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開發(fā)建設現代城的時候,曾到哈佛去參觀,感覺他們沒有多少管理概論之類的東西,都是案例,提供一個個案例讓你思考。所以我想,出員工手冊、出制度,不如給員工搞一本《投訴潘石屹·批判現代城》。不光讓付給我們錢的人投訴,我們付給別人錢的,有服務不好的地方也應該投訴。
當時我們公司的工程總監(jiān)因為與部門經理鬧矛盾,最后要離開了,他跟我說,我現在覺得窩火。我問為什么,他說你要是把我炒魷魚了,我心甘情愿;我現在窩火的是我是甲方,讓乙方告狀,乙方給我氣受,世界上哪有這樣的道理?這種道理我還是第一次聽說,就問他甲方乙方有什么差別。他說,甲方就是掏錢的人,人家就得聽我們的。甲方乙方在《合同法》上是平等的,但商場上,乙方求著甲方,甲方是業(yè)主,乙方是施工方,是供應材料的。由此看來,在中國人觀念中,服務意識上是不平等的:我給你掏錢,你就得求著我。這也就構成中國的獨特文化景觀:相互服務,還沒有被一些人意識到這是新型社會關系的核心。服務于他人,成為沒有面子的事,他們所謂的服務是令他人為自己服務。
我一再強調,房地產開發(fā)商不能把房子賣出去就完事,更重要的是以后的服務。這個服務不是指表面上要有多殷勤。一個有生命力的機構、公司,不僅要注重產品質量,更要注重的是服務意識與服務質量。
市場經濟仍然需要“為人民服務”。我覺得社會發(fā)展到現在的階段,服務于他人是一個很值得說一說的話題。人的美德有許多,比如團結、勇敢、誠實、創(chuàng)造力、同情等等。但我想,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服務精神”。服務于他人的精神是當今社會中任何人都應該具有的基本品德。
過去我們公司衡量一個人,常常是按能力的大小、智力的高低去評判他,去給他安排職務和工作。但到了今天,我們意識到,服務精神是一個前提,有沒有服務精神和服務質量高低的重要性已經超過了能力和智商。因為,如果沒有服務精神,你的能力和智力就得不到發(fā)揮,甚至會起到反作用、破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