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著名發(fā)生學家俾索夫(Bischof,1842)否認精蟲有受精的作用,他相信精液中只有液體的部分能滲透到卵里去,使卵受精。
雷拉蒙(Lallemand,1841)用很確定的語句,表示精蟲為有生命的物質。至于精液中之“液體絕乎沒有生命,也不能予未來的胎體以有定的形狀和活躍的生命。受精就是父母兩種生活物質的混合;混合的結果,構成胎體”參考:Sur les zoospermes(Annales des Sciences naturelles,1841)。。
這一類的歷史是說不完的。19世紀上半期歐洲科學界的趨勢,顯然已經拋開單方面的惟精說或惟卵說的論調,而漸漸向到精卵合作的路上邁進;下文示明這種傾向,自從得了細胞理論的相助,益加顯其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