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蕭紅把《呼蘭河傳》第一章給朋友看,朋友說,寫得不錯,但就不知道這是小說還是散文。蕭紅的回答是,我不管,只要寫得好。這個回答是蕭紅三十歲的時候,她臨死前的一年。她還對聶甘弩說過一段話:“有一種小說學,小說有一定的寫法,一定要具備某幾種東西,一定寫得像巴爾扎克或契訶夫的作品那樣。我不相信這一套。有各式各樣的作者,有各式各樣的小說。”這是蕭紅寫《呼蘭河傳》之前說的。這些話屬于自由的寫作者蕭紅。也許以前蕭紅在寫作中有過她的遲疑和自我否定,但是,到寫《呼蘭河傳》時,蕭紅內(nèi)心已經(jīng)開始養(yǎng)成自由的習慣。
《呼蘭河傳》寫得比《生死場》好,是因為她完全跨越了寫作文體的界限,以一種無拘無束的自由的寫作樣本對那些所謂的文學慣例說“不”?!逗籼m河傳》也許放不進某種慣常的文體,但這一點也不影響它的魅力。《呼蘭河傳》中大泥坑的隱喻,小團圓媳婦無端地被殺死,出現(xiàn)在彼時彼地的中國,也出現(xiàn)在今時今日。蕭紅由一己之所見,抵達了遼遠,她寫出了人類整體的命運和際遇。這個作家寫出了“這一個”世界。蕭紅只活了三十一歲,生命短暫,但是,她文字的生命卻遠超過她的肉身。《懷念魯迅先生》《呼蘭河傳》能為萬千讀者誦讀,能為幾代讀者共同熱愛,實在是一位目光遼遠、內(nèi)心養(yǎng)成自由寫作習慣的作家應得的榮譽。
在我看來,作為作家,蕭紅為我們提供的經(jīng)驗是,在時代潮流里盡可能去尋找屬于自己的寫作天地,即使有人批評她立場不堅定、寫作沒有套路也在所不惜。她絕不自我規(guī)訓和自我審查以使自己更符合大多數(shù)人的審美口味。這也是我喜歡蕭紅的原因。比如當時開抗戰(zhàn)創(chuàng)作會議,別人都在討論如何寫抗日,蕭紅的發(fā)言則是,抗日是必需的,但同時她也認為,文學、小說,永遠都對著的是人類的愚昧。這樣的發(fā)言,在那樣的場合里,說出來多不容易。如果我們能回憶起自己在各種場合所做的發(fā)言,就知道,在一個強大氣場里說格格不入的話,實在是一種勇氣。這緣于她對自我寫作追求的確信。
不在任何事物面前失去自我,不在任何事物——親情、倫理、教條、掌聲、他人的目光以及愛情面前失去獨立思考的能力,這就是我理解的寫作的自由。我覺得很多人把“自由”二字狹隘化了,寫作的自由不只是指突破那種審查制度,它也包括作家的自我解放,包括對自我虛榮的一種克服。今天,我們有沒有為了獲取掌聲而扭曲內(nèi)心最真實的表達——如果有,那是不是另一種不自由、另一種作繭自縛?另一種不自由是隱蔽的,通常被認為在追求自由。這是題外話。
回到女性寫作。即使今天男女平等已經(jīng)成為常識,但是,女性的地位依然與男性不同,作為女性,我們常常會在日常生活中遭遇各種不平等。以前我很憤怒,但現(xiàn)在,我對此也有了不同的理解。雖然要努力爭取平等,但是,在藝術領域,這個邊緣位置有時也能帶給我們另外的視角和感受。那是屬于女性的感受。承認并尊重這個感受,不掩藏,把我們感受到的世界寫出來,是對平等的追求,也是對寫作自由的追求。不怯懦地表達,即使身處邊緣,也要發(fā)聲,也告訴自己要勇敢地與全世界進行平等交流。寫作需要自我解放,但是否也需要一種自信——對自由表達的確信,對自我表達的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