿何景明詩歌寫作引發(fā)的,以為其“有乖于先法”,因勸對方“改玉趨”,然結果不但未能說服何景明,反而引起對方激烈的爭辯,雙方書信往來,你辯我答,互相駁難。關于李、何之爭的具體意見,我們將在后面相關章節(jié)中加以討論,這里,僅由此次文學論爭的大體情形評析之,它至少說明了如下問題:第一,雙方辯駁的焦點,主要圍繞如何掌握古人之“法”這一核心問題而展開,這也牽涉學習古典詩文過程中的一大根本性問題。雖然李、何在互相指責對方作品缺失和申明自己觀點上,間或有些意氣用事,但總體上未越出文學問題討論的范圍而陷入人身攻擊的泥淖,應該說,其論辯的主觀態(tài)度還是相對理性與平和的,這也基本體現了此次文學交鋒的一種純粹性。第二,作為七子集團中處于領導地位者,李、何二人在考慮他們極力倡揚的這一場詩文復古活動的著力點和發(fā)展出路時,站在維護自身營壘文學影響的立場,勢必更為敏銳地在意關乎復古的一些原則性問題,如何認知和把握古法,無疑是其中必須面對的一大重點,所以雙方都十分重視。當李夢陽讀到何氏詩篇,認為“于法焉蔑矣”,不合“先法”注,“近作”更是“若摶沙弄泥,散而不瑩,又粗者弗雅也”注,其問題非同一般,于是無暇顧及文友的情面,直接予以揭出。何景明則不但固守自己對如何學“法”的理解,即“法同則語不必同”,所謂“推類極變,開其未發(fā),泯其擬議之跡,以成神圣之功”,而且針鋒相對地反責李夢陽一味拘泥古法,“獨守尺寸”注,不見絲毫讓步。在二人看來,合理對待學“法”,涉及怎樣真正把握復古原則的大是大非問題,需分外明確,難怪李夢陽在致山陰周祚的《答周子書》中,慨嘆時人之作不講古法,以為“今其流傳之辭,如摶沙弄螭,渙無紀律,古之所云開闔照應、倒插頓挫者,一切廢之矣”,因“竊憂之”注。就此而言,李、何之間的這一場辯駁,在某種意義上,與其說是各自嗜好和意氣的較量,不如說他們重在圍繞復古基本原則的問題而展開互不讓步的爭議,希望藉此闡明自己的立場。第三,比較李、何在論辯中對于學習古法的具體表述,一主“以我之情,述今之事,尺寸古法,罔襲其辭”注,一主“擬議以成其變化”,“領會神情”,“不仿形跡”注,難掩彼此的分歧,雙方最終也未能妥協以調和之。撇開其中的是非優(yōu)劣不論,這種互不避忌的爭辯,多少也表明諸子內部形成的相對活躍的研磨商榷氣氛。同時應該看到,李、何作為弘治間詩文復古活動的主要發(fā)起者和經歷者,他們通過前一時期具體的文學實踐,當已具有切身的體驗,除卻某些意氣因素,雙方在這場論爭中所陳述的識見,也可以說是建筑在前此具體實踐基礎上醞釀多時而關乎復古原則的一種相對成熟和深化的認知,或者說,也不失為他們各自基于文學實踐活動而作出的一種經驗歸結,盡管互相是以論爭的這一特殊方式來詮釋有關問題的。
除了故友之間以不同方式互通聲氣、交往不斷之外,這一時期,尤其是居于故里的李夢陽、康海、王九思,也先后結識一批新的文友,圍繞他們形成了新的文學交游圈。這些新交游的歸附,對于七子集團在中原與關中一帶地區(qū)進一步鞏固營盤,擴展勢力,傳播它的文學影響,乃至于令諸子文學活動重心逐漸向該地區(qū)轉移,同樣起著不應低估的作用。
這些交游之中有較大一部分為中原與關中本地人,像祥符田汝、高叔嗣、李
