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兩句,第一句,這個小說寫得我相當(dāng)過癮,第二句,寫小說讓我覺得幸福。
回頭看它時我想,這真的是我寫的嗎?我有點不敢相信。后來,我最怕被人問這個小說你要表達什么。其實我也未必能準(zhǔn)確解釋它,我只能說我講了四個年輕人的故事。一個并不殘忍也沒有那么多罪孽,卻有著珍貴的負(fù)罪感的年輕律師;一個帶著三歲小孩,試圖掩埋舊日荒冢的十九歲清純“少女”;一個恣意縱情,找不到生命的意義只好游戲人間的富二代;一個永遠熱血純粹,擁有最為原始的天真的白衣天使。他們在年輕瘋狂的青春歲月里,共同鑄造了一個關(guān)于愛恨糾葛的跌宕故事。我很投入地站在男女主人公的位置,竭盡全力地讓自己相信小說里的“我”就是我,可仍然有種清醒的屬于旁觀者的冷靜或者說冷漠,讓我感受到自己是個迷路人。這個小說里沒有任何所謂的遺世獨立的高度,我也不想通過一篇小說教會任何人任何道理,我只想表達我想表達的,塑造出我想象中的人物,那個人物,就是我的全部理想。
我清楚地記得,兩年前,在寫這個小說的過程中,我不斷地跟它鬧情緒,我認(rèn)為,好的小說跟感情一樣,是要有節(jié)制的。可也有很多次,我被自己寫它時的真誠所打動。
我是在大二暑假里寫完的,四十天我很少出門。被痛苦的情緒擴張至荒蕪到接近原始的孤獨,那段時間,我甚至覺得人生不會再好了。
其實寫它時,我怕我沒有把心里想要的人物塑造好,怕我的敘述讀者不喜歡,怕情節(jié)的跌宕讓人覺得狗血,害怕我寫完它的時候,就再也不會有人記得我了,但其實,我最深的恐懼,并不只是這個,是我疲倦時對自己徹頭徹尾的懷疑。我深深地懷疑自己寫的這些東西,究竟有沒有意義。
遺憾的是,到今天我仍沒學(xué)會如何去講好一個故事,以及如何去塑造一個故事里的人物。我慢慢意識到第一人稱的局限性,也許第三人稱才是更為寬廣更理性的寫法,可我這個擰巴的人偏偏只追求想要的,而不是更好。
在連載時,很多人問,這個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對我來說,小說永遠不可能是記錄生活的方式,它是我們真實人生里的世外桃源。
我還有下一個故事,下下個,下下下個故事。
我想做一個小說作者,我想做一個真正的講故事的人。我很少對人提起,但這確實是我內(nèi)心深處最強烈的愿望。
我知道自己資質(zhì)愚鈍,但一定竭力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