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惑的十年
從1958年起到1959年所掀起的“大躍進”、人民公社和“總路線”運動,這在當時叫做“三面紅旗”,到1959年底破產(chǎn)了。一場災難降臨到中國大陸,據(jù)說餓死了不少人,這些不去說它。由于災難,意識形態(tài)稍有放松,因此召開了關于孔子、老子、莊子的討論會,這些討論會我都參加并寫了文章,收入當時編的《老子哲學討論集》(中華書局,1959年12月)、《孔子討論文集》(山東人民出版社,1961年3月)、《莊子哲學討論集》(中華書局,1962年8月)。這期間,我因為要講授“中國哲學史”,還寫了有關墨子、王弼、郭象、朱熹等的文章。所有這些文章都是在馬克思主義的教條主義的指導下寫的。其中只有一篇,我提出一個與當時流行的觀點不同的觀點;當然現(xiàn)在我的這個觀點也是站不住腳的。當時照馬克思主義的教條主義看,唯物主義是進步的,唯心主義是反動的。而我在《老子思想的階級本質》一文中提出:老子哲學反映著沒落奴隸主的要求,但是他的哲學是唯物主義的。我所以敢如此說,也是我從普列漢諾夫的《論一元歷史觀之發(fā)展》和梅林的《論歷史唯物主義》中找到了根據(jù)。不難看出,我們的所謂“學術研究”是多么的教條式了。
1962年,毛澤東又提出“以階級斗爭為綱”的觀點,同時又開展了反對“蘇聯(lián)修正主義”的斗爭。實際上,從1957年起我們就在批評蘇聯(lián)的當權者,這主要是由赫魯曉夫批判斯大林的“秘密報告”引起的。但那時還不大公開。到1962年就完全公開化了,因此在國內(nèi)提出“反修防修”。我當時無疑仍是毛澤東思想的擁護者,曾和幾位同行一起寫文章批評我們認為那些不符合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我們一共四個人,就起了一個共同的筆名叫“司馬文”,就是“四個馬克思主義的文章”的意思。當時在報刊上常發(fā)表文章的還有“撒仁興”,取“三人行”之諧音,他們是由關鋒、吳傳啟、林聿時三人組成的寫作集體。當時在中國哲學史的范圍內(nèi)展開討論,但實際上是批判所謂“資產(chǎn)階級學術觀點”。我們與之“討論”的主要對象是馮友蘭先生。在1957年后,馮友蘭提出的“抽象繼承法”受到了批評,到1962年馮友蘭又提出了“普遍性形式”問題,以論證有超出階級的道德原則可以繼承?!俺橄罄^承法”認為:對哲學命題的具體意義,我們無法繼承;但其抽象意義,則可以繼承。例如,孔子的“仁”是“愛人”的意義,所愛的“人”是有具體含義的,這無法繼承;但我們把孔子的“人”的內(nèi)容抽空,那么“人”就只有其一般的或抽象的意思(即人之所以為人者),那么這個“仁”的“愛人”的意義就可以繼承了。關于“普遍性形式”問題,是馮友蘭從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中找出的論證“道德可以繼承”的根據(jù)。在這里我先把馮友蘭引用的一段文字錄下:
每一個企圖代替舊統(tǒng)治階級的地位的新階級,就是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說成是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講,就是賦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們描繪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義的思想。進行革命的階級,僅就它對抗另一個階級這一點來說,從一開始就不是作為一個階級,而是作為全社會的代表出現(xiàn)的;它儼然以社會全體群眾的姿態(tài)反對唯一的統(tǒng)治階級——封建專制統(tǒng)治階級。它之所以能這樣做,是因為它的利益在開始時的確基于一切非統(tǒng)治階級的共同利益還有更多的聯(lián)系,在當時存在的那些關系的壓力下還不能夠發(fā)展為特殊階級的特殊利益。
