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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路跑賽,比的不是速度(3)

路跑之王:跑步黃金時代的光榮與夢想 作者:卡梅倫·斯特拉切


馬拉松或許確立了他們的地位,賽道比賽或許讓他們名聲大震,但他們給人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卻是非馬拉松距離的路跑賽。路跑賽才是最能展現(xiàn)他們出眾才能的地方——賽道比賽過于專業(yè),馬拉松又著實令人生畏,但路跑賽卻是普通人也可以參與的,在發(fā)令槍響之前,即使是沒受過任何訓(xùn)練的新手都能和世界冠軍并肩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你也可以在星期六上午臨時興起插進一場8公里賽,跑完后仍有充足的時間吃早餐和午休。路跑,是由世界級運動員領(lǐng)銜的大眾運動,也是處于叛逆期的少年在內(nèi)心尋求自我完善的理想場所。在日益復(fù)雜、混亂的世界中,跑步是對超越自我的承諾,其中,路跑賽是集體的成就,每位參與者都是“贏家”。肖特、羅杰斯和薩拉查引領(lǐng)了路跑之路,千萬項賽事隨之興起。

在那10年間誕生的所有賽事中,有一項賽事力壓群雄、脫穎而出。它始于名不見經(jīng)傳的科德角(Cape Cod)小鎮(zhèn)的一場周中遠足活動,最初只是人們?yōu)榕莅烧业慕杩?,后來卻發(fā)展成一項國際性的體育賽事,許多精英選手都來參賽。它成了無名跑者一炮而紅的試驗場,很快就贏得了“全美最佳路跑賽”的美譽。10年間,肖特、羅杰斯和薩拉查3人一直稱霸此項賽事:他們7次奪魁,7次刷新賽會紀錄,把這個小鎮(zhèn)變成了他們的大本營。

法爾茅斯路跑賽最能代表跑步風潮的興盛歷程:它因肖特而誕生,隨羅杰斯而壯大,同薩拉查一起到達巔峰。這也是唯一一場他們3人曾同臺競技的賽事。法爾茅斯的故事是跑步運動黃金時代的故事,它的興起與壯大映照出美國的運動情緣。同時,它又是處在時代轉(zhuǎn)折點上的美國的故事。在精神和物質(zhì)的雙重危機下,當時的美國社會正在醞釀一場復(fù)興運動——在城市里,在藝術(shù)上,也在商業(yè)和金融領(lǐng)域中。跑步既是帶有“西緒福斯式”絕望的癥狀,也是不滿與麻木情緒的解藥。一腳前一腳后的機械重復(fù),看似毫無意義,卻又最為深刻。法爾茅斯是檢驗跑者信念的地方,也是跑者再度歸來挑戰(zhàn)他人與自我的地方。

我們的故事就始于法爾茅斯,也將終于法爾茅斯。它始于中途——1978年,一個驕傲的年輕人竭盡全力想要戰(zhàn)勝他的前輩,卻幾乎為此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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