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民主黨候選人阿德萊?25史蒂文森與共和黨候選人德懷特?艾森豪威爾參與大選,一位婦女在集會后向史蒂文森高呼:“任何一個有思想的人都會為你投票1史蒂文森卻回答:“夫人,光這樣還不夠,我需要為我投票的是‘大多數人’?!?/p>
開國元勛們、十七八世紀的哲學家(他們的理念形成了他們的思維模式,并最終造就了美國憲法)、政治學家、經濟學家及認知學家都秉持這樣一種觀點,那就是要有不帶任何感情色彩的觀念。按照這樣的觀點,只要人們有一點點時間和興趣,就應通過權衡現有的證據做出決策,得出最貼合數據顯示的結論。多數人認為,如果一個人能夠理智行事,就應當如此思考。
有關觀念的這一觀點不容駁斥。它在啟蒙時代初露端倪,隨后直接影響了民主的崛起、宗教解放及科學方法的發(fā)展26。通過回歸理性,哲學家們以此向絕對王權挑戰(zhàn)。而對神的訴求、傳統習俗及對自然法則的猜想成為哲學家們最有力的武器。
影響了美國憲法制定的社會契約論者正是采用了此方法。社會契約論者(及其當代的理論繼承者,著名哲學家約翰?羅爾斯)普遍認為,社會契約論即人民自發(fā)組成一個國家,通過理智決策達到自治。
雖然哲學家們逐漸在理性為民主的基礎這一問題上達成了共識,但在共和國是否應允許情緒性因素參與其中的問題上卻產生了分歧?!独S坦》(社會契約論時期的著作)的作者托馬斯?霍布斯認為,人民無不生活在一種社會契約中:約定共同受法律約束,建立文明社會。因為人民都需要追求快樂、遠離苦痛。但他最后卻認為,在社會契約下的“自然狀態(tài)中”,會形成一場爭奪權力的“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zhàn)爭”,而人生在這種狀態(tài)下便是“污穢、野蠻又短暫的”,與其如此,一些人自愿放棄自由反而更為理性。
美國憲法制定者們確實在情緒問題上頗費思量,盡管他們大多都終生浸淫在自柏拉圖以來2000余年的西方哲學中,盡管他們害怕情緒會給理性的思維帶來扭曲的影響、對民主無益。柏拉圖認為,一旦理性與情感發(fā)生沖突,情感應讓位于理性。在《聯邦黨人文集》中,美國民主的締造者們和柏拉圖及社會契約論者一樣,明確指出:只有理性才能使人類放下個人利益和狹隘的欲望,從共同利益出發(fā)做出正確決策。情感會導致行為沖動、不假思索、自私自利。暴民就是因為無法控制當下情緒才產生攻擊行為。
發(fā)明計算器
無論如何,全體選民真正的不帶任何感情色彩的選舉已成為政治學和政治哲學研究的首要課題27。自選舉出現——尤其是20世紀40年代現代民意調查出現以來,政治學家便對美國選民的“非理性”情況表示擔憂。沃爾特?李普曼于1922年使用“公眾輿論”一詞來描述這樣一種現象:人民由于缺乏關于事物真實情況的第一手資料和專門知識,從而陷入認識(包括當前經濟情況、世界變化情況、何種政策更優(yōu)等)誤區(qū)。80多年來,政治學家的擔心此起彼伏,大多集中在選民太過容易受非理性因素影響、民意調查中選民自詡身負重任卻不知候選人情況等方面。
事實上,在民主萌芽時期的美國民眾并不像今天這般麻煩。他們在政治上大多忠于獨立戰(zhàn)爭領袖,直至其于19世紀上半葉全部退出政治舞臺。在隨后的幾十年中,選民們則多習慣性地忠于某一政黨。不難看出,對某黨派的忠誠——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情緒上的忠誠——仍是今日投票的核心決定因素。相同的情況發(fā)生在很多西方民主國家中,政治聯系如傳家寶般代代相傳。
隨著現代民意調查的產生,美國政客手握大量輿論信息如當前的民意如何、走勢如何,由此導致大選中產生了焦慮和矛盾的效果。一方面,兩黨代表理應代表己方選民,因此應關注他們的意見。另一方面,領導人能獲悉普通民眾無法得知的信息并從執(zhí)政過程中獲取專業(yè)知識,因此領導人應起到包括先行一步塑造輿論的領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