,信陽樊鵬,長安張治道,華州張潛,高陵呂柟,河內王旸,朝邑韓邦靖等人即是。其中田、高、李三人游于李夢陽門下。二張及呂、王、韓諸人則和康海、王九思關系尤為親密,時常游宴酬和,或有詩書互相傳遞。樊鵬早年已師事何景明,“好讀書,慕古昔”注,的為一名好古之士。而在此際又與康海相識,曾致信對方與之論詩,提出“古詩漢魏尚矣”,“其五七言近體及歌行、排律之類”,“循其正軌,造堂入室,皆莫過于初唐”,又以為“初唐詩如池塘春草,又如未放之花,含蓄渾厚,生意勃勃”注,主張古體以漢魏為尚,近體以初唐為宗??岛T匝浴拔粼谠~林,讀歷代詩,漢魏以降,顧獨悅初唐焉”,在詩歌取法傾向上,有與樊氏相合拍的一面。所以,很自然對他的論詩主張和詩作十分欣賞,以善于學古視之,如嘉靖十五年(1536)序其詩集,稱樊“學初唐而得初唐,學漢魏而得漢魏,學古君子使皆如少南(案,樊鵬字),斯可以為我有明之盛矣”,甚至因此許之為“豪杰之才”注,對他本人學漢魏、初唐所得給予認肯,其自不同于一般漫然酬應之辭。
除此之外,新交游當中還有一些屬于非本地人士,他們曾經不同程度地受到前七子的文學影響,對諸子所為懷有濃厚的興趣,有意與之接觸,或師從受業(yè),或相交過往,融入他們的文學交游圈。特別如吳縣黃省曾、袁袠,山陰周祚,歙縣程誥,直隸永平衛(wèi)王珝等人,與諸子聯系尤為密切。嘉靖之初,黃、周二人因仰慕李夢陽,分別致書對方,愿稱弟子,受教于門下,成為當時吳、越兩地文士中與李夢陽接觸最為緊密者,人遂稱“南方之士,北學于空同者,越則天保(案,周祚字),吳則黃省曾也”注。程誥從游于李夢陽,交往也較密,多有酬和。嘉靖七年(1528),袁袠出使開封,慕名投書并拜訪李夢陽,與之相見甚歡,談宴累日夜,夢陽為賦《相逢行》贈之,詩其中稱“道同心乃冥,神投誼難乖。古人重良契,豈必聲影偕”注,敘寫了互相情趣之投合。而至于王珝,在嘉靖之初始得以時常過從康海、王九思等人,“談古今之誼,講當世之務”,又“興發(fā)則援筆賦詩”注,彼此談榷溝通頻繁,相處感情也比較融洽。
值得一提的是,特別在李夢陽的周圍,當時還聚集了多位身份較為特殊的商賈之友,如歙縣的鮑弼、鮑輔、鄭作、佘育等即是,他們均時在開封一帶從事經商活動。這些商者中間,有的嗜好文學且具有一定的素養(yǎng),共通的文學趣味成為李夢陽與之建立交往關系的某種基礎。像鄭作、佘育二人都工于詩,李夢陽曾為鄭作《方山子集》作序,其曰:“其為詩才敏興速,援筆輒成。人難之曰:‘汝詩能十乎?’鄭生輒十;‘汝能二十乎?’鄭生輒又十。然率易弗精也??胀用恳种唬骸痪蝗??!嵣思簇W了迹瑹捑渥C體,亦往往入格?!?span >注李夢陽也曾為佘育作《潛虬山人記》,其又曰:“山人(案,指佘育)商宋、梁時,猶學宋人詩。會李子客梁,謂之曰:‘宋無詩?!饺擞谑撬鞐壦味鴮W唐?!饺藝L以其詩視李子,李子曰:‘夫詩有七難:格古、調逸、氣舒、句渾、音圓、思沖、情以發(fā)之。七者備而后詩昌也,然非色弗神。宋人遺茲矣,故曰無詩?!?span >注表明他們與李夢陽之間不乏文學方面的切磋交流,二人特別在詩歌具體作法,包括取法目標的選擇上,曾分別得到過夢陽的親自指點,于其學古旨趣的有所染,這在無形之中也拉近了雙方間的距離。不以商者身份鄙視之,多少彰顯了李夢陽本人在交友上不茍隨流俗的獨特個性,而這些商賈來游,相對增加了李夢陽等人文學交游圈社會身份構成的多樣性,尤其是他們身上特有的商者世俗氣質,也給交游圈注入了某種新的文化活力。
在這時的諸子文學交游圈中,有兩位人物特別值得注意,即張治道和黃省曾。他們不僅與李夢陽、康海、王九思這些前七子核心成員的關系異常緊密,尤為李夢陽諸人所賞識,而且懷揣強烈的學古志向,在游從諸子和傳導其文學影響過程中,態(tài)度更為積極,同時也逐漸顯露其不俗的文學才華及在文壇一定的影響力,在某種意義上,成為此際接武諸子重要的后繼力量。
