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女孩最基本的技能之一是通過觀察母親和其他家庭中的成年女性學來的,即服從她的男性親屬,包括兄弟在內(nèi),但又不是完全順服,歷史學家J.芭芭拉·哈里斯稱之為“從屬地位”,反映出女性在家庭中的矛盾角色。除了學習拉丁語之外,女孩們可能還要了解法律術語和商務事宜,如土地買賣、莊園賬目、法律案卷,還有加強對男性的依靠等。
除了讓他們學習如何做父母,社會上還有其他一些更為直接的方式傳授年輕人婚姻之道,例如儀式性的故事講述。書籍,特別是神圣文獻更是包含許多規(guī)矩。在歐洲和北美,《圣經(jīng)》的《舊約》和《新約》以及解經(jīng)文獻是非常重要的婚姻指南,它們規(guī)定在父系為主的家庭內(nèi),丈夫應該尊重妻子,妻子應該順從丈夫,正如《創(chuàng)世紀》所認為的,女人是上帝用男人的肋骨造的。例如《圣經(jīng)》中有這樣一段明確表述:“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保ā兑愿ニ鶗?:22-24)與此同時,一位好妻子“價值勝過珍珠”,是丈夫一生的倚靠(《箴言》31:10-11)。
弗米爾家的小姐坐在小鋼琴前,攝于1673年。演奏小鋼琴和其他樂器是貴族女性一項重要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