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素來不贊成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孔氏”的主張。清代教育宗旨有“尊孔”一款,已于民元在教育部宣布教育方針時說他不合用了。到北大后,凡是主張文學革命的人,沒有不同時主張思想自由的;因而為外間守舊者所反對。適有趙體孟君以編印明遺老劉應秋先生遺集,貽我一函,屬約梁任公、章太炎、林琴南諸君品題;我為分別發(fā)函后,林君復函,列舉彼對于北大懷疑諸點。我復一函,與他辯。這兩函頗可窺見那時候兩種不同的見解。
這兩函雖僅為文化一方面之攻擊與辯護,然北大已成為眾矢之的,是無可疑了。越四十余日,而有五四運動。我對于學生運動,素有一種成見,以為學生在學校里面,應以求學為最大目的,不應有何等政治的組織。其有年在二十歲以上,對于政治有特殊興趣者,可以個人資格參加政治團體,不必牽涉學校。所以民國七年夏間,北京各校學生,曾為外交問題,結隊游行,向總統(tǒng)府請愿;當北大學生出發(fā)時,我曾力阻他們,他們一定要參與;我因此引咎辭職,經(jīng)慰留而罷。到八年五月四日,學生又有不簽字于巴黎和約與罷免親日派曹、陸、章的主張,仍以結隊游行為表示,我也就不去阻止他們了。他們因憤激的緣故,遂有焚曹汝霖住宅及攢毆章宗祥的事,學生被警廳逮捕者數(shù)十人,各校皆有,而北大學生居多數(shù)。我與各專門學校的校長向警廳力保,始釋放。但被拘的雖已保釋,而學生尚抱再接再厲的決心,政府亦且持不做不休的態(tài)度。都中宣傳政府將明令免我職而以馬其昶君任北大校長,我恐若因此增加學生對于政府的糾紛,我個人日將有運動學生保持地位的嫌疑,不可以不速去。乃一面呈政府,引咎辭職,一面秘密出京。時為五月九日。
那時候學生仍每日分隊出去演講,政府逐隊逮捕,因人數(shù)太多,就把學生都監(jiān)禁在北大第三院。北京學生受了這樣大的壓迫,于是引起全國學生的罷課,而且引起各大都會工商界的同情與公憤,將以罷工罷市為同樣之要求。政府知勢不可侮,乃釋放被逮諸生,決定不簽和約,罷免曹、陸、章,于是五四運動之目的完全達到了。
五四運動之目的既達,北京各校的秩序均恢復,獨北大因校長辭職問題,又起了多少糾紛。政府曾一度任命胡次珊君繼任,而為學生所反對,不能到校;各方面都要我復職。我離校時本預定決不回去;不但為校務的困難,實因校務以外,常常有許多不相干的纏繞,度一種勞而無功的生活,所以啟事上有“殺君馬者道旁兒;民亦勞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等語。但是隔了幾個月,校中的糾紛,仍在非我回校不能解決的狀態(tài)中,我不得已,乃允回校?;匦R郧?,先發(fā)表一文,告北京大學學生及全國學生聯(lián)合會,告以學生救國,重在專研學術,不可常為救國運動而犧牲。到校后,在全體學生歡迎會演說,說明德國大學學長、校長均每年一換,由教授會公舉;校長且由神學、醫(yī)學、法學、哲學四科之教授輪值;從來生過糾紛,完全是教授治校的成績。北大此后亦當組成健全的教授會,使學校決不因校長一人的去留而起恐慌。
那時候蔣夢麟君已允來北大共事,請他通盤計劃,設立教務、總務兩處,及聘任財務等委員會,均以教授為委員。請蔣君任總務長,而顧孟余君任教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