馮友蘭認為,既然存在著不同階級之間的“共同利益”,那么就有某些超于階級的思想,也就是說有“超階級的思想”,而“超階級的思想”就是“沒有階級性的思想”。從這兒,馮友蘭又提出沒有階級性的普遍性形式的思想是可以繼承的。馮友蘭的這一思想,顯然和毛澤東提出的“以階級斗爭為綱”不相符合,必然要受到批評。我們“司馬文”也參加到一個批評馮友蘭的行列之中。在上面我引用的那段話中有一條馬克思的邊注:“普遍性符合于:(1)與等級contra(相對)的階級;(2)競爭世界交往等等;(3)統(tǒng)治階級的人數(shù)眾多;(4)共同利益的幻想,起初這種幻想是真實的;(5)思想家的自我欺騙和分工?!蔽覀儎t抓住這條邊注,認為“共同利益”只是思想家自我欺騙的幻想,而在起初某些思想家真誠地認為是如此的,因此實際上并沒有什么超階級的“共同利益”,“普遍性形式”的思想無非是“思想家的自我欺騙”。
從1962年到1964年所謂的“學術討論”大概情況都是如此。由于我們的討論都要引經(jīng)據(jù)典,因此這一時期我又讀了一些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我想,我讀的馬克思主義的著作算是不少的。而且我讀書比較認真,對搞不清的地方常常要找其他書來參考,所以就對馬克思主義的了解來說,我大概可以算比較有“知識”的了。
1966年,在中國大陸發(fā)生了“文化大革命”,先是由于我反對聶元梓而被打成“黑幫”,后來在1971年因為我有點馬克思主義的知識,又讓我做哲學系的教改組的負責人。所謂“教改組”就是改革教學的組織。當時北京大學開始招收工農(nóng)兵入學,起初只是學習毛澤東的“老三篇”、“語錄”之類,我對此也有些看法,覺得這樣學不大系統(tǒng),因此組織了幾個教員根據(jù)列寧的《唯物主義與經(jīng)驗批判主義》編了一份“馬克思主義認識論提綱”,后來我又組織了幾個教員編了上下兩冊《中國哲學史》,“文化大革命”后由中華書局出版的北大哲學系編的《中國哲學史》就是根據(jù)我主持編寫的那兩本稍加修改的。這期間,我還主張學生應學點邏輯學。沒想到,1973年夏秋又刮起了一場“反對右傾回潮”的風,看看我又要受到批判。正在這個時候,毛澤東指示北京大學找一些教員參加到清華大學編寫的《林彪與孔孟之道》工作中去。于是北京大學的工軍宣隊的領導就把一些對“孔孟之道”比較熟悉的教員都調到北大、清華兩?!按笈薪M”中。從我當時的思想狀況說,我是很愿意到這個“大批判組”中去的,因為這樣可以免去遭受批判。而且,那時我對毛澤東是完全相信,認為他一切都是對的;如果我有什么思想和毛澤東思想不一致,那一定是我錯了,總要想方設法使自己的思想跟上毛澤東思想。到1975年底,我才開始懷疑毛澤東這樣做是否有問題,1976年9月,毛澤東突然去世,當時我馬上產(chǎn)生了一個思想:今后我們究竟聽誰的?并且對“大批判組”的一些成員說了我所產(chǎn)生的思想困境。不久,“四人幫”倒臺,我們這些“大批判組”成員也就被隔離審查了,到1978年才把我們“解放”了。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可以說我?guī)缀鯖]有讀什么書,所讀的就是毛澤東的著作,其他馬克思主義的著作也很少讀。作為一個教書的知識分子來說,十年沒有讀什么書,不能不說是十分可惜的,而且這本來應是我生命中最能有創(chuàng)造力的十年,它正是我將進入“不惑”的十年。而這十年恰恰是我被迷惑的十年。
馬克思主義作為一種學說,是可以研究而且應該研究的,我今后仍然會把馬克思主義作為眾多的學說的一種來加以研究,討論它的得與失,因此它對我說是“非無”;但馬克思主義作為一種意識形態(tài),作為一種永恒的絕對真理的教條,那我將不接受它,因為它必將窒息人們的思想,因此它對我說是“非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