張治道,字孟獨,一字時徹,號太微。正德九年(1514)中進士,授長垣令。擢刑部主事,與部僚薛蕙、劉儲秀、胡侍并以詩名都下,號西翰林。夢其母病,乃上疏引疾歸,遂不復仕,一意讀書為文章。正德七年(1512)前后,他與康海結交注,自此“與康德涵、王敬夫遨游中南鄠杜間,唱和無虛日”注,“其遨游山水,討論文藝,未始一月無者”注,平日尤與康、王二子往來頻繁,交情契厚,猶如他后來在悼念王九思的《哭渼陂》詩中所追憶的:“詎憶一朝生死別,空懷前日往來頻。知音早歲情何厚,交契忘年意更真?!保ㄈ?span >注張氏于詩文力主學古,注重兼容并取,以詩歌為例,他在集中表達其詩學觀點的那篇《答友人論詩書》中自稱:“粗仿古人,妙契前代。年歲既久,篇簡成集。詞旨雖乖,精神備具。漢魏、六朝齊驅,李杜、初唐雜用。至于探《騷》、《雅》之源,求風人之旨,戶牖齊開,群體畢歸。中間間有出入前輩、自掣繩墨者,規(guī)矩雖離,方圓靡謬,比之古人,亦不多讓?!?span >注說明他既注意仿學古人,又講究“齊驅”、“雜用”,不限一途,不拘泥成規(guī),傾向于“精神”汲取,力求“妙契前代”。因為不但多得古作神韻,且在仿古的同時又能自成面目,所以其詩文深受康、王等人的認肯。如康海稱他“文同陸、賈,詩逼曹、劉”注。王九思評議其作品,以為其詩“宛然漢魏盛唐之音響也,然未嘗掇其句”,其文“宛然先秦兩漢之風氣也,然未嘗泥其故”,能夠“自為一家之言”,“所謂不煩繩削而自合者”注。所給予的評價不可謂不高,這應該也是他之所以能為康、王接納而與之交厚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在二子新識的交游中,張治道也是詩名最為顯著的一位,對此,王九思甚至稱“玉立修髯太微子,詩名新與李何齊”注,又云其“麗句可壓古曹劉,芳名不讓今何李”注。雖謂其與李、何并名,不免有過譽夸飾之嫌,但也表明張治道在當時的詩壇的確已樹立了一定的名聲。應當說,正是由于他和康、王等人建立起契密的交往關系,再加上對于學古的投入,以及業(yè)已形成的個人的文學影響,因而被賦予了擔當諸子后繼者的文學角色,康海在嘉靖十年(1531)序張治道詩集時,有如下之說:
明興百七十年,詩人之生亦已多矣,顧承沿元宋,精典每艱,忽易漢唐,超悟終鮮。惟李、何、王、邊洎徐迪功五六君子,蹶起于弘治之間,而詩道始有定向。繼而孟獨接武于正德之季,一時作者金石并奏,斯皇明有大雅矣。注
在康??磥恚扔稍姼瓒?,如果說,崛起于弘治年間的李、何等人始真正確立起詩道發(fā)展的方向,那么,作為繼起者的張治道當仁不讓地成了一位能“接武”諸子詩之定向的重要人物,序中蘊涵的傾重之意,自不待言。
黃省曾,字勉之,號五岳山人。嘉靖十年(1531)中鄉(xiāng)試,試進士不第,遂棄去。生平尤長于學,博覽詳聞,于經傳義疏、古今事變及典彝章物等多所究通。于王陽明講學越中時,曾執(zhí)贄為弟子。黃省曾自謂“念自總發(fā)以來,好窺覽古墳,竊希心于述作之途”,自從少時起,即對于古學懷有強烈的興趣與志向。出于內心的仰慕和有志于古的意向,嘉靖七年(1528),黃省曾主動致書李夢陽,并附示詩作請教,由此開始了他與李夢陽之間的個人交往。這篇旨在接通彼此聲氣的書信,能幫助我們從一個側面了解黃省曾對待李夢陽諸子的態(tài)度和他本人的文學志趣。一方面,他高調評述了李夢陽振起詩文復古的創(chuàng)辟之舉,及其古文詩歌之特長,信中稱對方,“凡正德以后,天下操觚之士,咸聞風翕然而新變,實乃先生倡興之力,回瀾障傾,何其雄也”,表示“獨見我公天授靈哲,大詠小作,擬情賦事,一切合轍,江西以后,逾妙而化”,“每于士紳家借錄諷詠,洋洋乎古賦《騷》、《選》,樂府、古詩漢魏,而覽眺諸篇,逼類康樂,近體、歌行,少陵、太白。古文奇氣俊度,跌蕩激昂,不異司馬子長,又間似秦漢名流”,又以為,“往匠可凌,后哲難繼,明興以來,一人而已”。除了向李夢陽倡興復古、影響天下操觚之士以至帶來文學“新變”的作為表達敬仰之意,肯定其磨習古典詩文之所得,也借機一明自己有意傾向學古之心跡,以及歸附對方之意向。