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在公元前5世紀期間,我們所擁有的資料,如阿里斯托芬的喜劇,零散地提及了同性戀行為,但確實是到公元前4世紀,我們才對此習俗有了最為詳盡的了解。柏拉圖,主要在《會飲篇》(Symposium)和《斐德若》(Phaedrus)中,給予同性戀欲望和愛情以哲學支持,但是真實的同性戀關(guān)系是由雅典法庭記錄提供的。它們的價值不僅僅在于所提供的豐富細節(jié),而且在于清楚地揭示了一個事實,即在這個時期可以謹慎而公開地談及關(guān)于同性戀的事情。然而,必須記住的是,這里所關(guān)注的資料是雅典的,并不能代表希臘所有地區(qū)的同性戀情況。同樣,公元前4世紀的關(guān)于同性戀的信息也不能夠普及至之前的世紀。
盡管在這個時期關(guān)于同性戀最為詳盡的敘述是埃斯基奈斯(Aeschines)對提馬爾庫斯(Timarchus)[《演說辭》,1]的起訴,但它隱含有政治寓意,而且旨在使提馬爾庫斯因其早年自甘墮落的行為而蒙羞。有一個沒那么重要卻同樣有啟迪作用且更為直接的案例,其更加生活化而且涉及的是普通人。它是一個明確易懂的記述,可能是由事件的參與者逐字逐句記錄下來的,而那事件是一場令人不快的三角戀糾紛。與更為引人注目的例子如薩福、哈爾莫底烏斯和阿里斯多基同不一樣,該事件并不出名,然其本身亦不可忽略,因為它明確展示了在這時期雞奸依然是何等的司空見慣。
兩個雅典人都愛上了塞奧多托斯(一個來自雅典附近的普拉提亞城的少年),其中一個受人敬重但有些年邁,已不適合做這樣的事(由他自己供認)。我們不知道那個年紀較長的人的名字,而他的情敵名叫西蒙——很明顯西蒙是一個善妒而急躁的情人。顯然他曾毆打那個少年,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并威逼少年做任何他所希望的事情。然而,那個年長者使用的是相反的方法,希望能通過賜予恩惠來贏得那少年的愛戀與友誼。他做的是如此成功以至于促使西蒙要設(shè)法結(jié)束任何競爭并奪回那個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