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981年11月,我來到羊城中山大學中文系任教。1985年,我去北京大學攻讀博士。導師是吳組緗先生。讀博期間,得到劉逸生先生的盛情邀請,參加了《小說軒》的寫作?!缎≌f軒》是漫說中國古典小說的一套叢書,由劉逸生先生主編,分期分批地陸續(xù)出版。劉先生先后給我的任務是完成兩本書的寫作。一本是《浮世畫廊——儒林外史的人間》,另一本便是《公案小說漫話》。
對于寫作的體例,劉逸生先生并沒有提出太多的要求,他給了我最大的自由。于是,我也就根據(jù)自己的興之所至選擇了非常自由的風格,誰知后來竟成為我小說鑒賞的穩(wěn)定的風格。其中的得失,我至今沒有去多想。
我從小喜歡看偵探小說。那時能夠看到的都是前蘇聯(lián)的偵探小說,譬如《前線附近的車站》《西伯利亞狼》《民警少?!贰都t色保險箱》等,看得興趣盎然。至于西方的偵探小說,是改革開放以后讀到的。因為這個原因,我對古代的公案小說也很感興趣。當然,我很快就發(fā)現(xiàn),古代的公案小說與現(xiàn)代的偵探小說有很大的不同。偵探小說的懸念在破案上,在邏輯的推理上;而古代的公案小說是圍繞人物的悲歡離合來展開。它與現(xiàn)代的法制文學的內(nèi)涵比較接近。通過公案小說的描寫,我看到了古人的法制觀念,以及傳統(tǒng)文化的方方面面,這就對我固有的認知提出了尖銳的挑戰(zhàn)。我讀了一些有關(guān)古代法制的研究著作,可以說是惡補。惡補的效果如何,我自己也沒有底。
《小說軒》出版以后,深受歡迎。于是,又先后再版。
不久前,北京領(lǐng)讀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的康瑞鋒先生與我聯(lián)系,說他們準備再版《小說軒》中的一些作品,我想,這是很好的事情。
由此30年前的少作,想起已故的劉逸生先生的博學和風趣,想起他的公子劉思翰先生,想起為劉逸生先生傳達邀請的周錫馥先生(也是當時的同事,聽說現(xiàn)在香港大學任教),他們的音容笑貌,我雖然已經(jīng)記得不是很清晰,但那份舊情,卻依然難以忘懷。
2019年4月張國風于北京西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