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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麗莎白·泰勒》第三章 以吾之拳,許爾婚約(14)

伊麗莎白-泰勒:淑女,情人,傳奇 作者:(英)大衛(wèi)·布雷特


希爾頓夫婦關系的破裂對伊麗莎白貪婪的母親是個沉重的打擊。她一直對這個女婿玩弄女性采取默許的態(tài)度 --她自己的丈夫也好不了多少,賭博也沒影響她的態(tài)度,因為他的金錢供應似乎是無窮無盡的。第一次意識到他的精神病傾向著實使她有所擔心,然而這卻僅僅是因為在她還沒來得及為伊麗莎白找到下一個合適的,同樣富有的替代品之前,希爾頓已經(jīng)逼得伊麗莎白離開。

一個小插曲為他們二人的離婚設立了一個泰勒先例:隨著不同尋常的經(jīng)驗而來的精神或身體崩潰常常會為了媒體而刻意夸大。伊麗莎白在神經(jīng)高度緊繃、潰瘍性結腸炎反復發(fā)作的狀態(tài)下終于熬完了電影《玉女求凰》(Love is Better than Ever,1952)的初始拍攝。 1951年 1月 9日,她前往悉達斯黎巴嫩醫(yī)院就診,化名麗貝卡 ·瓊斯。制片廠發(fā)布的消息是伊麗莎白因患流感而住院一周,但專欄作家們不相信她花幾千美元僅僅是治療流感而已。有些小報甚至暗示她自殺未遂,但并無證據(jù)支持該觀點。同樣令人好奇的是,她被允許每天出院參加制片廠的會議和補拍《玉女求凰》的一些重要場景,片名與她的心情著實不搭調。

基于精神和身體上的雙重虐待,希爾頓夫婦于 1951年 1月 29日在圣莫尼卡的法庭結束了兩人的婚姻(最終判決一年后生效),這段婚姻從開始至結束僅有八個月的時間。伊麗莎白沒有索要生活費,但要求繼續(xù)持有前公公送給她的希爾頓酒店的股份和價值二十五萬美元左右的新婚禮物。尼基 ·希爾頓沒有出席聽證會,只派了律師向法官請愿強制伊麗莎白簽署取消婚姻的文件,這樣他以后將依然可以在教堂舉行婚禮。法官宣告選擇權完全在于伊麗莎白,而她拒絕簽署該文件。她還引用了希爾頓的“粗話”作為想讓他在自己的生活中消失的原因,這可能對于一個女人來說有點荒誕。從那時起,她就以擅長咒罵而出名。

“我再也不想聽到那個男人的名字了。”伊麗莎白對擠在法院外等候的媒體說道。她言出必行。 1969年,年僅四十二歲的尼基 ·希爾頓因吸毒引發(fā)心臟病去世,她既沒有做出任何評論,也沒有在葬禮送上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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