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力田主編:《古希臘哲學》,617頁,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
最主要的激情可分為四類:痛苦、恐懼、欲求、快樂。然而,也的確如海德格爾所指出的,從亞里士多德以來,對一般情緒的原則性的存在論闡釋幾乎未取得任何值得稱道的進步,即未能深入揭示情緒的存在論性質(zhì)和意義。
而從現(xiàn)代西方早期人學所思考的問題可以看到,尼采的哲學突出的是強力意志,把強力意志規(guī)定為人的本質(zhì),而生命哲學的狄爾泰則強調(diào)生命的需要及其實現(xiàn)、生命精神的客觀化,他們都還未把情緒放在突出的地位,海德格爾在現(xiàn)代第一次深入揭示了情緒并把情緒看做是人的一個源始的生存環(huán)節(jié)或組建此在的一種源始方式,這是他前期人學思想的一個獨特性所在。
撇開這些不談,在我們看來,從海德格爾整個思想的發(fā)展來看更加重要的是,情緒極其突出地展現(xiàn)了此在生存的社會歷史制約性:此在存在著,且不得不存在。此在總是處于被拋狀態(tài)之中。它委托給了這個此,它必須存在,并且,它必須在它所遇到的社會歷史條件下存在。這既不是它隨便能夠選擇的,也不是它隨便能夠改變的。同時,此在的情緒開展出它“在世界中存在”的整體,也就意味著此在所存在于其中的“社會歷史”的世界又是整體的世界,此在必然受這個整體的制約。另外,在現(xiàn)身情態(tài)中,向此在來照面的存在者對此在的牽連性,它們對此在的有用、無用、阻礙、威脅等等,雖然都是此在生存的可能性,但同時表明了社會周圍環(huán)境對此在的必然制約性。
領會或領悟是此在的又一基本生存論環(huán)節(jié),它與此在的現(xiàn)身情態(tài)不可分割,但對組建此在有著不同于情緒所具有的意義。
首先,就領會與情緒的關(guān)系來說,一方面,現(xiàn)身情緒向來有其領會,即使在現(xiàn)身情緒抑制著領會時也是如此;另一方面,領會又總是帶有情緒的領會,它也不可能離開現(xiàn)身情緒而存在。
其次,領會是此在存在的另一種基本樣式。它表明了此在的這樣一種能在:它本身的存在開展著隨它本身一道存在的“何所在”。此在作為“為……之故”而存在的存在者,即是有所領會的存在者,它對這樣去存在或那樣去存在總是有所領會。此在知道它于何處隨它本身一道存在,即隨它的能在一道存在。只是因為此在能夠領會,它才能夠迷失自己和認錯自己。
第三,領會同樣始終關(guān)涉到此在“在世界之中”的整個基本狀態(tài)。此在作為能在向來是在世界之中能在。因為領會本身就具有“籌劃”(Entwurf)這種生存論結(jié)構(gòu),“只要此在存在著,它就籌劃著”
(德)馬丁·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中譯本,177頁,1987;德文本,145頁。
由此,領會總是突入諸種可能性之中。領會不僅把此在之在向著使此在的當下世界成為世界的意蘊加以籌劃(即此在從它的世界方面來領會自身),而且把此在之在向著此在的“為何之故”加以籌劃(即此在通過領會去選擇自己生存的可能性)。也就是說,領會在對“世界”的籌劃中,此在的“在之中”也一同被籌劃了。領會不僅把世界作為可能的意蘊來展開,而且把世內(nèi)存在者的開放作為此在的可能性來開放,使形形色色的事物的統(tǒng)一即自然,只是根據(jù)領會的可能性才是可揭示的。因此領會的籌劃性質(zhì)實際地組建著此在的在世。
海德格爾明確提出,領會不是一般人們所說的認識,而是比認識更加源始的現(xiàn)象。領會比直觀和思維更優(yōu)先。“直觀和思維是領會的兩種遠離源頭的衍生物。連現(xiàn)象學的本質(zhì)直觀也植根于領會?!?/p>
(德)馬丁·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中譯本,180頁,1987;德文本,147頁。
領會“不是一種由認識得出的知識,而是一種源始生存論上的存在方式,唯有這種源始地有所領會的存在方式才使認識與識知成為可能”
(德)馬丁·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中譯本,152頁,1987;德文本,123~1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