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1917年9月初到北大的時候,月薪是260元。一個月后,他的月薪調為280元。他在家信里對母親說:“此為教授最高級之薪俸?!雹谖以谙乱欢螘剡^頭來說明胡適這句話也許不是完全正確的。此處的重點是要勾勒一個事實,亦即,即使在北大,洋和尚的薪資也是遠遠超過中國的教授。根據北大法科1918學年度《一覽表》的記載,在薪資上鶴立雞群的是胡適1920年代初期日記里經常提到的畢善功。他的月薪是赫赫然的600元。畢善功(Louis Bevan),是澳大利亞籍英國人,1902年到中國,清朝授予他二品頂戴、大律師、法律進士、格致舉人的頭銜。在1910年到北大以前,曾在山西大學堂的西學齋擔任教授及總教習。
胡適對母親說他280元的月薪是“教授最高級之薪俸”,這句話是相對的。280元確實是他那一級教授“最高級之薪俸”,但并不是正教授的薪俸。根據陳明遠的描述,1917年5月頒布的《修正大學令》,大學教師分為正教授、教授、助教授、講師四等。正教授從一級到六級,月薪從最高到最低分別為400元、380元、360元、340元、320元、300元;教授分本科、預科兩類,也各分為六級:本科教授從最高280元到最低180元;預科教授則從最高240元到最低140元,每一等級的差別為20元;助教授分為六級,月薪從最高110元到最低50元;講師為非常設教席,視難易程度從2至5元不等。我們不知道這個《修正大學令》里所規(guī)定的教授等級及薪俸是否只是具文,還是確實執(zhí)行了。如果確實執(zhí)行了,則胡適280元的月薪相當于今天所說的副教授“最高級之薪俸”。
1919年,北京大學在胡適那層副教授群里計有:
一級教授(月薪280元):胡適、陳大齊、朱希祖、楊蔭慶、辜鴻銘、宋春舫、陳漢章、康寶忠、馬敘倫、蔣夢麟、陶履恭、劉師培、沈尹默、關應麟、馬寅初、黃振聲、左德敏、黃左昌、胡鈞。
二級教授(月薪260元):李景忠、賀之才、陳啟修、張祖訓、朱錫齡。
三級教授(月薪240元):周作人、王星拱、錢玄同、馬裕藻、朱家驊、羅惠僑、鐘觀光、沈士遠、楊昌濟。
四級教授(月薪220元):吳梅、林損、倫哲如、顧兆熊、吳增勤。
五級教授(月薪200元):沈兼士、陳懷、陳清文、王彥祖、柴春霖、陳瀚。
六級教授(月薪180元):黃節(jié)、葉浩吾、包玉英、龔湘、梁敬淳。
胡適280元的副教授“最高級之薪俸”,其實真的也不賴。當然,比上永遠是不足的。作為北京大學校長的蔡元培,屬于“特任”,由國務會議議決,級別是“一級校長”,月薪為600元。換句話說,那遠來念經的洋和尚畢善功,他拿的薪水跟作為校長的蔡元培一樣多。校長以下是學長[注:即院長]。根據1917年公布的《國立大學職員任用及薪俸規(guī)程》,分為四級,一級450元、二級400元、三級350元、四級300元。陳獨秀是第四級的文學科學長,所以他的月薪是300元。我到目前為止,還沒見到北大更上一級的正教授的名單。但是,當時北大有兩名兼任學長的教授可能屬于正教授的級層:夏元瑮,兼理科學長;王健祖,兼法科學長。他們兩位所領的薪資屬第三級的學長,高于陳獨秀,月薪350元。李大釗是圖書館館長,可是他的級別屬于最低的“五級主任”。根據1919年1月《北大教職員薪金底冊》的記錄,他的月薪只有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