同時他又指出,“不復古文,安復古道哉”,認為要恢復“古道”,重點就要從文章復古做起。并表示,“究討文章指歸,庶幾不虛皓首”,毅然以“復古文”乃至“復古道”作為個人平生的職志。另一方面,黃省曾又著重就作詩之道闡述自己的看法,正面與李夢陽交換意見。如以“詩歌之道,天動神解,本于情流,弗由人造”,來解釋詩以抒情的基本性質,直接觸及詩歌最為本質性的問題。同時指出,“古人構唱,直寫厥衷,如春蕙秋蓉,生色堪把,意態(tài)各暢,無事雕?!保忠詾?,“但世人莫察自然,咸遵剽假。古途雖踐,而此理未逮;藝英雖遍,而正軌未開;秀句雖多,而真機罕悟”注。其實質包含了兩層意味,一是申說詩歌學古的原由,根本道理在于,古人之作“直寫厥衷”,自然呈態(tài),符合詩歌本乎“情流”之道,當然也更獲得了一種典范意義;二是抉摘世人學古之失,認為其遵乎“剽假”之道,終究不明“自然”為尚之理,雖名為學古,實則誤入歧途,未上正軌。凡此均表明了他本人對于“詩歌之道”的一番自我思考。或許為黃省曾的用心、識見及能力所動,對這位主動求教從學的江南文友,李夢陽很是青睞,在回復省曾的《答黃子書》中,稱“尺牘千言,鑿鑿中的”,于其所思所作,以為“何奧弗探,何明弗則,機觸而天動,才運而飆發(fā),思出而泉涌,固所謂萬人之敵也”注,所許甚重,接受了對方納交的意愿。既而又為作《懷五岳山人黃勉之》詩,中稱“吳下元多士,黃生更妙才”,“系自汝南出,文從西漢來”注,則不但重其文才,又許其所撰多能循乎古法,愈見器重之意。其后二人一直詩書往還,互致音訊,彼此間的認知也在聯絡溝通之中逐漸加深。嘉靖八年(1529)夏,李夢陽因病南下,就醫(yī)京口,走使邀黃省曾晤面,二人借會面之機曾一起論文賦詩,不忘切磋。出于對省曾的賞識和信任,還在嘉靖七年(1528)冬,李夢陽將自己的詩文全集通過其友程誥交付對方刻之,并以序文相托。黃省曾則盡心為之刊刻,嘉靖九年(1530),作文序之,其云:
由是代方享弊,樹獨幟于旌墟;士舉安凡,振孤轅于廣陌。雖和之者自萃珪璋之儔,而訕之者頗繁參商之輩,物忌勢危,終于擯落;然先生風節(jié)凝持,卓立不懼。卒能浣學囿之污沿,新彤管之瑣習;起末家之頹散,復周漢之雅麗。彬彬乎天下學士大夫莫不趨風而宗之?!d論先生之撰,蔚雄閎衍,無體格之弗統(tǒng);酌稟圓融,何高深之弗臻。矩之音氣,何密弗研;獲其神精,何奧弗范?!\游藝之巨工,而摛翰之鴻匠也。注
不但大力標榜李夢陽復古首創(chuàng)之功,許肯其獨樹一幟又“卓立不懼”的勇氣及所發(fā)揮的振頹去弊的革新作用,而且名之以“巨工”、“鴻匠”,推置于獨步壇的尊尚之位。如此,豈止是表達對李夢陽的敬崇之意,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也是序者自覺站在了李、何諸子的文學立場上,有意識地為之鼓吹張揚,用心傳導他們的文學風范。
上述特別像張治道、黃省曾這樣主要活躍在正德、嘉靖之際的后起之秀,深為李、何諸子復古風氣所染,加入他們的交游圈,參與文學活動,并深受器重和信任,固然表明了七子集團本身所具有的一種相當的容納力與影響力。同時,反過來說,如張、黃諸人是時皈向李夢陽等前七子,虔心步武其跡,以振興復古相擔當,對于充實七子集團的文學實力,進一步拓辟其后續(xù)的發(fā)展路徑,維持其在時下文壇的影響勢頭,顯然有著不可忽略的意義。
注 《明詩紀事》丁簽卷一《李夢陽》,清光緒至宣統(tǒng)刻本。
注 《對山集》卷十,明嘉靖刻本。
注 《空同先生集》卷五十八。
注 《南京刑部尚書顧公璘傳》,《國朝獻征錄》卷四十八,第二冊,第2039頁。
