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關于真理概念的一般原則(12)

近代畫家 作者:(英)約翰·羅斯金


第三節(jié) 真理的相對重要性:首先,特殊真理比

一般真理更重要

我在前一節(jié)中已經說過,通常我們辨認物體依據的是一些無關緊要的特征。這種說法必然會招致疑問,必然會有人向我詢問什么才是重要特征,我為什么稱一種真理比另一種真理更重要。這一問題必須立即得到解答,因為很明顯,我們在評判畫家所表現的真理時,不僅要考慮畫家表達真理的準確程度,還要考慮真理本身的相對重要性。任何時候,藝術的力量都不足以表現全部真理,凡是犧牲小真理而保存大真理的畫家,都必須被看做最忠實的畫家。

假如我們用亞里士多德式的方法開始調查,審視主題的效果,我們立刻就會想起掛在每個人嘴邊的一句格言:“一般真理比特殊真理更重要?!边@句話如果是在實踐中明白的,那它就是真的、有用的,如果是用于爭辯,那它就是假的、令人誤入歧途的。在交談中,我常常贊揚特納總是那么多變,每一個布局都獨有其特征。我常常說只有看過特納所做的一切之后,才能對他的思想有所了解;我也曾說過誰都不能預言特納的畫最終會是什么樣,唯一能夠預言的就是和所有舊作都不同,展現出新的真理。不管是叫知識,還是叫想象,我曾經用這種用之不竭的玩意兒,對抗過克勞德和普桑的五六個無休止的重復概念。每當這種時刻,我就會遭到激烈的反對,反對者們鄭重其事而又揚揚自得地宣稱:“那畫的不是一般真理,而是特殊真理。”瞧,根據同一原則,在作家身上,我們把多變和豐富看做天才最明顯的標志,而到了畫家身上,卻成了錯誤最明顯的標志,這樣應用原則肯定有問題;我們還將會發(fā)現,如果不加限制地把這一原則應用到其他事物上,那么整個論點都將成為徹頭徹尾的謊言。比如,詹姆遜夫人曾經提到過自己認識的一位女士,此人并不是真的很有見地,只不過為了不使談話冷場,曾經贊嘆道:“《圣經》真是一本了不起的書!”的確,這是一個一般真理,一條既適用于《圣經》也適用于其他很多書籍的真理,不過有一點毋庸置疑,那就是這條真理既不動人,也不重要。假如這位女士贊嘆道:“《圣經》顯然是一個神圣啟示!”那么她就表達了一條特殊真理,只適用于《圣經》,不過卻有趣得多,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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