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重做事,講務實。他認為務實就是誠。領導者倘若不務實,做事一定輕浮,不能深入;或者患得患失,斤斤計較;或者疑神疑鬼,心懷猜貳;或者與民爭利,或者欺上瞞下。曾國藩組織的軍隊是軍政后勤一體化的軍隊,以軍養(yǎng)軍,軍隊給養(yǎng)統(tǒng)一調(diào)度。只有采辦直接和百姓打交道。很多情況下,老百姓是不喜歡和軍隊打交道的。因為軍隊常常仗勢欺人,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哪里敢與官爭官奪呢。曾國藩深諳此中事理,所以他要求采辦做到誠,“交涉兵民,尤宜開誠布公,使百姓不畏兵之騷擾;使統(tǒng)領營官常得民之歡心,乃為有益于上,有益于下。”和老百姓講究誠,老百姓自然高興。有一件事可以看出曾國藩處理公事的誠。同治繼位后,江南很多大臣奏折雪片似飛到皇宮,只有曾國藩處奏折稀疏。對此,朝廷感到奇怪,特別發(fā)一道諭旨詢問:朝廷依靠你規(guī)劃東南大局,你怎么“奏章寥寥”?看到這個質(zhì)問,曾國藩馬上上奏辯解說:
歷年以來,奏報甚稀。其所以硿徑自守者,蓋亦有故:一則不輕奏謠傳之言,如近日賈臻奏廬州克復,袁甲三奏巢縣克復,皆因無稽之探報,以為入告之實據(jù)。又或賊蹤未近,預相震驚,輒以十萬二十萬遽奏,尤足以惑軍心而誤大計。臣處向不憑探報入奏,不欲以謠傳之詞,淆朝廷之耳目也。一則不輕奏未定之事。凡大股悍賊之來,其始常危險萬狀,能堅忍支持,而后能漸臻安穩(wěn)。如去歲黃文金之內(nèi)犯,攻陷七縣,堅持三月,而臣僅匯作四次入奏。去冬徽州之被圍,苦戰(zhàn)九次,堅守彌月,而臣僅匯作兩次入奏。不欲以未定之狀,增朝廷之憂慮也。一則不輕奏預計之說。兵事成敗,難以逆料。咸豐八、九年間,江南屢奏金陵指日可克;十年夏間,屢奏嘉興指日可克,厥后皆不能踐言。臣初督兩江之時,奏稱由寧國進兵,可達蘇境,厥后寧國失守,至今不能踐言,臣深以為恥。
原來曾國藩上報奏章也是很有規(guī)范的。這規(guī)范就是“三不”: 不輕奏謠傳之言、不輕奏未定之事、不輕奏預計之說。這是一種實事求是的作風,是誠的直接表現(xiàn)。整個咸豐一朝,對東南戰(zhàn)事的指揮一直處于乖謬的狀態(tài),究其原因,我認為和地方各級謊報軍情關系很大。打了個小仗,殲擊了幾個敵人,上報說成是打了個大仗,殺了好幾百人;來了幾百敵人,上報則成了漫山遍野。這些情況,在當時是很常見的。江南大營1854年,沒有打一次仗,同樣得到咸豐的信任,原因就是向榮他們的奏章寫的好。這樣的奏章華而不實,嚴重影響了上層領導者的思考與決策,對領導者準確判斷形勢、科學決策是極有危害的。曾國藩的“三不”,反其道而行之,體現(xiàn)了一個字:誠。對領導者來說,應該是一個很好的榜樣,即使在信息暢達的今天,這樣的誠也是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