注 《列朝詩集小傳》丙集《顧尚書璘》,上冊,第339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注 以上見《大復集》卷八。
注 《九子詠·王職方錦夫》,《空同先生集》卷十二。
注 《大復集》卷八。
注 王九思《妻贈孺人趙氏繼室封孺人張氏合葬墓志銘》云:“歸之明年辛酉,予考績三載,孺人得受敕封云?!保ā稖勞榧肪硎?,明嘉靖刻本。)此處辛酉為弘治十四年,逆計三年,知其于十二年授檢討之職。又王九思《渼陂集序》云:“予始為翰林時,詩學靡麗,文體萎弱。其后德涵、獻吉導予易其習焉?!保ㄍ蠒硎祝堉蔚馈稖勞橄壬m(xù)集序》:“余聞先生在翰林時,以文名稱。……蓋是時先生為檢討也。無何崆峒、對山、大復諸先生相繼至都下,厭一時為文之弊,又相與講訂考論……”(《渼陂續(xù)集》卷首)康、何二人中弘治十五年進士,則九思與諸人切磋講論而加盟其中,似當在該年前后。
注 張治道《翰林院修撰對山康先生狀》:“孝宗時……是時李西涯為中臺,以文衡自任,而一時為文者皆出其門,每一詩文出,罔不模效竊仿,以為前無古人。先生獨不之仿,乃與鄠杜王敬夫、北郡李獻吉、信陽何仲默、吳下徐昌穀為文社,討論文藝,誦說先王?!保ā短⒑蠹肪硭模骷尉缚瘫?。)康海于弘治十六年九月因母思鄉(xiāng)告歸,至正德元年春始返京師(參見韓結根《康海年譜》,第68頁至69頁,第72頁至73頁,第83頁,復旦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則上康海行狀所言諸子之為文社當屬弘治十六年或前事,徐禎卿入社即在其十五年會試京師之際。
注 《空同先生集》卷五十五。
注 《封宜人亡妻左氏墓志銘》,《空同先生集》卷四十三。
注 《凌溪朱先生墓碑》,朱應登《凌溪先生集》卷十八附錄。
注 《口占五絕句》其三,《凌溪先生集》卷十。
注 黃君坦校點《靜志居詩話》卷十《朱應登》,上冊,第268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90年版。
注 《章氏園留別李戶部夢陽、劉戶部麟、邊太?!?,《凌溪先生集》卷五。
注 徐禎卿《與朱君升之敘別》,《凌溪先生集》卷十八附錄。
注 《靜志居詩話》卷十《戴冠》,上冊,第275頁。
注 《九子詠·戴進士仲鹖》,《空同先生集》卷十二。
注 《山東按察司提學副使戴君冠墓志銘》,《國朝獻征錄》卷九十五,第四冊,第4168頁。
注 鄧原岳《鄭繼之先生傳》,《西樓全集》卷十四,明崇禎刻本。
注 《鄭少谷先生全集》卷一,清道光刻本。
注 《大復集》卷十三。
注 鄭善夫《與可墨竹卷跋》,《鄭少谷先生全集》卷十六。
注 邱齊云《少谷先生集序》,《鄭少谷先生全集》附錄卷二十三。
注 《洹詞》卷六。
注 《江西按察司副使空同李君墓志銘》,《洹詞》卷六。
注 參見范志新《徐禎卿年譜簡編》,《徐禎卿全集編年校注》附錄八,第969頁,人民文學出版社2009年版。
注 《送徐昌穀湖南纂修》,《儼山續(xù)集》卷一,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
注 《空同先生集》卷九。
注 陸深《詩話》,《儼山集》卷二十五。
注 《大復集》卷十三。
注 《中州人物考》卷一《理學》,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
注 錢穀《吳都文粹續(xù)集》卷五十六《詩文集序》,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
注 《空同先生集》卷十八。
注 《空同先生集》卷三十一。
注 李夢陽《故人殷進士特使自壽張來兼致懷作,仆離群遠遁,頗有游陟之志,酬美訂約,遂有此寄》,《空同先生集》卷二十二。
