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老舍 敬悼許地山先生 2

我們把景仰忘記了 作者:閻真


不錯,朋友們也有時候背地里講究他;誰能沒有些毛病呢。可是,地山的毛病是只使朋友們又氣又笑的那一種,絕無損于他的人格。他不愛寫信。你給他十封信,他也未見得答復一次;偶爾回答你一封,也只是幾個奇形怪狀的字,寫在一張隨手拾來的破紙上。我管他的字叫做雞爪體,真是難看。這也許是他不愿寫信的原因之一吧?另一毛病是不守時刻。口頭的或書面的通知,何時開會或何時集齊,對他絕不發(fā)生作用。只要他在圖書館中坐下,或和友人談起來,就不用再希望他還能看看鐘表。所以,你設若不親自拉他去赴會就約,那就是你的過錯;他是永遠不記著時刻的。

一九二四年初秋,我到了倫敦,地山已先我數(shù)日來到。他是在美國得了碩士學位,再到牛津繼續(xù)研究他的比較宗教學的;還未開學,所以先在倫敦住幾天,我和他住在了一處。他正用一本中國小商店里用的粗紙賬本寫小說,那時節(jié),我對文藝還沒有發(fā)生什么興趣,所以就沒大注意他寫的是哪一篇。幾天的工夫,他帶著我到城里城外玩耍,把倫敦看了一個大概。地山喜歡歷史,對宗教有多年的研究,對古生物學有濃厚的興趣。由他領著逛倫敦,是多么有趣、有益的事呢!同時,他絕對不是“月亮也是外國的好”的那種留學生。說真的,他有時候過火地厭惡外國人。因為要批判英國人,他甚至于連英國人有禮貌,守秩序,和什么喝湯不準出響聲,都看成愚蠢可笑的事。因此,我一到倫敦,就借著他的眼睛看到那古城的許多寶物,也看到它那陰暗的一方面,而不至糊糊涂涂地斷定倫敦的月亮比北平的好了。

不久,他到牛津去入學。暑假寒假中,他必到倫敦來玩幾天。“玩”這個字,在這里,用得很妥當,又不很妥當。當他遇到朋友的時候,他就忘了自己:朋友們說怎樣,他總不駁回。去到東倫敦買黃花木耳,大家做些中國飯吃?好!去逛動物園?好!玩撲克牌?好!他似乎永遠沒有憂郁,永遠不會說“不”。不過,最好還是請他閑扯。據(jù)我所知道的,除各種宗教的研究而外,他還研究人學、民俗學、文學、考古學;他認識古代錢幣,能鑒別古畫,學過梵文與巴利文。請他閑扯,他就能——舉個例說——由男女戀愛扯到中古的禁欲主義,再扯到原始時代的男女關系。他的故事多書本上的佐證也豐富。他的話一會兒低降到販夫走卒的俗野,一會兒高飛到學者的深刻高明。他談一整天并不見倦容,大家聽一天也不感疲倦。

不過,你不要讓他獨自溜出去。他獨自出去,不是到博物院,必是入圖書館。一進去,他就忘了出來。有一次,在上午八九點鐘,我在東方學院的圖書館樓上發(fā)現(xiàn)了他。到吃午飯的時候,我去喚他,他不動。一直到下午五點,他才出來,還是因為圖書館已到關門的時間的緣故。找到了我,他不住地喊“餓”,是啊,他已餓了十點鐘。在這種時節(jié),“玩”字是用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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