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世居北直隸的豐潤,曹家的一支在明代遷至遼東。曹寅的高祖曹錫遠可能是在沈陽被滿人俘虜,而成為正白旗包衣。曹氏這一支隨戰(zhàn)勝的滿人入關,曹氏其余分支并未淪為包衣,安住在豐潤老家。而部分遷居遼東的曹家人并未被縛,以自由之身住在遼東地區(qū);五十年后,曹寅款待一個來自遼東的親戚,他是曹寅的族弟,奉派南下江西擔任縣令。所以,曹家僅有一支成為包衣,以包衣的身份而得以榮華富貴。77
我們只知道曹錫遠住在沈陽,除此之外對他的生平一無所知。1668年,誥贈曹錫遠為“資政大夫”,妻子張氏為“夫人”。這些頭銜是因獎掖他的孫子而來的,與曹錫遠的個人功績無涉。正史并未載明曹錫遠有任何官銜,曹錫遠想必沒有多大事功。78
到了曹寅的祖父曹振彥之時,曹家開始發(fā)跡。世人只知道曹錫遠有曹振彥這么一個兒子,他可能生于1610年;79正白旗包衣,不同的地方志記載,他有生員或貢生的資格。其他史料則并未提到此事,僅說他是遼東奉天人或遼陽人。80或許是文采斐然,又或是有其他的才干,曹振彥于1650年出任山西平陽府告州的知州。81
滿人從未重蹈明永樂皇帝譴責蒙古人所犯的過錯:近世胡元分別彼此,柄用蒙古韃靼,而外漢人南人,以致滅亡。82
然而,滿人統(tǒng)治者起初的確表現(xiàn)出他們偏好重用武人,或是關外龍興之地的遼東漢人,并像起用旗人一般拔擢包衣??滴醭砥?,約莫在1710年,仍有極高比例的旗人和所謂的奉天人(遼東人)在南方擔任文官。83
曹振彥想必盡忠職守,或是對皇上有特殊貢獻,1651年,誥授曹振彥“奉直大夫”五品,加封二級。誥封與他的知州品秩相稱。曹振彥的夫人袁氏誥授品第相等的“宜人”。曹振彥的誥命,在他的名諱之后只有官樣的褒揚—“爾曹振彥:慎以持恭,敏以蒞事……”,未言明有何功勛;在“初任”以下空白。誥命若非倉促草擬,就是曹振彥原先并無官職。84另外,曹振彥還捐貲修廟,這使他在地方志中博得美名。85
1652年,曹振彥獲拔擢署理山西大同府知府。1656年到1658年間,出任兩浙都轉(zhuǎn)運鹽使司鹽法道,同時期升任兩浙都轉(zhuǎn)運鹽使司運鹽使。86兩浙巡鹽御史祖建明是曹振彥署理鹽政的上司,在奏折里特別嘉許曹振彥。87 1658年,曹振彥歿于任內(nèi),這時他的孫子曹寅可能剛出世。幾乎所有曹家的男丁,都在五十五歲前去世。88
在后面分析曹寅任職兩淮巡鹽御史會看到,掌理鹽務似乎是一項肥缺。我們對曹振彥所知僅止于此,雖然不知道他究竟蓄積了多少家產(chǎn),或是過什么樣的生活,但無疑正因為曹振彥的這段官場歷練,才使得曹家擺脫尋常包衣的身份。
研究曹家困難之處,在于清代各類傳記對曹家人幾乎只字未提,假如一個人既未在地方上任官,又無文友往來,也難怪完全不見于記載,這會讓有意挖掘其生平的歷史學家徒勞無功。曹振彥的兒子、曹寅的叔父曹爾正就是一個例子。根據(jù)滿洲族譜的記載,曹爾正是曹錫遠的孫子,官拜佐鎮(zhèn);89在《八旗通志》里,曹爾正列名滿洲正白旗第五包衣參領第三旗鼓佐領,90即第五包衣營旗鼓連的連長。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