注 《大復集》卷十三。
注 《大復集》卷二十六。
注 《殷近夫墓志銘》,《洹詞》卷三。
注 嚴嵩《南京大理寺卿孟公墓志銘》,《鈐山堂集》卷二十九,《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明嘉靖刻本,齊魯書社1997年版。
注 《九子詠·孟行人望之》,《空同先生集》卷十二。
注 何景明《贈望之四首》一,《大復集》卷十。
注 杜柟《刻孟有涯集序》,《孟有涯集》卷首,《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影印明嘉靖刻本,齊魯書社1997年版。
注 朱安《李空同先生年表》,《空同子集》附錄,明萬歷刻本。
注 《與彭濟物》,《對山集》卷九。
注 王九思《明翰林院修撰儒林郎康公神道之碑》,《渼陂續(xù)集》卷中。
注 《復文溫州書》,《徐禎卿全集編年校注》卷五,第665頁。
注 鄧原岳《鄭繼之先生傳》,《西樓全集》卷十四。
注 顧璘《凌溪朱先生墓碑》,《凌溪先生集》卷十八附錄。
注 崔銑《江西按察司副使空同李君墓志銘》,《洹詞》卷六。
注 《酬秦子以曩與杭子并舟別詩見示,余覽詞悲離滄然嬰心,匪惟人事乖迕,信手二十二韻,無論工拙,并寄杭子》,《空同先生集》卷十四。
注 陸深《詩話》,《儼山集》卷二十五。
注 《海叟集序》,《海叟集》卷首,裘杼樓抄本。
注 《海叟集序》,《大復集》卷三十二。
注 《渼陂集》卷四。
注 《大復集序》,《大復集》卷首。
注 《江西按察司副使空同李君墓志銘》,《洹詞》卷六。
注 《中順大夫陜西按察司提學副使何君墓志銘》,《孟有涯集》卷十七。
注 《皇明資政大夫南京戶部尚書邊公神道碑銘》,《邊華泉集》卷末,影印明嘉靖刻本,臺灣偉文圖書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版。
注 《空同先生集》卷十。
注 《大復集》卷十三。
注 《何仲默集序》,《對山集》卷十三。
注 張治道《再和渼陂見寄四首韻》,《嘉靖集》卷四,明嘉靖刻本。
注 《渼陂集》卷首。
注 張治道《對山先生集序》,《對山集》卷首。
注 《明翰林院修撰儒林郎康公神道之碑》,《渼陂續(xù)集》卷中。
注 《對山先生墓志銘》,《溪田文集搜遺續(xù)補遺》,明萬歷刻本。
注 《翰林院修撰對山康先生狀》,《太微后集》卷四。
注 《渼陂續(xù)集》卷首。
注 《渼陂集》卷二。
注 焦竑著、顧思點?!队裉脜舱Z》卷六《師友》,第195頁,中華書局1981年版。
注 靳貴《懷麓堂文集后序》,《戒庵文集》卷六。
注 《渼陂集》卷六。
注 石珤《熊峰先生集》卷首,清康熙刻本。
注 《翰林院修撰對山康先生狀》,《太微后集》卷四。
注 如陸深《跋邵二泉西涯哀詞》:“往歲丙子秋,深起告北來,舟次廣川,適聞文正之訃,亦有一詩哭之曰:‘細推天運幾生賢,又是山川五百年。廊廟江湖今復少,文章功業(yè)古難全。重來東觀嗟何及,再過西涯定惘然。白發(fā)門生傷往事,每看憂國淚雙漣?!缮甓拢顕L與修撰何粹夫瑭、檢討盛希道端明,謁文正公于私第。議及國事,公手揮雙淚,意甚悲愴,落句蓋紀實也。”(《儼山集》卷八十八)
注 見李東陽《大明周府封邱王教授贈承德郎戶部主事李君墓表》,《李東陽集》,第三卷,第230頁至231頁。
注 《少傅西涯相公六十壽詩三十八韻》,《空同先生集》卷二十八。
注 《大復集》卷三十。
注 《壽西涯相公》,《大復集》卷二十六。
注 《明史》卷一百八十一《李東陽傳》,第十六冊,第4822頁。
注 《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七十集部《懷麓堂集》提要,下冊,第1490頁。
