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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的智慧》制度至上與智慧至上(1)

遺失的智慧:除了抱怨制度,我們還能做什么? 作者:(美)巴里·施瓦茨


我們面對的世界復雜多變,無法用制度來處理,智者很清楚這一點。但我們進行道德決策的方法與我們談論它們的方法卻是彼此割裂的,從倫理學教科書到職業(yè)協會準則,再到日常生活,任何有關道德選擇的談論都被制度至上把持著。這一點既奇怪又讓人感到棘手。

如果有人讓我們解釋一下為什么把令人痛苦的真相不加修飾地告訴朋友,我們可能會說:“誠實是最好的辦法?!钡绻麊柕氖菫楹窝谏w真相,我們則可能說:“如果說不出中聽的話,就干脆什么都不說?!憋@然,告訴我們如何去做的不是什么規(guī)則,前面那兩種格言式的回答都是從經驗中得出的精彩規(guī)則,但沒有解釋我們?yōu)槭裁丛谔囟ㄇ闆r下選擇其中的一種?!鞍踩偙群蠡诤谩保蔼q豫者多失”;“省一分就是賺一分”,但“不要小錢精明,大錢犯蠢”。聽到這些格言時,我們都會點頭稱是。結果就是,好像我們可以說規(guī)則足以解釋我們的選擇。

這同樣適用于職業(yè)道德課本和準則,因為它們是遵循制度制定的。制度至上為我們提供了保護傘。而對實踐智慧的緘默卻在誤導我們、剝奪我們的力量,使我們無法明白真正在做什么,使我們無論作為個人還是作為社會整體,都無法追問我們需要什么才能培養(yǎng)用智慧進行判斷的能力。更糟的是,它蒙蔽了我們的雙眼,使我們無力來感受那種能力。

在某種程度上,倫理學就是制度至上,而不是智慧至上,這不足為奇。實踐智慧看起來難以捕捉,它存在于灰色世界,而不是非黑即白的世界。它依賴于具體的背景。制度可以直接交給人來遵守,但智慧只能通過經驗來滋養(yǎng)。不明智者若有了“自己判斷”的自由決定機會,結果可能是災難性的。向盧克和福勒法官發(fā)信號并觸動他們內心的情感,可能是變幻無常的、有偏見的、“不理性的”。對實踐智慧而言,至關重要的想象力是一刻不停的;而共情則看似很危險,因為過多地了解他人會影響我們的判斷;那么表達能力呢?表述會帶有偏見、扭曲事實。它們都是廣告商和政客用來操控我們的工具;講故事呢?我們告訴自己的孩子不要講故事,因為在我們眼中,故事不過是脫卸責任的自我辯白手段。鑒于這些言之鑿鑿的擔心,人們自然認為制度至上就是防備災難的保險單。

但僅有制度永遠是不夠的。我們把公共交談限定為制度至上,因而蒙蔽了自己。制度至上需要智慧至上來補充。從亞里士多德那里我們可以找到指引方向的地圖。若要在亞里士多德的經典《倫理學》中找到任何有關道德規(guī)則和原則的討論,那么你是自討苦吃。亞里士多德主要關心的是培養(yǎng)有德行、尤其是有實踐智慧的人。倫理學的主旨就是在任何實踐中都有正確的目標和技巧,以便在具體環(huán)境中實現該目標,然后真正去做。亞里士多德就是我們的靠山,因為他敦促我們用智慧至上來中和制度至上。

制度至上問:“什么是引導道德選擇的一般原則?”智慧至上問:“這一舉動的正確目標是什么?”它們在此種情況下是彼此沖突的嗎?應該如何對它們加以闡釋或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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