注 《明史》卷一百八十一《李東陽傳》,第十六冊,第4823頁。
注 《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七十集部《懷麓堂集》提要,下冊,第1490頁。
注 《明史》卷七十一《選舉三》,第六冊,第1721頁。
注 《明史》卷十六《武宗本紀》,第二冊,第213頁。
注 《明史》卷一百八十一《劉健傳》,第十六冊,第4814頁至4815頁。
注 《明史》卷三百四《劉瑾傳》,第二十六冊,第7788頁至7789頁。
注 《明史》卷一百八十一《劉忠傳》,第十六冊,第4828頁。
注 邊貢《湖廣右參議懲軒張夫子合葬墓志銘》,《華泉集》卷十二,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
注 《明史》卷一百八十九《羅僑傳》,第十六冊,第5013頁。
注 《明史》卷一百八十六《韓文傳》,第十六冊,第4915頁。
注 《明史》卷一百八十一《劉健傳》,第十六冊,第4817頁。
注 孟洋《中順大夫陜西按察司提學副使何君墓志銘》,《孟有涯集》卷十七。
注 《上許太宰書》,《大復集》卷三十二,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
注 孟洋《中順大夫陜西按察司提學副使何君墓志銘》,《孟有涯集》卷十七。
注 《明史》卷一百九十四《王廷相傳》,第十七冊,第5154頁。
注 李夢陽《左舜欽墓志銘》:“前余罹首禍黜還,尋被鉤織,械系北行。厥勢雷轟山崩,人人自保竄匿,若將及之。舜欽獨力疾從?!w是時瑾權威熾矣,顧頗獨禮修撰康海,敬之。于是舜欽為書上康子,累數十百言,其大要有四:言瑾持天下衡,必不以私怨殺人,一;又為天下惜才,必不忍殺李子,二;又康子必匡瑾以古大臣之業(yè),三;又康、李義交也,即為之死諍不為過,四??底訛閿咳葜x焉?!保ā犊胀壬肪硭氖?/p>
注 王九思《妻贈孺人趙氏繼室封孺人張氏合葬墓志銘》,《渼陂集》卷十五。
注 《洹詞》卷三。
注 《空同先生集》卷五十八。
注 《明史》卷十六《武宗本紀》,第二冊,第201頁。
注 《對山集》卷十二。
注 孟洋《中順大夫陜西按察司提學副使何君墓志銘》,《孟有涯集》卷十七。
注 《大復集》卷十三。
注 據林《明南京吏部驗封司郎中鄭少谷先生墓碑》(《鄭少谷先生全集》卷首),鄭善夫生成化二十一年,至正德九年年三十。
注 《少谷子行》:“只今妙年始三十,辭官讀書志何逸?!保ā洞髲图肪硎?/p>
注 崔銑《按察副使水南田君墓志銘》,《洹詞》卷十。
注 《大復集》卷十三。
注 汪森《粵西叢載》卷六《戴欽》,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
注 分別見《大復集》卷十、卷十九、卷二十、卷二十一、卷二十七。
注 張鹵《少保王肅敏公傳》,《王氏家藏集》卷首,明嘉靖刻本。
注 《列朝詩集小傳》丙集《薛郎中蕙》,上冊,第324頁。
注 《遣興十首》六,《內臺集》卷二,明嘉靖刻本。
注 《大復集》卷十。
注 分別見《大復集》卷二十、卷二十六。
注 李濂《送陳國仁序》,《嵩渚文集》卷六十六。
注 張時徹《嵩渚文集序》,《嵩渚文集》卷首。
注 李濂《未第稿序》,《嵩渚文集》卷五十七。
注 《嵩渚文集》卷五十五。
注 李夢陽《朝正倡和詩跋》,《空同先生集》卷五十八。
注 李濂《河風序》,《嵩渚文集》卷五十五。
注 李夢陽《朝正倡和詩跋》,《空同先生集》卷五十八。
注 《大復集》卷十三。
注 《明史》卷二百八十六《李夢陽傳》,第二十四冊,第7347頁。
注 《懷李獻吉二首》其二,《大復集》卷十六。
注 詩見《空同先生集》卷二十四。
注 《空同先生集》卷九。
注 《徐迪功集序》,《空同先生集》卷五十一。
注 如《乙亥元日柬臺省何、邊二使君,邊病臥久》、《乙亥元夕憶舊柬邊子臥病不會》,《空同先生集》卷三十三。
注 《列朝詩集小傳》丙集《王壽州九思》,上冊,第314頁至315頁。
注 《于滸西別業(yè)同承裕升之作》,《對山集》卷一。
注 何景明《學約古文序》,《大復集》卷三十二。
注 《陜西通志》何景明傳記,《大復集》卷末附,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注 康海《何仲默集序》,《對山集》卷十三。
注 關于李、何之爭發(fā)生的時間,簡錦松《從李夢陽詩集檢驗其復古思想之真實義》一文以為應在正德十年七月中旬以后至正德十一年之間,其主要依據是李夢陽《再與何氏書》提及何景明月蝕詩“妖遮赤道行”句(該詩即五律《六月望月食》,見《大復集》卷二十二),詩為何氏在京時作,遍查其在京的各個年份,只有一次月食時間恰為六月望日,又查Canon of Solar and Lunar Eclipses,by Oppolzer(奧泊爾子《日食月食表》),知此次月食時間在西歷1515年七月二十五日,農歷正德十年(1515)六月十五日,時李、何二人一在大梁,一在京師,若以詩篇傳播時間計算,則李夢陽見到此詩并作評論的時間不會早于七月中旬(見王璦玲主編《明清文學與思想中之主體意識與社會·文學篇(上)》,第97頁至99頁,臺灣中研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04年版)。簡文推斷大致可信,惟李夢陽《再與何氏書》作于其《駁何氏論文書》和何景明《與李空同論詩書》后,如是李、何之爭或在正德十年七月之前已發(fā)生,然當距離夢陽作《再與何氏書》時間不遠,故定在正德十年或稍后似更為恰切。
注 《駁何氏論文書》,《空同先生集》卷六十一。
注 《再與何氏書》,《空同先生集》卷六十一。
注 《與李空同論詩書》,《大復集》卷三十。
注 《空同先生集》卷六十一。
注 《駁何氏論文書》,《空同先生集》卷六十一
注 《與李空同論詩書》,《大復集》卷三十。
注 《樊懋昭墓志銘》,《大復集》卷三十五。
注 《與康對山論詩書》,《樊氏集》卷九,明嘉靖刻本。
注 《樊子少南詩集序》,《對山集》卷十三。
注 《列朝詩集小傳》丙集《周給事祚》,上冊,第320頁。
注 《相逢行贈袁永之》,《空同先生集》卷二十二。
注 張治道《少陵別業(yè)記》,《嘉靖集》卷七。
注 《方山子集序》,《空同先生集》卷五十。
注 《空同先生集》卷四十七。
注 張治道《祭對山文》云:“維嘉靖二十年歲次辛丑……余與先生交三十年矣?!保ā短⒑蠹肪硭模﹦t其交康海當在是年前后。參見韓結根《康海年譜》,第125頁。
注 《列朝詩集小傳》丙集《張主事治道》,上冊,第318頁。
注 張治道《對山先生集序》,《太微后集》卷四。
注 《嘉靖集》卷五。
注 《太微后集》卷三。
注 張治道《祭對山文》,《太微后集》卷四。
注 《刻太微后集序》,《渼陂續(xù)集》卷下。
注 《漫興十首》七,《渼陂集》卷六。
注 《閱張?zhí)㈣嚢自娪懈兴鞛殚L歌》,《渼陂續(xù)集》卷上。
注 《太微山人張孟獨詩集序》,《對山集》卷十四。
注 《寄北郡憲副李公夢陽書》,《五岳山人集》卷三十,明嘉靖刻本。
注 《空同先生集》卷六十一。
注 《空同先生集》卷二十六。
注 《空同先生文集序》,《空同先生集》卷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